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的公开课已经快结束了,从柏拉图到笛卡尔、乃至当代哲学家的种种思考,所有关于“死亡”的定义和意义的观点,都有相应的论证与反驳,这种论证与反驳是以“例子”的方式开始,或者说是形而上的。它提示你对于“死亡”的认知中遗漏的方面,完善你对“死亡”的整体认知。
我有心做个总结,如同上次柏拉图的斐洞篇,但学习总结都是概要,有的只是各种观点的分类,分类有助于抽象思考,但不利于他人的再次思考。如果没有思考,分类只不过就是划分各自的阵营。
老师开篇就表明自己是“物理主义者”,这门课学下来他会让我们认同他的观点。不过,我虽然也是受“唯物论”影响长大的,最原始的乃至于类似“直觉”的思考方式就是“物理主义”,不过也可能是由于传统文化熏陶,“灵魂”的不变性给与自身存在的理由。
以上观点存在矛盾,“我”相信灵魂的不变性,但同时又相信后天(在人世间)能够改变,当然,这可以用二元论来解释。
生命的“价值”、“死亡”的意义,个体在两者之间的抉择,在公共生活化下,可能是最后的遮羞布。
对于死亡的定义、死亡的决定等等,涉及安乐死、自杀(课中没有一点暗示提及)等等貌似不道德的行为,是否有辩护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