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有雨。
昨天看电视剧看到四点多才睡,导致今天差不多快十二点才起,脑子到现在还是迷迷糊糊的,但是已经不困了。
好久没有这种追剧追到这么爽的感觉了。
虽然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冒了几颗痘痘,但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其实我也知道为了追剧熬夜不值得,看完剧之后什么都不会留下,但是我愿意。
就像爱情里面,总有人会觉得你的付出没有回报是不值得,但我在付出的时候我是开心的,不管有没有回报,也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只要我在做那件事的时候是开心的,那么我就是值得的。
这是我的价值观。
也许有些奇怪,但我觉得这样活才坦率。
人要活到什么时候才算够呢,没人说得清。
所以,还不如淋漓尽致地活好当下,想做什么就去做,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或者道德,这样的人生才有意思。
今天是周六,没有课,所以我才敢看电视剧看到这么晚,而且我发现我看了电视剧之后,今天码字的时候,对话也没有那么贫瘠了。
我这个人挺奇怪的,一旦开始写小说,写小说的时间段内,我就很难看进别人的小说,也许是因为嫉妒吧,也许是因为怕被人影响了自己的思路吧,不管是哪种,对我的写作都是不利的。
但是看东西真的很重要,人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进步。
如果我看电视剧能够改变我,我很愿意。
通宵看剧我也很喜欢,我喜欢跟着主人公一起经历他的经历,这种感觉十分美妙。
而且是古代的电视剧。
我真的很喜欢。
有时候听到一些歌词,会有莫名的感觉。
比如“白马踏新泥”。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是有一种鲜衣怒马的感觉,十分美好。
春天,刚刚下过雨,草地上湿漉漉的,有一白衣少年,骑着高头大马,脸上,是恰到好处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