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读,为什么读?》读后感

这本书我是在多看阅读上买的电子版,至于买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打折,也可能是因为打包购。总之归结起来就是三个字,捡便宜。前阵子往手机里面下了一堆书,其中就有这一本,距离我买它已经过了半年了吧。想到这个还是要感叹一下,不知道是书的幸运还是我的幸运。有太多的书买了之后没第一时间读,便会一直忘了去读了, 所以这本书没有被遗忘在几千本已购的电子档里,也是一种幸运。当然,更幸运的是我,把它下回了本地阅读器的存储里,才没有错过这样一本好书。

最近读了一些讲学习、工作、社交方法的书,有不少都是通过营销占据过书店推荐位从而风靡一时的书,但毫无疑问这些书里面,有不少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所以当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心中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本教你如何快速阅读的书。但是仔细一看作者,哈罗德·布鲁姆,便知道错怪它了。

我并不是文学专业,对专业的文学批评知之甚少。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文学批评类书籍里,就有布鲁姆的《西方正典》。当年还或多或少有一些文学的梦,于是在北上求学的第一个周末,在昌平的一家书店里看见它的时候,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回去反复读了三四遍。现在回想起来,那似乎也是我眷念文学的最后时光,再往后遍慢慢地荒废与疏远了。

豆瓣的简介里写到,《如何读,为什么读》是布鲁姆在年近古稀时出版的一本个人化的导读著作,可以说是《西方正典》的互补版。除去他推崇的那几位作家,比如莎士比亚、博尔赫斯、普鲁斯特等等,在两本书里涉及到的其余作家还是有非常大的不同。你可以将这本书里推荐看作是作者的私人书单,再综合《西方正典》进行阅读的话,应该会获得更多的感受。

作者开篇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读。他认为,“读书的其中一个用途,是为我们自己做好改变的准备,而那最后的改变,是适合任何人的”。“最终,我们读书是为了增强自我,了解自我的真正利益。”对于专业的阅读来说,难以尝到青少年时代那种阅读的乐趣,在作者看来这有些可悲。因此,对于读书的方式,作者提出了他的五个原则,一是要“清除你头脑里的虚伪套话”,二是“不要试图通过你读什么或你如何读来改善你的邻居或你的街坊”,三是“一个学者是一根蜡烛,所有人的爱和愿望会点燃它”,四是“要善于读书,我们必须成为一个发明者”,五是“寻回反讽”。运用了这五个原则,或许便能找回或者说恢复阅读的初心。

布鲁姆在书的第一部分先讲到了短篇小说。在他看来,“短篇小说不是寓言或箴言,因此不能成为碎片;我们要求它们给予结局的乐趣。”在谈及的短篇小说家里,布鲁姆最为推崇的无疑是契诃夫和博尔赫斯,以至于他将现代短篇小说分为了契诃夫式与博尔赫斯式。对于契诃夫来说,“哪怕是契诃夫最早的短篇小说,也能做到形式上的精致和清醒的省思,这些特质使他成为描写没有活过的生命的不可或缺的艺术家,并使他对他之后的所有短篇小说家产生重大影响”。而“博尔赫斯的相对主义是绝对的,契诃夫的相对主义是有条件的。被契诃夫及其信徒迷住的读者,可与故事建立某种个人关系,但博尔赫斯把陶醉的读者引入一个由各种非个人力量构成的王国,在那里,莎士比亚自己的记忆是一个庞大的迷宫,你可能跌入那个迷宫,无论你还留着多少自我,都会在那里失去”。对于这两类小说而言,“契诃夫式小说常常突然地开始,简略地结束,根本懒得去填补我们预期在亨利·詹姆斯的短篇小说中(尤其是较长的短篇小说中)会缝合起来的豁口。不过,契诃夫依然预期你相信他的现实主义,相信他忠实于我们普通的存在。卡夫卡和他之后的博尔赫斯,则投身于幻景。卡夫卡和博尔赫斯不给你唱没有活过的生命的挽歌。”“但不管是契诃夫式还是博尔赫斯式,短篇小说都如同博尔赫斯所说的,构成一种根本性的形式。最好的短篇小说要求并奖赏多次重读。”同时对于短篇小说的写作,作者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短篇小说都必须找到自己的形式,不管是契诃夫式还是卡夫卡式”,同时在小说中要避免象征,因为“短篇小说必然是较突如其来的,因而处理象征很难不显得唐突”。最后作者以一个双重判断来为如何及为什么读短篇小说作了一个总结,那就是“以不同的态度阅读这两大流派,用契诃夫来追求真实,用卡夫卡─博尔赫斯主义者们来追求把真实翻转过来”。

