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西安地铁事件闹的沸沸扬扬,特别是西安地铁的一份时间处理通报一出,网上各种声音更是此起彼伏。有要求严惩保安的,有支持保安的。
纵观整个事件,我们要知道保安是维护地铁秩序的,并没有执法权。事件中,保安没有弄清是非对错就拖拽女子衣服,致其衣不蔽体,而通报中确实是避重就轻地提到部分身体裸露。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试想一个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位男子扒的只剩内衣,这位男子明显的过度执法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违法都是值得商榷的。而通报中避重就轻的处理做法,很可能会树立一个不良导向,暗示之后的执法或者是治安维护遇事可以做类似处理。那么以后女同志出门怕是要多穿几件衣服了。不然被人扒下来了也只能自认倒霉。
此次事件中,如果确实是女同志言行过激,我们也能有很多种处理方法,教育、警告或者是报警处理。但不应该是这种让人受尽侮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