
文/贝龙
命运与自由,学术上讲,应该叫自由意志与决定论。
简而言之就是,一切都是因果律下的命中注定,还是我自由选择的结果?
具体问题就是,我现在写这篇文章是命中注定了我要写这篇文章还是我自由意志决定了的?
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哪怕是错别字,错误的符号,哪怕是写了又删,越改越烂;这之间花费的每一分钟,每一点思考,甚至因为痒而抓了下耳朵,因为刚吃饱打了个嗝。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会发生的么?还是是我,是我可以选择的呢?
是不是这一秒之前,从我从母亲肚子里掉下来开始,或者母亲与父亲的相遇开始,或者人类的形成开始,或者宇宙大爆炸开始到这一秒之前,都是我的因,它综合起来决定了我现在有一个鼻子一张嘴,吹着风扇边抖腿,血这样从心脏泵出,天在我的眼里将黑未黑。我是说,是不是我之前的一切决定了现在的我。
父亲调离老家决定了我来厦门读小学,我进了高中实验班决定了我要读竞赛,决定我上北大,决定了我至今没有女朋友。
看的哲学书,现在的一个人的房间,手机充满了电,存在一个叫简书的app决定了我决定要写这篇文章。
而这些又会决定了会有人看,或多或少,会有人评论点赞,我会看到,我会有进一步的互动。
我是说,选择了化学,决定了我知道一些方程式,做过几个简单的反应,以后也有进工厂或研究所的可能。
我是说,是不是过去的我和现在的我一起决定了将来的我。所有的一分一秒的我,每一寸的我,从出生到死的我都被决定了?
因果宿命。我的一切是不是都命中注定?
但我分明是有选择的啊。
读竞赛的时候我可以选择数学,物理和生物,事实上我原来想选数学的。
在大学废宅的时候,我可以选择订任意一家外卖,而我最终决定了这家或是那家。
甚至现在,我也可以决定把左腿架在右腿上还是把右腿架在左腿上,这两件事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高下之分,完全是随机的事情,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么?
甚至我抛一枚硬币,抛到正面也是命?
我遇到过的所有喜欢的人,说过的话,流过的泪,都有它背后缠绕着的数不清的原因,都是命,对吧。
那么我还有自由么?
我还有左右未来的权利么?
我需要为我做的决定负责么?
我想当然是的,当然要的。
美国宪法说,人生而自由。
康德说现象是被决定了的,也就是我们所听所闻所触碰的一切都可以是被决定了的。但这些都不是物质的本质,一个独立实在,它是自由的。现象需要原因,但物质的存在就是存在本身的原因,不需要因果,所以自由。
但这些都没有说服我。
我是怎么想的呢?
我想:
如果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话,自由也是命中注定的。
如果我还有自由的话,命中注定也是一种自由。
这两者本来就是同一件事情。
我把发生过的,
称作命运;
把还没发生的,
称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