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一通矿泉水的缘故更改了下写字的策略,从日写千字降低到了六百。这是正大光明的偷懒了。
自打决心写字以来,浊某对于篇幅常有莫名要求。最初定的标准是至少千字,熟练后颇觉尚有余力,于是标准提升到了千二、千五。又过了一阵子事务繁忙了,标准又退回到了千字。这起起伏伏间,总是对自己有一个强制性的要求,必须达到多少字才作罢。
然而昨日忽然下了决断,将写字的标准定到了六百。这字数少反而是苦的吧。
最初给自己定标准的时候是害怕自己没办法坚持,所以才定了日写千字那么高的标准。原因无它,日后哪怕是自己退缩了,从一千字上往下降,这不至少还有六百、八百字么?六百、八百也是不错的成就嘛。
我常那么说,如果一个人的目标定的远大,那么哪怕只实现了部分也是了不得的成就。就好比登山者把目标定为珠穆朗玛,那么哪怕他只爬了一半也超过了世间太多峰顶。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然而我降低标准的主因却不是累与想偷懒。相较于刚开始日更那会儿,我现在的小日子不知要舒服多少。辛苦时能坚持的,轻松时没有理由无法继续。之所以降低成六百字,是发现千字令人憔悴。
翻看我最近的文章,有太多为了千字而千字的千字文。拖沓与废话太多,那絮絮叨叨的模样,好似寒风凌冽中一个衣衫单薄的旅人,他抱着大树避风,身体在不断颤抖着,可他的双唇却依旧支支吾吾,强迫着自己发出悲喜莫名的声音。
这是有多大的不甘与执着呢?
万幸,万幸,那些日子我已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