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常常去学校里有些简陋的图书馆。
管理员几乎每次都是板着脸,不是在看报纸就是在织毛衣。那时候我在想她不开心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她有这整间屋子的书诶,难道这还不值得高兴。这是我巴不得的事,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我的梦想。
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真是有够天真。你喜欢的不代表别人也喜欢,也可能那压根就不是她想要的工作。或许当你喜欢的东西变成你的工作时,你还会一如既往的热爱吗?
很难讲,喜欢这个词很短暂,它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也经不起困难的磨练。也可能只是,瞬间多巴胺分泌过多,仅此而已。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待在那里的感觉,有时候一个人也没有,长长的木椅有大片的阳光落在那里,夏天的时候却很凉快,风显得多情而又绵长。哪怕不看书就静静地发呆,不用思考太多的事。窗外是一条街,来来往往的人行色匆匆,可以肆无忌惮的观察每个人的表情,不必担心谁会抬头看你一眼。
也许只是单纯的享受这静谧的时光,我也没有在意谁心事重重的那张脸。
够不着高架上的那本书,还是会踮起脚试试看,没错,就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会有一个高个子帮你拿。心里还是会有点激动这样,以至于忘了看那张脸,等回过头来早就看不清脸,恍惚间只记得很高的一个身影。甚至,来不及说一声谢谢。
往后从那经过,会想起这个场景,但再也没有见过那个人。
从书架上在一个非常偏僻的角落里拿出经常看的那本书,打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最喜欢的段落被折了起来,嗯,不由自主的开心了。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喜欢。
角落里的几株爬山虎长的很厉害,蔓延到玻璃窗上,绿绿的样子增添了一丝生气。
顶楼有阳台,可以看见远方的溪流,空旷无人的时候可以放一点音乐。
坐在那里看夕阳慢慢的躲进山里。
现在,我处的位置看不到夕阳
有人会说那我带你去看啊
嗯,其实我只是想要一个人看
或者是,和喜欢的人一起看
但是,和别人或是不喜欢的人的话
会是煎熬。
标题果然是和文字无关
林子的十三月
20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