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宠”者,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把人当宠物养,其二,把宠物当人养。
春秋时期的某某公,把一只美丽的鸟儿当人来养。他为这只鸟建造了极其华丽的宫殿,其饮食起居与人无异。出乘轩车,身衣锦绣;动辄红毯铺地,鲜果美酒;高床缎被,怜惜倍有深情。后鸟儿将死,戚戚哀鸣,公亦亡,莫之能顾。
今者“老朽”,但供饮食,嗟来呼去,色愠而言厉。终日不与一言,如饲牛马。养牛马者,犹不时查察,防疫备疾。“老朽”则不然,其自生如苟延,其自死则欣然。因“老朽”无甚价值,名其“人宠”者,惟别于物,实无一“宠”者。先哲有云:“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吾不知“老朽”而安之以“宠”为何地,其择何其悖也,安有哉?自安乎?
但愿“老朽”之前,可尝试豢养“诸宠物”,“老朽”之后,莫做他人之“人宠”。欲不做“人宠”者,必不曾养“人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