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简书七大主题征文S2,主题:校园传奇人物。
1.
“你信吗?我的初吻还在。”大学毕业聚会上张扬的发言燃爆了全场。
班上二十一个男生无论平时抽烟与否,这一刻都人人叼着一根兰州烟,贪婪地品尝着这座城市的味道,一片烟雾缭绕之间,大家又不停地追问身边的人:“这个姑娘是谁?是我们班的吗?我怎么没见过?”
眼前的这个美若天仙的张扬我也没见过,想一想,脑子里还是初见她时的印象。
脑袋大、脖子粗,横看竖看都是两麻袋,这就是我印象中的张扬。
“噢,是张扬呀!”大家仔细审视她的五官,最终确认她就是那个两麻袋,“丑小鸭变天鹅啦!”
“这变化也太大啦,翻天覆地慨而慷呀!”潘杰大声疾呼。
时光倒流四年,金城兰州,黄河水滚滚流淌,中山桥在黄河之上守望了快一个世纪,黄河水车吱吱呀呀转动,皋兰山头一弯新月。潘杰在宿舍里一边朗诵着篡改的打油诗,一边对天发誓:“如果上天给我两个选择——张扬和敌敌畏——我绝对选择后者,如果我食言,就让我单身一辈子!”
我们都记起了潘杰的誓词,还有那首被他篡改的,广泛流传的打油诗:
咱班张扬一回头,吓死路边一头牛。
咱班张扬二回头,震倒一排宿舍楼。
咱班张扬三回头,飞沙走石鬼见愁。
咱班张扬四回头,黄河桥断水倒流。
咱班张扬五回头,哈雷彗星撞地球。
……
因为胖,张扬被大家记住了,接着又被男生们集体忽视,她像透明人一样和我们做了四年同学。
其实,张扬上课时总是按时到的,其他时间她选择了自动消失,她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跑步,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
说也奇怪,我们班总共62个人,21个男生,41个女生,四个人一间宿舍,女生里单单就是张扬被分到了其他系的宿舍去。
天时、地利、人和,都使得张扬不得不孤单而又孤独地度过了四年大学生活,兰州安宁区的角角落落都曾被她孤独的脚步丈量。
张扬像是一棵被巨石压住的小草,在寂寞、黑暗的环境里独自生长,用了四年的时间,终于在毕业的时候露出了头。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们总喜欢刨根问底,看到突然美得一塌糊涂的张扬,有关她的故事只在一瞬间就被人挖了出来。
张扬在中学时成绩非常好,人也非常漂亮,是学校公认的校花。但就在高三那年,她因为一次车祸,不得不用了一定计量的激素类药物,于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子。
大一第二学期,她不用再服用那些激素药物了。她就开始了艰苦的减肥训练。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只喝一杯温开水,就去操场跑步。
开始时,她跑三分钟,走一分钟,坚持半小时,做一会放松运动,再重复一次前面的训练。
这样坚持了一个月后,她开始跑二公里,半年后是五公里。每天坚持,风雨无阻。
当我们睡醒时,她已经跑完步,开始学习了,到了中午只吃一点牛肉,一个鸡蛋,一点点米饭;晚饭就是一个苹果,或者两根黄瓜,亦或一个西红柿……
她每天除了锻炼,剩下的时间就是学习,上课时她每次都坐在第一排,我们男生基本都是“边角料”,自然就注意不到她了。
当变成一个九十斤的健美女孩时,张扬同时也被保了研,她打算离开兰州到上海去。
“我其实很感谢大家,在我成长的重要时刻没有来打扰我。我学会了让一个人成为千军万马,让形单影只的落寞变成了享受孤独,我也和大家一样渴望恋爱,我也期盼荷尔蒙的分泌与融合,但是我胖成那样,连自己都厌恶自己,不想照镜子。以前的娇贵、骄傲都成了蚀骨的毒药,我大一开始跑步、节食,有计划地学习……我说这些话,没有埋怨大家的意思,只是把这几年的思想、学习、生活分享给大家,我叫张扬,以前是个胖子,现在终于痩回来了,想找一个人恋爱,我的初吻还在!”张扬的话让我们汗颜,也让我们感动。
中午开始的毕业聚会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才结束,回到宿舍我一直在回味张扬的话。
试问谁在挑苹果时不是选最光鲜亮丽的那一个?更何况与人交往是在挑一个人!所以在大学这所整容医院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长相负责!
我到底把自己长成了什么样子呢?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
2.
“王二,你是咱们班里我最羡慕的人。”李军一进我们宿舍就高声对我喊话,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我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心想“妈的,你都保研了,等着到上海大学上硕博连读,这会又来挖苦我这个工作还没着落的人,找揍呢?”
