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就是有公主病呀,你来咬我呀。

(一)

和纪哥分手后,我蒙头大睡了三天三夜。

终于在第四天的凌晨,我实在受不了饥肠辘辘的肚子一遍又一遍的收缩抗议,掀开厚厚的,透着些许湿润的被子,滚下床去,给自己煮了一碗热腾腾的燕麦牛奶。

闻着香浓的奶味儿,心情也渐渐变得柔软而平静起来。

摘下厚厚的,因热气而变得有些雾蒙蒙的眼镜,我抓起汤匙,刚要往嘴边送,忽然又想起冰箱里,还有没吃完的果仁碎。颤颤巍巍地从椅子上爬起来,捏起一把果仁碎,稀稀落落的撒下去,热乎乎的牛奶顿时变得更香更浓。

闭上眼睛,享受般的喝了一口,四下无人的夜里如呓语般的猛然说道:“妈的,真好喝。”

甩下勺子,捧起碗,忍不住又呼呼的喝了一大口,放下碗的那一瞬间,却突然又没心思喝了,漆黑的夜里,两只同样漆黑的眼睛死死盯着这只白色带着灿烂小黄花的碗,久久沉默着。

“纪哥要是在…就好了,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也一定会很开心吧。”


(二)


和纪哥在一起三年,我从没花过他一分钱。

因为那时候我俩都是刚毕业的社会小白,一个月辛辛苦苦挣的钱只够日常吃饭。何况谁家里也都不是大款,与其说是谈恋爱,倒不如说是找了一个可以一起拼饭,拼车,拼房,拼水电费的室友。

一块肉用筷子夹成两半吃,一根火腿肠你给我,我给你,最后谁都不舍得先吃。下班以后,偶尔拉拉小手,一起跑零零散散的夜市里吃顿麻辣烫都是莫大的欢喜。

裤腰尚未宽松,提任何浪漫都是奢侈,什么鲜花啊玫瑰啊似乎注定与我绝缘,看着别的小姑娘收花收巧克力收到乐不可支的那张比玫瑰还红,比糖果还甜的脸时,我心里难免也有不平衡的时候,但想想纪小雷白白净净的小脸,沮丧感好像又完完全全消失了。

“谁让老娘找了个小白脸呢,将来我还要包养人家的。”

所以我从来不提浪漫,所有对浪漫的美好幻想都悄悄憋在心里。

“纪哥,我想让你背我走。”从夜市回家路上,因为穿了一整天的廉价高跟鞋,脚不禁变得酸软而有些发痛。

“背什么背呀,这么多人看着呢,脸红不。”纪哥嗔怪道,边说边指了指身后星星点点的几个人影。

“不嘛,我脚痛,就想让你背。”我撒娇道。

“不听话是吧?”纪哥用手点了点我的脑门,故作严肃。“再坚持一会儿,马上就到家了。”

“嗯。”我垂头喃喃道,看着纪哥身上那件蓝色却被洗的发白的衬衫,心口猛然有一点疼,联想到纪哥这几天没日没夜的加班,睡醒后的疲态,或许我应该懂事。

昏黄的小巷里,只剩两个人稀稀落落的脚步声,惊动着路灯下绕了一圈又一圈的飞蛾,沉默而漫长。


(三)


日子就这样紧紧巴巴过了一年,终于在去年年初有了起色。

“晓琳,我可能不能留在北京了,领导看重我想要让我去银川分公司发展。”

“这是好事啊,你怎么还愁眉不展的。”我眼睛里含着笑,心里却也有一丝凄然的感觉。

这一年来,纪哥为了工作的事一直都很拼,尤其在前半年,几乎从没见过他在凌晨三点半以前睡过觉,每次我起床的时候身边更是不见他的踪影。

所以两个人之间的话也越来越少。

之前我总会在他夜里忙碌的时候,在桌子上放上一杯温好的牛奶,但在连续半个月的早晨看到桌上原封未动已经冷掉的牛奶后,我就再未准备过。

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在床上来来回回的打滚,听着他不断敲打键盘的声音,真的好想好想跟他说上一句话,但自从上次在他工作的时候打扰到他,被他凶了以后,我就再没找过他,干脆就一直一直打滚到天亮。

两个人之间的话本来就越来越少,将来这要是一走,两个人能交流的机会就更少了。

“我能跟你一起走吗?”我终还是忍不住问道。

“恐怕不能…晓琳,其实我早就去那边看过了,不想让你去银川那边的一个原因是消费高,另外就是去了那边我只想实心实意的工作,恐怕更会顾不上你,所以留在哪都一样,留在北京你可能住的还要习惯些。”

“好的,我知道了。没关系。”眼眶有些发酸。

“好啦,怎么还哭了呢,乖,懂事,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哭了,我没哭。”我笑着背过脸去,迅速擦掉了险些坠落的眼泪。

