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见信如晤
10月31日,宋仲基宋慧乔大婚,宋仲基对于我来说挺特别的,因为严重过敏,在家待了一星期,对于一个高三的学生还是蛮可贵的。妈妈给我推荐了《太阳的后裔》,说宋仲基从飞机上走下来的模样特别像某人,看了一个片段后便着迷了。于是之后的课桌上就多了一张照片,宋仲基的照片,还有另外一张照片,支撑了我一整个枯燥的高三。长那么大没有特别喜欢过几个男星。只记得最早的时候吴尊,电脑的桌面换过无数次吴尊的照片,《公主小妹》看了无数次,是我长大之后再也不会有的经历。还有一部剧就是《微笑pasta》,疯狂着迷那个抱着吉他唱《小乌龟》的张栋梁,他的歌不多,我烂熟于心,小学的时候每天晚上睡觉前总得在MP4里把他的照片翻烂了。他在最火的时候选择了退出娱乐圈,旅行写书,时隔多年,我在高三的寒假听到了新歌《年华》,看了MV,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白头老太坐在一辆复古汽车的驾驶座上,戴上耳机回忆起自己的年华。近来总有这样的感觉,当初喜欢的,喜欢过的东西,时隔多年还是会喜欢。我想,之所以最开始的时候会喜欢,是因为有些类似的性格,相同的喜好,这些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虽然会长大,但是他们和我依然在朝着同一个方向行走。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如果用一个词来代替陈先生,我选择意外。我想到七年前的陈先生印象特别深的是聊得来,之后不欢而散。开始的怨恨,然后躲避,之后的无所谓,我以为自己从此都不会和这个人有交集了。他,也只有我印象里的他了,我不知道他交着什么样的朋友,活着怎么样的生活。哪曾料想过四五年后,他就这样的站在我身边,我触手就可以拥抱。格拉威尔的10000小时定律用在我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五年,消磨了我对爱情的所有美好幻想,人吧在这失去了点什么,就得在其他地方寻些什么,于是拼了命的把这些时间投入到丰富自己身上,去经历一切可以经历的,做最好的自己,过印象深刻的生活。10000个小时,一个认识快十来年的老友这样形容我,你真的不是以前的你了。
我以为一切都会按部就班,每天循规蹈矩的过着日子,虽然情感上少了点什么,但与我而言还是满足的。关于陈先生,起初几年我偷偷看过他的贴吧,他的微博,偷偷等过几次他的空间,慢慢的看着这些消息和我变得毫无关联,他也从我的生活中淡去。时隔那么多年,又偷偷的登了他的空间,才发现原来自己以为最讨厌的那个人才是最爱自己的人。这个人呀,那么多年过去了,喜欢的东西还是差不多,一下子心都化了。
今天跑八百米,最后一圈全靠意念坚持下来,就像想和陈先生一直走下去。有时候陈先生会给我一种玩世不恭的印象,但是转念一想,关于喜欢一个人这件事,他做的简直太棒了,这大概才是最需要毅力的事情。陈先生是我所有规矩生活里的意外,晚上翻歌单的时候看到《消愁》,想到你每天就只唱两句的高潮,再平常的小事,联系到你,全是惊喜,谢谢你,装点了我的年华。
总会遇见一个人,让你忘记之前生活所有的刁难。
总会出现一个人,来打破你的规则成为你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