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4日,我所刘玉龙律师受邀为广州龙能物业公司全国各项目公司经理作物业方面法律实务讲座。
广州市龙能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隶属于香港龙能发展集团,是一家拥有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层级均来自香港、广州、深圳各知名企业的精英。公司目前服务的物业类型包括高档住宅、大型医院、商业中心、写字楼、工业园区等,管理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公司自成立以来荣获“中国物业行业优秀服务管理企业”、“中国物业行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中国物业行业百强综合实力品牌企业”、“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州市物业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讲座上,刘律师就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就大家共同关注的停车位、安保责任、账目公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法律热点问题进行讲解。
关于部分业主要求公开物业公司账目并要求审计的问题,刘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解释,对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及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需要公开,具体公开方式可以与业委会在协议中约定,对于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以合同约定为准,至于部分业主要求审计物业公司的所有账目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讲座最后,针对各位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刘律师做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