“那就好。”

“你要升官发财,我开心还来不及呢,去了以后好好干。”

“那是肯定的。”纪哥安抚的揉了揉我的头发,还未等我拥抱表达不舍,便又开口说道:“好啦,你先睡吧,我手里还有事情没有忙完。”

还未等我言声,纪小雷身影一转又回到了电脑桌前,又是枕着键盘声睡觉的一晚。



(四)


纪哥不在的日子里,我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拆水龙头换灯泡,手撕柚子修电路,几乎没有我不行的事。唯独怕的就是下雨天打雷,那样我会睡不着觉,所以时时call闺蜜莺莺来陪我,莺莺审视了一圈我的生活后,不禁感叹道:“你这哪像有男朋友的生活啊,明显还是一只单身狗嘛。”

“什么单身狗,明明是一只娇俏可爱的单身喵。”

“能谈得上娇俏可爱的单身喵,说明也是有人追的。你看你,是有多好打发呀,就那么轻易地放过纪小雷让他自己去银川也就算了,平时连个正常说话的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异性关怀滋养的花儿,是会马上就枯萎掉的呀。”

“没办法嘛,他工作那么忙,就算去了也没时间陪我,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咯。”

“你还嘴硬,没有一个女孩是不希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你呀,就是太懂事了。”闺蜜一边说,一边一点点耐心涂着漂亮的口红,本就精致的脸庞,显得更加妩媚。

“晓琳,你听我说,你条件也不差,何必一次又一次强忍着迁就他呢,一个人的懂事,实际上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委屈自己。女孩呢,还是要有些‘公主病’的。

“嗯。”我点点头,若有所思。

嗯,他很忙,真的很忙,所以我很懂事。

自打他刚刚去银川的那几天,有一次他还未来得及打招呼,便匆匆忙忙的挂断电话后,我就再没主动给他去过电话,短信也很少发。一般都是等他主动打给我,有时候不巧,他来电话的时候我在开会,也只能就那样挂掉。挂掉以后就是一天的没有消息,我也已经不会因为没有消息而生气了,我依旧爱他,可我习惯了等待,学会了懂事。

有时候自己一个人出去逛街,看着别的女孩子挽着男朋友的手臂兴奋灿烂又幸福的笑容,心里还会有点羡慕。

偶尔和朋友一帮人出去玩,听到别的女孩对男朋友撒着娇说:“老公,我脚好痛,你背我好不好。”时我都会停下脚步,再看到别人男朋友二话不说就把小姑娘轻巧的背起转圈的快乐模样,我的心也总是会禁不住的一颤:纪小雷,好像还从未背过我呢。

总是提醒自己不要去观望别人的幸福,不要被别人的幸福影响忘记自己的幸福。但天知道那都是安慰自己的屁话,当你真的开始暗自拿自己的幸福和别人的悄悄做比较时,说明你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不幸。


(五)


很奇怪的,看到纪小雷挽着其他女孩的手走进他给我地址的房子里,我没有太多悲喜,一切好像都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我僵在房间门口,垫了垫脚尖,伸出手想要敲敲门,却又不敢,好像我才是那个多余的人,那一刻我有些痛恨自己的懦弱和懂事。

本来是想偷跑到银川给他来个意外惊喜,没想到给自己带来的却是个意外惊吓。

莺莺的话又蓦地浮上脑海:“女孩还是不要太懂事,有些该男人做的,该男人照顾的,该男人想到的,就不要替他做,是你想不需要男人做个五大三粗的女汉子,还是不想让男人感到自己被需要呀?”

一番挣扎过后,我决定给纪小雷打个电话,嘟嘟两声过后,他接了电话。

“喂,晓琳。”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明明很近却好像遥远的隔了一个世纪。

“纪哥,我在你家门口,来开个门吧,很不好意思这样突然,但我其实是想给你个惊喜的。”



(六)


经过一番曲折迂回的解释澄清,看着坐在纪小雷家沙发上这个女人红肿着的脚,我终于肯相信这只是个误会。

但与这个女人璀璨的眼睛四目交接的那一刻,我又清楚的意识到,事情可以是简单的,但这个女人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没有怒没有急没有慌,我只是累了。

久别重逢的拥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热烈。本想让他拉着我去银川四处逛逛,可是他一次次以工作忙为理由拒绝了我以后,我就再没重提的勇气。

有时候,我真羡慕那些有公主病的女孩,娇纵真的是有人疼的。

在银川的日子跟曾经一起住在北京的日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依旧是每晚枕着哒哒的键盘声入睡。

有时候也在想,纪小雷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事情要忙,但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需要有人陪了。

