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认识春娇,已经10年了。10年前,他们的相遇是在巷口对烟。春娇说:“我真的比你大。”言外之意:你不介意吗?而志明回复:“我真的比你高啊。”心思明显:那不重要啊。
有些爱情,从相遇到发生,只用了7天。那时候的张志明,还是个没心没肺的男孩。他喜欢把干冰倒在马桶里,看着烟从里面溢出来;他会在乱丢烟头被抓住的时候,假装自己是日本人;会在停车场扮鬼,会在雨后玩蜗牛。跟这种男孩谈恋爱固然有趣,但也真的心累。
因为除了快乐,他什么也给不了你。说好陪春娇一起玩,他却拿着她精心准备的鸡翅去找老板;说好要存钱付首付,他却花了9万多买一个雕塑;说好一直在一起,他却规划好了去异地的未来……不要期待男人会变成熟,他们只会变老。志明说过太多声对不起,说到自己都累了,春娇都倦了。
同样,那时候的余春娇,也不成熟。她脾气很大,一言不合就翻脸走人;她没有安全感,会想要翻志明的手机;每次吵架,话都说一半,永远被误会。春娇真的很没有安全感,她害怕找到她爸爸一样的男人,会再次抛弃她。但是她又真的挺像她爸的,遇到事情都只会逃避。
在感情里,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坚持,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只要我足够爱,他就会改;只要我足够好,他就不会走。可结果是,确实每个人都会长大,但你等不到那天。年近40的她终于意识到,遮不住的不仅是皱纹,还是两个人之间巨大的差距:他想玩,想风花雪月,浪迹天涯。而她想要一个家。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志明大跨步的往前走了,戒掉了余春娇。但是余春娇没有那种天分,她既戒不掉烟,也戒不掉张志明。
电影《HER》中说过:其实每个恋爱的人都是疯子,恋爱就是一场精神错乱。谁不曾不计后果地爱过一个人,后来头破血流地离开,再死缠烂打地回来。为什么很多人做不到云淡风轻地分手?因为他真心计划过和你在一起很久很久。
每个女生都可能是余春娇,但未必遇得上会长大的张志明。哪怕你是一颗糖就能收买的姑娘,也要有十座金山都换不回的底气。你可以用青春去等,但舍得让你输的人,一定没那么值得。
爱情往往始于两种状态:一种是,最好的时光遇见你。但我更喜欢这种:遇见你以后,都是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