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大人通常会采取惩罚的方式来让孩子们吃苦头长记性,误以为这样才能让孩子学到东西。
“我们究竟是从哪里得到这么一个荒诞的观念,认定若想要让孩子做得更好,就得先要让他感觉更糟?”
阿德勒心理学明确否定使用惩罚的方式来管教孩子。惩罚不是不管用,从通常能立即制止不良行为这一点来说,惩罚确实管用。但是,惩罚的长期效果呢?会培养出我们希望看到的积极品质吗?。
从长期效果来看,惩罚会造成四个R
1.愤恨(Resentment)。“这不公平,我不能相信大人!”
2.报复(Revenge)。“这回他们赢了,但我会扳回来的!”
3.反叛(Rebellion)。“我偏要这么干,以证明我不是必须按他们的要求去做!”
4.退缩(Retreat)。要么是偷偷摸摸,“我下次绝不让他抓到”;要么会自卑,“我是个坏孩子”。
或许孩子们不会清醒地意识到,但在遭受惩罚时他们往往在潜意识中就会做出上述决定,而这些决定就会成为今后他们如何行事的指导性信念,比如,在潜意识中认定自己是一个“坏孩子”的小孩,可能就会继续扮演“坏孩子”的角色。
那么,当孩子犯了错,如果不惩罚不斥责不羞辱,那该怎么办呢?正面管教认为,应从“惩罚”转变为“关注于解决问题”。
阿德勒心理学将出现问题后人们的讨论分为三类:“可恶的他人”、“可怜的自己”和“以后怎么办”。追究原因、裁判对错、量刑惩罚,都是在前两类范畴里打转,孩子会抱怨指责他人、会有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但这些对于培养孩子的“自立”和“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目标来说,都意义不大。更重要的是要聚焦到第三个问题上“以后怎么办”,聚焦于解决问题。
惩罚关注的是过去,让孩子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关注于解决问题,是把错误当成学习的机会,帮助孩子在将来做得更好。
与惩罚不同,关注于解决问题,会营造出一种非常不同的家庭氛围和教室氛围,大人和孩子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都会因此而改变,大人和孩子之间的权力之争会大大减少。
关注于解决问题的主旨是:问题是什么以及其解决办法是什么?
关注于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是要遵循3R1H:
1.相关(Related),是指后果必须是与行为相关的。
2.尊重(Respectful),是指后果一定不能包括责难、羞辱或痛苦,应该和善而坚定地执行,并且对所有相关人员都是尊重的。
3.合理(Reasonable),是指后果一定不能包括借题发挥,并且从孩子和大人的角度来看都是合理的。
4.有帮助(Helpful),是指有助于帮助孩子学会解决问题。
在很多情况下,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采取惩罚,我们需要及时觉察并改变思维方式,转变为要关注于解决问题。
(摘编自《正面管教》,简·尼尔森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