但是一看李军满脸通红,显然已经喝了不少,和醉汉较劲没意思,我只好压住怒火,尴尬地笑笑:“哎呀,你就不要欺负我了,你们是认认真真上了四年大学,都有了美好的前途,我瞎玩了四年,结果被大学给上了,现如今工作还没影子呢!”
“兄弟,今晚咱俩把这瓶酒干了,推心置腹地聊一聊。”李军并没招呼宿舍其他的几个人,看来真是专门来找我的。
我觉得和李军的交情还没到推心置腹的地步,但是细细一想,比起他和别人的关系,我和他的确算是交往最多的。
我抽烟,李军也是一杆老烟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和李军就是歌里唱的那对“分给我烟抽的兄弟”,十足的人间烟火。
我买烟一般是一盒一盒买,熄灯后经常断粮;李军买烟总是整条买,找他蹭烟抽,从不落空。
“哎呀,今天在亚联网打星际争霸遇到个韩国人,我被虐惨了。”我找李军,一般都是自说自话,“韩国的总统都打星际争霸,所以他们水平真高……”
李军一定是在学习,他除了学习,不可能做其他事,这么用功自然是班里的第一名。
我一进来,李军就停止学习,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晃一下,扔给我。
他也自己点上一根,很专注地听我瞎说,他从来不插嘴,也不打断我,任由我天花乱坠地讲打游戏的各种细节。
“哎呀,听你说得我都想玩了。”当我讲完一个完整的段落,他才会说上一句。
“没问题,我请你包夜,保证教会你。”我知道他绝对不会去打游戏的。
等到我过足了烟瘾,我就起身走了,不说再见,他也不送。我找他其实就是为了蹭烟,他没表现出过反感、不快,我也从没觉得不好意思。
现在想来,这是李军四年来第一次到宿舍找我,也是第一次他主动提出要推心置腹地聊聊,喝了酒,容易动感情,一动感情,真真假假的都不重要啦,开喝。
四年来,我在蹭他烟时,把我所有的事都给他聊遍了,却一次也没听他讲过自己的事,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是呀,今天得好好听你聊聊,以前光听我瞎掰胡了。”我也想多少了解一下李军。
我掏出烟来,给他点上 ,又找两个纸杯倒上酒,我们边喝边聊。
一杯入喉,李军突然大哭起来,我以为他醉了,想扶他回宿舍休息,他却制止了我,他说:“让我哭个痛快吧!”
临毕业了,大家都有离愁别绪,我就坐下等他哭完。窗外缥缥缈缈传来刘德华唱的一首歌《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还真是应时应景。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哭了一阵,李军抄起酒瓶一仰脖子一口闷完了残酒,将酒瓶摔了个稀巴烂,在满地碎裂而晶莹的锋芒间他开始琐琐碎碎地讲述自己的过往。
原来李军比我大四岁,他之前早就大学毕业了,上了一个专科,学的是工科,但是因为他学得并不好,再加上不善言辞,毕业后找不到工作。
在社会上转了一圈后,他决定复读,并且换了文科,那一年他拼了命地死记硬背,最终有惊无险地考上了师大,成了我的同学。
李军很清楚,如果自己不继续努力,自己肯定是站不住讲台的,所以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靠着锲而不舍的精神终于被保研了。
今天他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他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无所顾忌地醉了一回,掏心掏肺地倾诉了一番。
车轱辘话说了十八遍,李军居然酒醒了,郑重其事地对我说:“谢谢你经常陪我,我其实特别羡慕你,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四年大学生活,我也想,可是我不敢,到现在我都没有去爬过皋兰山,没去过五泉山动物园。”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他拼命、沉默、离群索居都是因生存所迫。
“我带你去包夜。”我拉他出门。
那夜,我开了两台电脑,教李军打游戏,先是星际争霸,然后是CS。
那天晚上,李军在游戏世界里一直晕头转向根本找不着北,但是他很开心。
到了后半夜,李军说:“帮我申请一个QQ号吧!”
“我晕!你居然没有QQ号,你这比张扬的‘初吻还在’都劲爆。”其实我心里明白,对于李军来讲没有QQ号才是最正常的,不然李军就不是我认识的李军了。
我花了一会功夫给他申请了QQ号,并教会他怎么和别人聊天。
就在我把李军拉进班级群的时候,我发现张扬的头像是亮着的,于是我果断地替李军向张扬申请了好友。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我的鼓励之下,李军羞涩而笨拙地开始和张扬聊起天来。
3.
