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盐船一案

乾隆丁亥年,镇江重修城隍庙。主管这件事的,有老严、老高和老吕三人,设立了缘簿,用来记录筹集修缮城隍庙的钱款。一个妇人坐着轻便的轿子前来,从袖子中取出银两交给老严说,这里有五十两,用来修缮庙宇,劳烦大人登记一下。老严便问妇人的姓名和住址,方便在缘簿上详细记载。妇人说,这不过是一些小善心罢了,何必留下姓名,劳烦大人记下银两数目就可以了。说完,老妇人就走了。

老高和老吕来了,老严就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并商议如何在缘簿上进行记载。老吕笑着说,记什么记啊!趁着没人知道这件事,我们三个人把钱分了,也没什么坏处。老高拍手说,好啊好啊。老严认为这不合道义,连忙制止,但两人不听,老严没办法,独自离开了。这老高和老吕两人就把这五十两给平分了。等到修缮工作完成,这事情只有老严(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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