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先生年谱 》十二
其三,田州、思恩,构衅有年,事不得息,民不得安,故起守仁以往,使庐、王之徒,崩角来降,感泣受杖,遂平一方之难。其四,自来八寨为两广腹心之疾,其间守戍[shù]官军与贼为党,莫可奈何,守仁假永顺回兵,卢、王降卒,袭而歼之,易若拉朽。凡此守仁之功,皆除大患,卒又以死勤事,而宁可泯灭之乎?其学之大有三:一曰‘致良知’,致知出于孔子,而良知出于孟子,何可异也?一曰‘亲民’,即百姓不亲之亲,而凡亲贤乐利,与民同其好恶,而为絜矩之道者是也,亦非创为之说也。一曰‘知行合一’,盖亦《大易》所谓‘知至至之,知终终之’。只一事也。守仁发此,欲人言行相顾,勿事空言。是守仁之学,正接孔孟之学,而庸可非訾之乎?今萼以此诋守仁,遂致陛下失此良弼[bì] ,使守仁不获致君尧舜,谁之过与?故臣不敢以此为萼是也。夫以守仁之学之正如此,其功之高又如此,乃赏典不及,削罚有加,废褒忠之旧恩,倡伪学之新禁,萼之所以辅明主者为何如哉?今守仁客死,妻子孱[chán]弱,家童载骨,藁[gǎo]埋空山,鬼神有知,当为恻然,况于人乎?况于圣人乎?假使守仁生于异世,陛下犹当追崇之,何至亲见其人而失之也?臣昔与守仁友二十年,一日愤寡过之不能,守仁从而觉之,忽有深省,遂师事之。是臣于守仁,实非苟然相信,如世俗师友者也。臣于君父之前,处师友之间,既有所怀,不敢不尽。昔萼为小人所谗,臣为之愤,既而得白,臣为之喜,故非臣之私也。守仁今日之抱冤,亦犹萼向日之负屈,伏愿扩一识之仁,特敕[chì]所司,优以恤[xù] 典赠谥,仍与世袭,并开学禁,以昭圣德。若此事不明,则萼与臣终不能忘。故臣敢直言如此,所以尽事陛下之忠,且以补萼之过也。”疏入,不报。
十一月,葬先生于洪溪。洪溪去越城三十里,入兰亭五里,先生所亲择也。先是,后溪入怀,与左溪会,冲啮[niè]右麓[lù] ,术者心嫌之。夜有梦神人绯袍玉带立于溪上曰:“吾欲还溪故道。”明日,雷雨大作,溪泛,忽从南岸明堂,周阔数百尺,遂定穴。时门人会哭者千余人,四方来观者,皆涕泣叹息。
1567年
隆庆元年丁卯[mǎo]五月,诏赠先生为新建侯,谥“文成”。
1568年
二年戊辰六月,先生嗣子正亿袭封新建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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