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当中,有好一部分人都不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举个例:A是个女孩 ,嫁作别人家作媳妇,和公公的关系不好,说公公在家好作,所以平常生活中并不太理会她的公公,也不愿意叫他公公为爸爸.
角色一转换,还是这个A是某人家的女儿, 有个弟媳就称呼 B吧,B刚开始和公公婆婆相处的很好(B的公公婆婆就是A的爸爸妈妈),后来生小孩,坐月子,老公在外在工作(也就是A的弟弟), 婆婆在月子向B撒气,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关系就变的一般了,出月子后,也住家里,但和婆婆保持距离,也不在叫她妈了(但A和公公关系一直很好),这时A就开始要求B不要和她妈计较,还要B要喊婆婆为妈,希望B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的对她妈好!
文章的A自己对自己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做不到不计较,却希望B做到,这就是典型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