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喜欢,总有一天,会渐行渐远。
———题记
今天早上,为了配丝质衬衫和半截裙,在高跟鞋和平跟之间,我果断地选择了平跟,不为韵致,只因为更舒适。
本来我把两双鞋提到镜子前,准备看看搭配效果的,结果平底鞋一穿,就不想脱了。没屈服于七厘米高度的美丽,这还是第一次。没有乖张和忍受,只想安慰久违的脚底。
更年轻更招摇过市的时候,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过平底鞋。清一色的高跟,尖头、细跟,白色、黑色、褐色、红色,而且我还执拗地拒绝坡跟。因为不喜欢坡跟既要鱼又要熊掌的贪婪,我更喜欢细高跟们矜持妖娆的纯粹,喜欢它们载着我像太后出巡般娇滴滴地昂首挺胸,以为自己真的拥有高人一等的美丽和性感。
这种感觉,跟十六世纪的欧洲大多数宫廷贵妇的感觉差不多,只是那时候高跟鞋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有宫廷贵妇才乐得踩着高跟四处舞蹁跹。法国王路易十四为了凸现自己尊贵的身份,更是将鞋跟涂上独享的红色,所以每次看到红色高跟,我也就想起那位几百年前臭烘烘的矮国王。看到他穿着高跟的画像,我总是乐不可支。路易十四虽然不高还有体臭,但他实在高明,体臭就发明香水,矮了就增高鞋底,虽然高跟鞋也有让贵妇们避免在大街踩屎的实用性,但她们对此的热爱,应该更多的是穿上高跟,撒上香水后,那种风情万种的窈窕身姿和蛊惑人心的时尚性感吧?你看,这股妖风一刮,不是就开始风靡全世界么?仅仅是风靡还不要紧,我想只要女性一直绵延,高跟的任性就会流芳百世千世吧!
错觉是如此美丽,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故意从宫廷走向民间,又从欧洲横跨到了古老中国。事实上我国古时候的木屐跟这个也差不多,穿上之后,都有走不稳路从而让身体摇曳生姿的作用,这种摇曳生姿它更多的是取悦男性而非取悦自己。
其实自己穿上垫高的鞋底并不好走路,上坡下坎尘土飞扬,不过即使这样,我也还是一直穿高跟。因为高跟遭的罪闹的笑话委实不少,可怜的脚后跟被磨破过,脚背肿过,脚趾头被夹过,鞋跟被陷在马路上的砖缝里拔不出来也有过。所谓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但大多数时候,脚都在苟且偷生。
记得有一回,早上上班匆匆忙忙地穿过观音桥的步行街,不知道小食店门口湿滑,一脚踩去摔了个仰翻叉,疼得龇牙咧嘴,恨不能赖在地上不起来。可担心遭路人笑话,又不得不迅速地翻身爬起来。那天穿了条浅色裤子,要紧赶着去上班打卡,只好扭着屁股上印着泥巴花花的裤子灰溜溜地快点儿逃走。那时候才到重庆来,每天累得像狗一样,基本没见过白天的太阳,还被个别刁钻的家长说从区县来的就是教不来书,被别人怀疑的后果就是自己也开始怀疑,勉为其难的日子一度让我怀疑活着的意义。不过时至今日,我却要感谢他的挑剔,是他让我不断刷新自己。但当时那种倒霉的时候,是摔个跤也会联想到一连串的事情而自艾自怜的,我想有些人就是那样被一根稻草压垮的吧!
胡扯远了,继续说高跟的糗事。现在我还深刻地记得,那一回在小城的西转盘,往红石梁的路还没有整修好,高低不平的石子路磕着细细的鞋跟,咕哧咕哧,走着走着鞋跟断了,后跟处只剩下几颗张牙舞爪的钉子。捂着扭伤的脚,哭也不是笑也不是。那一次我提着鞋做了一回泼妇,对着长江我破口大骂做鞋子的人,龟孙子图省事用几个钉子赚黑心钱,狗娘养的王八蛋害我赤脚走路,哈哈!骂人的我一定像个疯婆子。
虽如此,我还是没长记性。去爬峨眉山,我和六岁的儿子在雷洞坪租了雨衣赶金顶日出。同行的宁波母女俩再三问我,需不需要在山脚买一双平跟鞋,我说不用啦!正好可以体会一下高跟爬山的快乐呢!看着我七厘米的任性,她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好半天,可我蠢妇不可教,没理会她的好意。就这样兴冲冲地上了路。偶有游人见我穿着高跟一副勇敢的样子,说笑关心一两句,我还有些感觉良好。可好景不长,脚痛,刚开始还能忍受。要到山顶时,我的脚就已经变成了钻心的疼。海拔的增高让天气也起了变化,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阴冷、湿滑,脚在鞋里面跌跌撞撞滑来滑去,每走一步都是遭罪。那时候,我悔得恨不能转回娘胎去,在心里骂自己,何苦来这山高坡陡之地凑热闹?小三峡大三峡的山还不够我爬呀?还听不进别人的劝导一意孤行?如果是现在,我是断不会那样做的,时间真的会改变很多事情,即使对再怎么爱的东西也是一样,人真的是善变的动物,所谓长情,大多数时候只是习惯罢了。如果非要说不曾改变,那可能是时间还不够长。
话是这么说,可即使被高跟伤过很多次,穿它的瘾,依然胜过偶尔的伤害。在那山城的时候,因为熟人多,就是出门下楼倒个垃圾,吃碗牛肉面,都有可能碰到一堆叫得出你名字的熟人,太过邋遢还是有作践自己的感觉。所以说归说,穿还是要穿的。
只不过后来我开始学聪明了些,爬长城时,我就在山脚下买了一双红色缎面的北京老布鞋,配上蓝色牛仔连衣裙,轻轻巧巧的,走起来灵便舒服,因此留下美好回忆。
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习惯穿高跟,觉得那是女子的独享。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心境的改变,不知不觉间有所不同。如果把穿高跟想成是对脚的磨砺,不如说那过程是对心性的修炼。人活的够大的时候就会慢慢明白,青春时光里执着过的坚持过的,后来都会慢慢疏离和淡忘,留在记忆里的,是美好或不美好的碎片。
那渐行渐远的高跟让我学会跟自己和解,对生活中的所有不过分强求,遵从自己的内心,执着应该执着的,努力应该努力的,悦纳生命中美丽而有意义一切,安静从容!
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正如我对高跟的迷恋。不执拗对美的理解,正如我与平跟的和解。
如此,甚好!
(图片来自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