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喜欢每天埋头看电子书的姑娘说,你下载一个。对方抬起厚厚的镜片瞄了我一眼,问下载一个啥?我说就是一个app名字叫“一个”。对方不回复也不抬头了,于是店里傻乎乎的人就剩下我一个。
姑娘说过,其实一点也不喜欢看电子书,但是如果不翻着看看消遣一下、不刷朋友圈不看微博,那只能沦落到更无聊的地步。她嘟嘴用鄙夷的眼神斜视了一下右上角,说真讨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生活变成这副德行了,她本来以为只是自己瞎发牢骚其实人类大家都很幸福,直到发现小表弟在个性签名上写着:这不是你小时候梦寐以求的十八岁吗?你怎么愁眉不展。这时候姑娘开始沉默,沉默使她开始看电子书,看过一段时间的电子书后,却陷入了更深的沉默。
姑娘姿色平凡,也不怎么喜欢收拾打扮,以至于很长时间我回忆她的时候,都想不起来她穿过什么衣服。姑娘个性也粗犷,来者不拒,女生不接受的下水肝脏她都接受,甚至还点过扎啤配溜肥肠,这不过是地铁口一家不正宗的川菜馆,菜色和姑娘姿色差不多平分秋色,一开始是因为时间刚好是晚饭点儿,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老是出现在这里,可能是因为老板娘招牌面做的有点意思,或者是一碟大蒜几片口香糖摆放得深得我心,或者是消毒柜比较高级没有一次性制品,还有墙上亨利马蒂斯的几幅画用得清新脱俗,还有店里偶尔播放歌曲都是王菲庾澄庆孙燕姿而不是花儿乐队凤凰传奇,甚至有一次还放了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一屋子人被暗讽之后,都如沐春风喜笑颜开的。
姑娘第一次抬眼看我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对我一点意思也没有,只不过我建立在出色的情商基础上创建的搭讪还可以,可圈可点,于是我们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最过分的一次我还请她帮忙把我头上突兀的一根少白头揪掉,她的出手如此迅猛,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破竹,我都觉得会不会一股细又快的血喷出来,好在我们吃了我最喜欢的水煮鱼,大盆端上来时候我就忘记了一切忘情的投入那迷人的雪白的肉肉之中。
我知道姑娘的意思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个偶尔说话的哥们也不错,况且一表人才就算改天改主意带出去也不丢人,当然我也是这么对她想的。她性格豪爽,却偶然怪怪的一顿饭不说一句话,和我一样喜怒无常,就像王朔说的,很多人其实早已经疯了,只不过每天在那装正常。我早就不想呆在这个星球上了,跟他们说话都那么累,还得强烈抑制一身一身的鸡皮疙瘩按照程序一步步来。那天张楚的歌词是:面对我前面的人群,我得穿过并且潇洒,我知道你在旁边看着,挺假。
我和姑娘在街上遇到的时候互相笑了一下就随便找个太阳伞下点了两杯柠檬苏打,看到她和我心照不宣的反应我顿时心里暗爽:太棒了哥们我就知道你不会张大嘴巴惊讶世界真小的,你要是敢那么俗套的话我扭头就走就算是白富美来了也没用。
喝完伪小资的苏打水,我们去打台球了,姑娘穿上高跟鞋有一米七五左右,搞得我一路都昂首挺胸呈现僵硬状,然后她输了球一直埋怨高跟鞋不能打球太影响视角了,我喜欢奥沙利文,她也喜欢奥沙利文。她虽然不漂亮,但是挺美丽的,尤其是戴着隐形眼镜披散头发的时候,特别有女人味。我们高端的谈话技巧使得每个话题都很有趣生动,却不用彼此询问那些俗人刨根问底的事情,听她的口音,应该是河北或者天津人,家境还不错,有时候一撸袖子会露出kenzo的闪光标志来。
她穿着高跟鞋,还毫不介意也不矫揉造作就这么跟我一起走路,她看中的衣服或者小玩意都会飞速结账不给我任何假模假样争着掏钱的机会,那天我们走的路实在太长太长了,远远超过我的想象,但是她依然微笑着跟我讨论泰国恐怖片和日本推理小说,我甚至觉得如果我们这样下去呆到第二天凌晨也是绝对顺理成章的。后来我送她到公交车站,在漆黑的气氛里陪她等尾班车,非常巧的是,我们正好住在城市的两端,看到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跟我拜拜之后,我安心去了马路对面等我的尾班车。这时候才感到非常疲惫和没意思,绷着那股劲没了,想打个电话让龙猫飞奔过来把我带走。
后来姑娘又梳着马尾辫像个路人甲一样坐在川菜馆里,她有时候开心的跟我打招呼,有时候一顿饭都不说一句话。天气不好的时候被迫在店里多呆一阵,电视里播着李建唱的《抚仙湖》,这个人真神,歌唱的神乎其技,还把人感动的眼泪汪汪的。歌者气宇轩昂,他撩人心弦的声音把小饭馆变得像电影场景,姑娘说听完唱歌想立即嫁给他。
后来姑娘去了南方她表姐的公司,她是在微博里用私信跟我说的这个事,我那时候特别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存过号码。
姑娘走了之后我一个人还是常去饭馆,较之以往似乎并没有不同,只是每次老板问起您几位的时候,我只剩下了一个。
人生中最动人的,不是在一起,而是分开。
姑娘,我真的挺喜欢你的。眼睛里为你下着雨,心里为你打着伞,这就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