马上要离开兰州了,我突然想写一个有关初恋的故事,挖空了心思还是没有想好如何开头,只好一首首播放曾经喜欢的歌曲。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张楚的歌总会让我灵光一闪,我抓住时机赶快开始敲击键盘。
“你会喜欢我吗?”
“不会呀!”
“那我教你好了。”
“我很笨,怕是学不会。”
“那是因为你早没遇到我,否则你早就会了。”
“看来你是一个恋爱专家呀!”
“你这样评价我,是想对我说滚吧?”
“我没有要驱逐你的意思。”
“那你是几个意思?”
“说说你最擅长的吧!”
“善解人衣,赤诚相见。”
当我写下这段颇为得意的聊骚对白时,我的思绪把我带回到了四年前,旧文科楼后面的核桃树下我对一个女生透露内心秘密的夏日午后。
夏花灿烂,青春正好。我约一个女孩见面,地点就在文科楼后的核桃树下。
“流水她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我还记得当时校园的广播里播放着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
“我有一个秘密想告诉你。”一见面我就故作深情地说道。
那个女孩微笑着说:“你说,我听。”
我拖长声调说:“这个秘密就是——我喜欢你。”
女孩子并不惊讶:“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你说,我听。”我心跳加速。
“我的秘密是——我也喜欢你。还有……”女孩子莞尔一笑。
我听到女孩说喜欢我,一个蹦子跳了八丈高:“你一个人,就是我的全世界,我今天就是世界的王!”
女孩有点着急地说:“我还没说完,我喜欢你,还有……”
“这一句就够了,这一句顶一百万句。”我兴奋至极,根本不给女孩继续说话的机会,一把搂过女孩就吻了上去。
女孩却双手推我,扭过头去。
我心想女孩子害羞很正常,掰过女孩子的脸强吻了上去。
女孩无力反抗,闭上了双眼,紧闭住双唇,不让我的舌头伸进她嘴里。
我在女孩子的嘴唇上蜻蜓点水了一番,突然停住了动作,用力抱紧女孩子,然后全身一阵战栗。
女孩子感觉我身体战栗了一番后,抱着自己的双臂失去了力度,就用力推开了我转身跑开了。
我不愿女孩子离开,可是自己现在又一塌糊涂,只好眼睁睁看着女孩离去。
直到女孩的身影消失在绿荫遮蔽的踊路,我才整理了一下湿漉漉的裤裆,虽败犹荣地回宿舍去了。
到宿舍楼前,那女孩子已经等在楼门口,见我回来,女孩当面将一个纸条夹在书页里给了我,女孩叮嘱回宿舍再看。
我满心欢喜,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想看纸条,又觉得这么神圣的事,这样打开看不够有足够的仪式感,毕竟这是自己的初恋呀!
我迅速跑进卫生间,用闪电般的速度冲了个凉,换好衣服,坐到桌前准备看人生里第一封女孩子写来的信。
“哎,王二你跑哪去了?辅导员找你半天,让你赶紧去找他一趟。”舍友进来火急火燎地催我。
我见舍友催得挺急就赶紧去找辅导员,出门不忘带上了那本书。
原来是准备运动会的事情,和辅导员沟通完相关事宜,回宿舍的时候我顺路来到田径场看看,我没有进去,而是到看台背后的树林里找凳子坐下。
这时我听到有人在低声交谈,好像看台上有个女孩在啜泣,一个男孩在安慰,隔了一道墙,听不清楚。
“酒醉不知归路,误入藕花深处。呕吐,呕吐,惊起鸳鸯无数。”胡改了李清照的词一番,我才打开书,找到那份信来看。
说是信,其实就是一张便条。我郑重其事地打开,上面却只有一句话。
“我也喜欢你,因为你是潘杰的死党,而我昨天已经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时间似乎停滞,万物全部静止,我愣在原地半晌。
等我回过神时,潘杰的声音突然清晰地传入我耳中:“王二是我的兄弟,他喜欢你肯定是发自内心的,而且我也还没来得及告诉他我们的事。”
好巧,原来看台上的男女是潘杰和那个女孩。
“我已经写纸条告诉他了,我是怕他误会我们,让你们做不成兄弟。”女孩的话依旧温柔体贴。
我回到宿舍时已经要熄灯了,潘杰一直坐在桌前等我。
见到灰头土脸、萎靡不振的我,潘杰说:“王二,我找你有话说,出来一下吧。”
我摆摆手说:“抱歉啊,我误会了,祝你们幸福!这本书你替我还给她,我们永远是好兄弟,但是我不想看到你们在我眼前晃,我会妒忌,以后找我,你一个人来。”
潘杰很了解我,知道我说的意思,点点头,接过书并没立即起身走,而是拿出烟来和我一起点上,默默地抽起来。
我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背靠着桌子,仰头看着天花板,抽一口烟,吐出几个烟圈。
潘杰翻了一下那本书,是《现代文学作品选》,纸条还夹在书里,他取出来看完,点着烧成了灰。
潘杰瞥了一眼夹字条的那页,正好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有趣的是旁边我在旁边写了几行字:“初恋一日变前任,疗伤唯有苍井空。苍井空,武藤我兰,饭岛我爱。”
潘杰笑笑指着那些字对我说:“资源记得共享啊!”
