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某个早晨,我看到很多新闻APP同时推出林丹出轨的新闻。我都没想过要打开看。
一点都不奇怪。
这么好看的人,这么有钱有名,举起球拍像挥动起半个中国的荷尔蒙,他不找别人,仅静默站立着,也会有人扑怀。说一声“我不愿意”,真的是很艰难。
不消说这样的肉身,我们原来住的小区一楼邻居,是个五短的胖子。每天晚上我们出来散步,他也出来,总是在打电话。有时我们遇到,他就假装说公事那样胡扯几句,即刻挂断。——即使这样的人,也是有轨可出的。
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是无罪的人,谁可以拿石头打她。”无罪的人竟那么少。
我不是替出轨开脱,谁都希望这辈子住在一个地方,睡在一个人身旁。尤其是女人。看这次义愤填膺围攻林丹和小三的吃瓜群众,多数都是女人(与女人的情感认知单一及婚姻成本更高有关)。男人则心知肚明波澜不惊,除了微微有些妒意,并不觉得这能算一个事件。
一个小男生看到这则新闻,气愤至极,写了长长的一段文字。中心意思是狗仔真无聊,林丹出轨,关你事?他是名人,难道出轨的权利都被剥夺?
暂且不论名人出轨和普通人出轨有什么不同,也不论出轨是不是自然人的法定权利,但是可以看出,男生并不认为林丹出轨就罪不可恕。
一个小女生发朋友圈,说看到林丹劈腿的新闻,哭了整天——也因为这么伤心的情绪感染到我,我才有兴趣打开新闻看一下。然后,到了傍晚,女生转了一篇蹭热点文,大意也是,林丹出轨惹了谁。
女性因为太爱一个人,而愿意原谅他的错误。
所以林丹的妻子隔天即发出一条微博,愿意原谅这个敢于认错的男人。连岳说,爱一个人本身就是有风险的,包括让对方轻易伤害到自己的风险,好像小狗因为爱一个人,而愿意袒露自己的肚皮。
如果世上有怪状,除利之外,只有爱可以解释。
所以,作为普通人,大家既有出轨的可能,也有被原谅的可能。当然会很疼,背叛是撕裂,是对毫不设防的亲人做出的致命一击,是对过往因为无限信任建立的关系模式彻底而无情的颠覆,要面对和处理的,不只是与对方的关系,还有与破碎自我的新关系。
这些关系的处理,最后无非全盘原谅,或者彻底摒弃。多数人家是既不原谅,也不摒弃,说一辈子,恨一辈子。
但是不管怎说,常人出轨,轮不着闲人说三道四,就是那夫妇俩之间的事。连岳和磊磊都表达了这个观点,我完全同意。但是作为略知相关法律规定和约定俗成的人,都知道林丹并不是普通人。
即使不能用专业术语阐述什么人才算“公众人物”,也是能推断出林是公众人物。那么,公众人物出轨和普通人出轨有哪些区别?该不该被围观和评判?
“公众人物由于比普通人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其言行活动早已超出个人范畴,成为社会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因此,与社会公共利益及大众兴趣相关的事项,即使涉及个人隐私也不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
这能解释为什么吃瓜群众都保有对林丹出轨痛心疾首说三道四的权利。除了通常的普世价值,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作为公众人物本身,你不能既享有高出普通人的劳动性价比,又不支付相应的等额约束和义务。
那些批评群众吃饱撑的先生们,这次有点错怪大家了。大家唯一的不足,在于姿态好低,为一个幻灭的神像痛心。换一个好了。
对一个人最严酷的惩罚,无非闭口不提他。这一点,无论对于公众人物或是普通人,都极其适用。
如果,明年今日,我们还能记得彼此,一定是因为爱情。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