习惯了一个人悲喜欢闹,一个人力挽狂澜,一个人波涛汹涌,再想去和他聊聊天,谈谈心,反而找不到共同话题,不如互不打扰的省心。

“不好意思啊,晓琳,一起这么久一直没有给过你什么,再过一阵子再过一阵子,我当上总经理一定接你来银川。”睡梦中,模模糊糊被一双手用后背环抱到腰际,我沉默不语,一滴泪落在枕头上。

(七)


还未等来他接我走,我便主动和他提了分手。

我不想在患得患失中孤枕难眠,也不想在别人关于感情关心的问询中沉默不语。

那天夜里,我阑尾炎又犯了,一个人在床上疼的死去活来不说,额头上直冒冷汗,连起床拿手机的力气都没有。我用力将身体蜷缩着,以为这样会好受一些,以为疼一会儿就会不疼了,但身体就像有一台巨大的绞肉机一样,似乎再撑一会儿,整个人就要被搅成肉酱。

迷迷糊糊中,我抓起电话,通讯录的置顶里有爸爸妈妈,有莺莺,还有纪哥。

合上通讯录,我终还是自己打了120。

第二天躺在病床上,身边没有一个人,打给父母怕他们担心,打给莺莺,这丫头早就在两星期前和她家那位飞泰国度假了。

要不还是打给他?他会不会有那么一瞬间心疼我呢?

“嘟…嘟……”

“啪…不好意思,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您稍后再拨……”


“嘟…嘟……”

“啪…不好意思,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您稍后再拨……”


“嘟…嘟……”

“啪…不好意思,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您稍后再拨……”


“嘟…嘟……”

“啪…不好意思,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您稍后再拨……”


“嘟…嘟……”

“啪…不好意思,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如果我平时多撒撒娇,性格再小公主一点,不这么懂事,他会一遍一遍无所顾忌的挂断电话吗?会不会再挂断后,再发一条暖心的短信给我呢?

手机关机,明晃晃的日光折射在白花花的床单上,刺得我有些睁不开眼,我闭上眼睛,头一次睡得这么不踏实。


(八)


两个人工作都太忙,连出来分个手都要抽时间。

“我总觉得是我对你不够好,只要我足够懂事对你足够好了,你就对我也好。纪哥,是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不是的,晓琳,你很好,再坏一点就更好了,其实…你可以不用那么懂事的。”

实际上,纪哥那段忙碌的日子也不是真的忙到没时间跟我说话,没时间给我打个电话,工作再忙,交流感情的时间也总还是有的,但是我太懂事了,懂事到他觉得不抽出时间哄我陪我,我也不会怎么样,懂事到很多事情他明知道自己做了我会伤心,他还会那么去做。


毕竟,我那么懂事。

男生总喜欢要求女生懂事,但懂事往往不是要求出来的,而是惯出来的。


记得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段话:

当你们参加你的朋友聚会,你能够在她身体不舒服时,果断带她回家;你才有资格在你陪伴朋友的时候挂掉她的电话,事后再解释。

当你有胆识抓住一个比你高又壮的小偷,要回女朋友的手机和钱包时;你才有资格在遇到更危险的情况下,带着她认怂逃跑。

当你平时就常常给她惊喜,精心送她礼物时;你才有资格在某些“重要日子”,她问要你礼物的时候,对她说对不起我忘了。

当她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像是个开心的节日。你才有资格在某个你很忙碌的节日,告诉她这节日没意思,咱们不刻意过节了。

而愚蠢的我,却总是将它本末倒置。




(九)


再次遇到纪小雷已经是五年后了,彼时的我们都已不是当年那两个一穷二白的穷鬼了,穿华丽的服装,搽最好的香水。

那时的我们什么都没有,除了满满心窝的爱。

现在的我们什么都有,除了再见时的心动。

经过一些简单的寒暄后,纪小雷柔软的嘴唇突然贴近我的耳际,轻语道:“有男朋友了吗?其实这些年我一直都没忘记你,如果你愿意,这次换我懂事好不好?”眼睛明媚,笑容恳切,满含期待的心,让我看到他的双手有些微微颤抖。

一瞬间,塞满往事的心湖里再次如蜻蜓点水般,泛起浅浅的皱褶,但再一回首,那些曾有的美好回忆,终是随着岁月淡去了,被命运的转轮悄悄隐去了痕迹。

良久的沉默后,我终是笑着说,谢谢纪哥你的好意,但你可能还是不明白,好的爱情是不需要单方面的懂事的,何况现在的我患有非常严重的公主病。”

我转过身,从这一刻开始决心做个傲娇任性的小公主,我才不要懂事呢,感情里太过懂事的小姑娘是不会有太好结果的。

什么是最好的爱情?

最好的爱情就是在互不伤害的前提下,愉快而真诚的保持自己的真性情。

我想要爱,想要拥抱,想要你的温柔话,浪漫花,那就现在,我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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