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门前有一块地,主人是外公;后来它成了乐园,如百草园之于鲁迅之于我,主人是我和外公。
孩子的心是晶莹的,眼中的露珠、瓢虫都如星子般璀璨。尤其,对我这个城里的孩子而言,园子就是一本翻不完的大绘本。
每次回家,我都会抱一张小木板凳,坐到外公跟前。外公蹲着,忙着,有时会告诉我花草的名称和习性。我极安静,也很专注,一坐就是半天,以至于太太一度以为我多少有些痴傻,邻居也曾作“这孩子将来要成哲学家”的论断。在这个问题上,外公好像一直保持着微笑。稍大一点,这两种设想好像又都落空了,我不再抱板凳,也学着外公的样子,提着把小锹——不过在园子里乱钩乱铲一阵。我的话也渐多了起来,有时极具表现欲。
一次,我学着外公的样子拔杂草,我发现有些草手起刀落,一扯就断,有些却极顽强,非两手齐上阵不可。我图省事,只除去那些易拔,余下的便不管了。我正拔得起劲,身后的外公却让我停下,我回头,地上一片狼藉。我挺了挺胸,期待着外公的赞许,他却大笑起来:“你拔的是什么?”我无不自豪地答道:“杂草,好多杂草!”外公仍在笑:“你拔的是韭菜。”说着,就弯腰拾起两根“草”,“你看,这个根细一点的是韭菜,这个根粗的才是杂草。”我双手叉腰,心里到底有些不服气,又听外公说:“要拣对的拔,不要拣容易的拔。”我这才马马虎虎地承认下来。
会骑车后,我探险的足迹遍布全村,于是我见到了别人家的园子,我总爱拿我和外公的园子跟它们比:别人的园子只种菜,我们的园子却有花有草;别人的园子一年四季不闲着,我们的园子却有时会荒上一阵,只种些小花。我那时没有好坏的概念,只知道找不同,然后便欢喜。长大后才发觉其中有深意。
暑假里,我待在老家的时间更长。夏天的园子绿得纯粹,绿得盎然,满眼的绿中突然闪现的一抹红,一点白,更是有趣。大概有一株凤仙花从移门的门槽里探出身体,我走进看,果然如此,还是重瓣的,让人想到牡丹;又好像比牡丹妖冶,多了几分野性,大有不屑于为文人所取的态度。我觉得它长错了地方,不合章法,是该被拔掉的异类,外公却表现出了少有的急躁,对我说:“它也是生命啊,风把种子吹到这儿,就让它长吧——门才长错地方哩。”说着,外公从桶里掬来一小捧水。
我有些歉疚地看着凤仙花,原来它合的是自然的章法。
回老家读初中后,园子又变成了花园,变成了我写作练笔、吟哦赞颂的对象,一年四季都不少花。有一年春天,妈妈从网上淘来了些不甚寻常的花种,其中名蜀葵者最先开放。早先开得确是可喜,可蜀葵色白,大片大片的太过素净,妈妈便打算拔去蜀葵,重种些蔷薇。外公却一副有何不可的样子,说道:“再等两天,等花都开了就好了。”不到两周的时间,园子里的波斯菊、蔷薇就红红紫紫地次第开放了,这时的白蜀葵显得简约素雅,更把园子映衬得绮丽、轻盈。在邻居的声声赞叹中,我不但觉到骄傲,更感受到了外公见山仍是山的智慧。
每当我郁郁不得志时,当我对前途迷茫、不知所措时,我最先想到的就是园子,就是外公朴实平淡的话语和微笑。即使老家被时代的洪流连根拔起地裹挟带走,再无处可寻,我仍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一个让自己慰籍的理由。
为什么园子镌刻在我记忆深处,因为外公对我爱得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