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很早了,早到我赵九酒还没有学会抽烟和喝酒,手臂内侧还没有留下刺青,还留着后来哭着剪掉的一头栗色齐肩卷发。我坐在自习室的角落里含着棒棒糖看小说,阳光从外面杨树叶的罅隙中探进来,碎了一桌的金色。
许烨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在看什么书呀?”
我一怔,还有些被吓到的茫然。“是贾平凹的《极花》。”我抬眼,正对上他笑意盈盈的眼睛,干净的格子衬衫上是洗衣液的皂香。
那一瞬我的心脏微微颤了一下。
他拿过我的黑封精装本,随意翻开后摩挲了一下封底又合上,轻轻吐出两个字:“挺好。”
第二天,还是同一间自习室,那个人换了一件纯白色POLO衫,把一瓶原味酸奶放在我的桌上:“我叫许烨。”
“赵九酒。”
“我昨天读完了《极花》,很压抑的故事。”他顺势倚在桌边。
“嗯,被拐卖想逃出去太难了,就算逃出去舆论也容不下。”
“可以加个微信吗,我是隔壁电气学院的。”
“好。”
英文上有个词叫“crush”, 意思是“短暂、热烈地但又是羞涩地爱恋”。刘瑜这样形容它:“crush一般来势迅猛。初来乍到的时候,会让你误以为那就是爱情。它的爆发,一般是受了某个因素的突然蛊惑,导致你开始鬼迷心窍。”
给过我这种感觉的不止一个人:高中隔壁班的戴细框眼镜的学霸、入学军训时一身橄榄绿站得笔挺的教官、迎新晚会上穿燕尾服弹卡农的学长……当时一头热地到处问联系方式,到后来我连他们的名字都记不得。
这次或许只是因为阳光让自习室的氛围刚刚好;或许是他有心读了我刚读完的一本书,让我感到惊异;或许是他的清亮眼神在我看来太过温柔。
所以我清楚知道crush是速朽的。
只是命运这次跟我开了个玩笑,让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从遇见许烨的那刻起,我就像书里的胡蝶那样,开始了希望和绝望交织的流放和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