第二部分是诗歌。在作者看来,诗歌是探索被创造出来的想象力的慑人境界,是想象性文学的桂冠,是一种预言性的形式。而读一首诗,要尽可能去背诵,直到“发现自己拥有这首诗”。这部分从句子简洁的豪斯曼讲起,逐渐过渡到惠特曼,他在《西方正典》里被誉为“美国经典的核心”。布鲁姆在这本书里也没有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词,他将惠特曼称为独创者,与英国诗歌传统关系上的含糊让他的诗歌里有种美国式的依靠自己。“惠特曼是所有美国作家中最雄伟的(甚至盖过埃米莉·狄金森和亨利·詹姆斯),他超越了发现他自己的灵魂是不是可知的这个局限”。“我们需要读惠特曼,不仅因为他提供给我们新视角的震撼,而且因为他依然在预言着那个未解的美国意识之谜。一个不断变得更加美国化的世界,同样需要读惠特曼,不只是为了理解美国,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它在生成的过程中到底是什么”。对于诗歌而言,它能够给予我们一种超越,使我们进入一种更宽广的生命感,而阅读它们的最好方式,便是大声地朗读出来,不管是孤独地,或是读给他人听。

第三部分是欧洲的长篇小说。对于长篇小说的阅读而言,作者认为“与读莎士比亚或读一首抒情诗不应有太大差别,最重要的是你是谁”。开篇讲到的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它是“所有长篇小说中最早和最好的,却又不止是一部长篇小说”,是“真正的西班牙语圣经”,“任何有关如何读和为什么读长篇小说的讨论,都必须包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布鲁姆认为,西方重要的小说家都受惠于塞万提斯。这本小说的伟大之处在于它给了我们两个人物,堂吉诃德和桑丘,我们很多人都有这两个人物的影子,是他们的混合,我们读它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认识我们自己,这便是阅读的无穷乐趣。在这个部分里,另一位得到作者之高赞赏的作家,毫无疑问便是普鲁斯特。“如何读一部长篇小说”这个问题,在作者看来,便是“意味着如何读普鲁斯特”,“他是经典长篇小说的最后璀璨”。阅读长篇小说是为了治疗世人的黑暗惰性,而普鲁斯特小说中的人物,正是文学为绝望而开的处方。布鲁姆谈到,阅读小说的过程承担了减轻嫉妒的重任,而普鲁斯特无疑是善于将嫉妒戏剧化的顶级作家。在《追忆似水年华》中的诸多人物,都遭受着嫉妒的怨懑,所谓的嫉妒,“实际上就是追寻失去的时间,还有失去的空间”。我们在阅读时,应该“带着爱,如果它表明它有能力容纳你的爱;以及带着嫉妒,因为它可以成为我们在时间和空间中之种种局限的生动说明,却又可以给予普鲁斯特式的赐福,使我们获得更多的生命”。最后作者说到,阅读长篇小说要去关注主要人物是否有改变以及什么导致他们改变。善于阅读的一个标志,是允许小说中的关键性谜团或决定性问题自己暴露和揭示出来。当你阅读更宏大作品时,让谜团最终变成作品本身,最终你会沉浸其中。

第四部分是戏剧,在这个部分里,作者只谈到了三位作家,但无疑这三位都是重磅作家:莎士比亚、易卜生和王尔德。布鲁姆对于莎士比亚的热爱是从不掩饰的,开篇即谈到,“虽然莎士比亚也许不必成为我们的世俗圣经,但在文学力量方面,我觉得他确实是唯一可以跟《圣经》匹比的”。在谈及《哈姆雷特》时,布鲁姆提出这是“一部关于戏剧性的戏剧,而不是关于复仇的戏剧”,在它之前没有任何一部西方戏剧“如此着魔于戏剧性”。对于易卜生的《海达·高布乐》,作者认为它是“一部伟大的悲喜剧,也是唯美时代的杰作”,它介于反讽悲剧与荒诞喜剧之间。对于王尔德的《认真的重要》,布鲁姆将其称为“自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以来英国最佳的喜剧”。它既是闹剧,也是荒唐的剧,同时也是一部伟大的道德剧。

本书的最后一个部分是美国长篇小说。这部分提及的七篇小说,作者认为它们都可以称为梅尔维尔派,《白鲸》是它们真正的起点。梅尔维尔的《白鲸》是美国崇高性的小说范式,也是某种高度或深度成就的小说范式。它不管是高度或深度,都是一种深刻。之后的福克纳、韦斯特、品钦、麦卡锡、艾里森和莫里森,在作者看来,“全都是梅尔维尔的孩子”。在这些“孩子”里面, 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达到了二十世纪美国作家的最高美学成就。这部极具震撼性原创性的作品,成为了“二十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这些美国小说视域上的消极性,在阅读的时候并非是要让人高兴起来或者给予某种安慰,它能提供给我们的最终将会远远多于那具有净化力量的消极性。

在阅读这本书时,隐隐约约有一些当年阅读《西方正典》的感觉,懵懂却又充满了求知欲。对于我而言,书里文学批评的理论是次要的,将其看作一份导读,能够重新拿起其中的一篇小说或者一首诗歌细细品读,然后再来回味书中的评述,或许才是更有意义、也更为重要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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