我拿过书,撕下了那一页,又还给潘杰,撇撇嘴说:“我就亲了她一下,你这就来讨债,真是有异性,没人性!”
潘杰起身拍拍我的肩膀说:“朋友妻,不可欺!这次是误会,恕你无罪。”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俩可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这就和我生分了?”我吐出一个烟圈,硬邦邦地砸在了潘杰脸上。
潘杰挥手驱散烟气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敢穿我衣,我断他手足!”
我们两个人都笑了,互相在对方肩膀处怼了两拳,再没言语,就散了。
那晚我一夜未眠,用随身听听了一晚上的张楚。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4.
女孩叫于淑娟,高我一级,也是师大中文系的,她眼睛很大很圆,眼眸中闪烁着一点少数民族的那种异域风情,鸭蛋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总是诱惑人想用手指弹一弹,以验证书上说的“吹弹可破”,一条马尾辫总是在她白色的衬衫或者T恤后摇曳,总让人想起徐志摩《再别康桥》中“油油的在水底招摇”这一句,自然也会激发人去浮想联翩,希望她就是自己那个“夕阳中的新娘”。
遇到于淑娟纯属偶然,认识她的过程却有着校园青春剧的惊人雷同,实际上她是进了我和潘杰精心设计的圈套。
上大学的第一个周末,我很兴奋,约了潘杰去培黎广场喝啤酒。
培黎广场附近聚集了兰州许多个大学,一到周末就坐满了各个学校的大学生,男男女女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点一盘炒田螺,要一副扑克玩一种叫“筛沙子”的游戏,游戏很简单,每人三张牌,按照炸弹、同花顺,顺子、同花、对子、单牌的顺序比大小,输了就喝啤酒。
“筛沙子”的好处是两个人以上就可以玩,我和潘杰筛了两个小时沙子,干掉了一扎啤酒,开始胡说八道地闲扯淡。
这时候,我们才注意到邻桌坐了两个女孩,因为考得近,她们说话的内容我们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她们也是师大的,一个叫于淑娟,另一个叫潘素素。
我向潘杰挤眉弄眼一番,悄悄地对他说:“人家也姓潘,你们五百年前是一家,你快去认妹妹!”
潘杰故作高深地说:“我妹妹留给你,姓于的莎莎(兰州人对漂亮女孩的称呼)归我。”
我本来是开个玩笑,没想到潘杰却认真了,他把食指竖在嘴唇,做个禁声的动作,用心地偷听起于淑娟和潘素素的谈话。
“爱情就像发高烧,稀里糊涂就想着睡觉,大汗淋漓过后就退热了……”于淑娟在培黎广场吃着烤串,喝着啤酒,以过来人的姿态给潘素素谆谆教导。
潘素素却有点心不在焉,好像在想别的事情,一时走神没有搞懂于淑娟到底是在说发烧,还是在说爱情。
于淑娟看着走神的潘素素,扔过来一包心相印纸巾,正好砸在潘素素的额头上,正在偷着乐的潘素素被吓了一跳。
“花痴,发什么骚?”于淑娟娇嗔道。
“哪有?我是在领悟你讲的爱情之道。”潘素素撩拨一下发梢,心虚地狡辩着。
于淑娟鄙夷地问道:“领悟到啥了,你说说我听!”
“发烧就要多睡觉。”潘素素随口应道。
“我看你是发骚,想要和男生睡觉!”于淑娟笑着骂道。
听到于淑娟这奔放的言语,我和潘杰相视一笑,因为潘杰就喜欢野马一样粗犷奔放型的女孩,我掏出一根兰州烟递给潘杰,打趣他说:“你是有火没烟,人家是有烟没火,你们还真是瞌睡遇到枕头了!”
“别打岔,还不知道人家有火没火呢!”潘杰示意我稍安勿躁,我们悠悠抽着烟,继续听故事。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别拿自己的污女标准衡量我的清纯好不好!”潘素素突然毫不示弱地反唇相讥。
“别上火啊!”于淑娟嬉皮笑脸地说,“就是因为你太单纯,我才提醒你不要陷得太深,爱情这东西,谁先认真谁就容易溃不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