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的时候,奚凡拿起准备了数日的行囊,悄悄离开了困了他三年的医院,向楼下向文停在门口的车走去。
向文载着他的老伙计,辗转数家旅馆,驶了数日,终于来到他俩少年时约定的深雪之山。
“老凡,真不要命啦?”向文抽着雪茄,笑容里有心疼、更有对老伙计五十年的理解。
“不要啦!我呀,只想要回自己的心啦!” “你这固执的老东西。看!我们俩的衣袖白了。是时候了吧?” 奚凡抬起手臂,如同怜爱孙儿般看着雪精灵在自己的袖管里上闪着晶莹剔透的光。
他知道,天堂就要把它最美好的财产都倾撒下来,他所有做的,便是再次挥起向文替他保管了五十年的皮鞭,迎接这来自天堂的荣光。
细羊毛随山风卷卷擦过他垂老的面庞,不消一秒,细羊毛就消失不见了。更确切地说,是被他垂老面庞深深褶皱里的热泪给捂化了。
向文抽着雪茄,想起十三岁的奚凡坐在向文家的老马上挥鞭放牧的样子。
雪下大了,天已缓缓放下垂帘,天堂越来越低。风雪交加,细羊毛变成了银针,扎着奚凡面庞褶皱里柔软的创面。他站在山脚半人高的石碓上,拽紧了鞭绳,迎接这漫山遍野惊慌而来的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