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一个人的自由就是来去如风,随心所愿,一旦有了家人,朋友,自由就像是套上了枷锁,从锁孔里活动手臂,于是便也以为这算自由了。
我叫成松,是一名大一学生,我讨厌呆在亲人圈子里,在他们面前我总要很礼貌,很懂事,总要显示出他们喜欢的样子,从小学就听话好好学习,以至于我的努力被归结于我是上学的那块材料,考上了一本没考上211.985那些名校,又被归根于这都是命,而不想想我初中上的学校都是他们安排好的二流学校。对,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可是有没有想过金子和泥沙混久了,金子也会沾染上泥沙的香味,没有一个孩子是泥沙,他们都是金子,被一些家长的思想圈固了。我上了一所本来以为称呼是大学后来看到是学院的大学,我很喜欢大学的生活,自由自在,不像高中,为了出成绩可以任意压缩体育课课时,为了家长放心可以收手机,不让学生看课外书,小说。来到大学我忘掉了从前的一切烦恼,我天真的以为在这里我会有一片新的大海,而我就是波塞冬任意巡游。
我不喜欢一个人,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人的时候注意力很容易集中,我会容易被一个点带入到回忆里去,我会常常想念某一个朋友,纯粹的友谊让我对过去充满了惆怅,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怀旧,像极了失败的落寇,对过去的荒芜想草草收场却又无能为力。直到当她走进我的世界,这里才从荒芜的原野多了一片绿色的森林,她叫韩灵,比我大两岁,是我学姐的学姐,那天我在篮球场边岔着双腿撩着满头因为打球而湿湿的长发,恍惚间一个女生从后面对我说,你的手臂线条好好看呀,我若有若无的回应到,对呀我的手臂这么好看啊,我心一惊,我什么时候叫女生陪我了?回头一看,这是一张白白净净的长着单眼皮大眼睛挂着两弯好看的卧蚕的脸,粉色的两颊,浓密的乌黑亮发,以及可爱的笑容。那一刻我想起来好久以前写的那一句“仰面低眉半掩泪,桃杏春风入霞开”。写的不就是她吗?
我撑着地面,磕磕绊绊石子沙沙作响,招呼一声队友便回过头,问她,同学你好漂亮你是谁呀?她躲开了我的眼睛,看向公园说了句,我认识你你打篮球挺帅的,哦对了,上次大学生象棋新生杯冠军不就是你吗?我们认识一下吧!我也爱下棋你有空教教我吧。毕竟她很好看,而且没有一个单身且害怕孤独的男孩可以拒绝漂亮女孩的邀请,这一次喜欢自由的我向我以为的爱情低下了头。
自那以后,我们便如约而至每天都在一起,她大我三岁,比我成熟,我被她的大方得体,入微不至吸引,我们没有几个日夜就在一起了。很多生活中的小事都是她在照顾我,穿衣服冷的发抖她会不顾我的阻挠把我搂进她的怀里,她那炙热芳香的成熟女孩的气息让我沉醉。她会包容一个大男孩的所有脾气,我喜欢看比赛,她可以陪我一起看而且用她们艺术学院专用的术语为我解说,为了我的爱好她竟然认识了现役所有的球星,这让我又一次自愿的拜倒在她的裙下。她对我总是很好,可以安抚所有我的所有小情绪。事后她还能笑笑嘻嘻的牵着我的手一直逛到长街的尽头。
没错,我成松那时候真的爱上了这裙边的自由。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到底因为什么她会离开我,走的莫名其妙,不知所以。我的自由从那时又有了新的定义,暂且不说。
我们那段姐弟恋,沉淀了几个月以后迎来了一个毁灭的风暴。那天晚上我因为头一天和她吵架关掉手机屏蔽所有好友,晚上喝的大醉,被兄弟们搀扶着,迷离间我叫了她的名字,男人总是不愿意完全的低头,但爱情就是要你完全包容她的小脾气,至于你,她也肯定会好好照顾你。我哭了,酒气满身的死人一样,她包容我爱我,我也想跟她一直在一起,但是我不愿意低头。一头被骄养惯了的狮子怎么可能变回去成为一只奶狗呢?从酒吧回来半路上兄弟给她打了电话,让她陪我说说话,那时候她刚好洗完了澡,回过头穿好了衣服就来找我,看到我如大街上的烂醉老汉一样,她便扶着我回到了她大四考研租的出租屋,这个房间精致的就像她这个人一样,温润如玉,芳香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