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6.1)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劈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 “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被,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通译】
陈代说:“不去拜见诸侯,似乎只是拘泥于小节吧。如今一去拜见诸侯,大则可以实施仁政,使天下归服;小则可以称霸诸侯。况且《志》书上说:‘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似乎是可以这样以屈求伸的吧。”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族旗召唤猎场的管理员,那管理员因为他召唤的方式不对而不予理睬。齐景公想杀了他,他却一点也不怕。因而受到孔子的称赞。所以,有志之士不怕弃尸山沟,勇敢的人不怕丢掉脑袋。孔子认为那猎场管理员哪一点可取呢?就是取他因召唤不当就不去的精神。如果我不等到诸侯的召唤就自己上门去,是为了什么呢?况且,所谓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的说法,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如果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是弯曲着八尺长,伸展开一尺,那也是有利益的啊,难道也可以吗?从前赵简子命令王良为他所宠爱的小臣名叫奚的驾车去打猎,整整一天没有打着一只猎物。那奚回去后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不会驾车的人了!’有人把这话告诉了王良。王良便对奚说:‘请让我再为您驾一次车。’ 奚勉强同意了,结果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奚回去后又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会驾车的人啊!’赵简子说:‘我让他专门为你驾车吧。’当赵简子征求王良的意见时,王良却不肯干了。他说:‘我按规范为他驾车,他一整天都打不到一只猎物;我不按规范为他驾车,他却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诗经》说:“按照规范驾车去,箭一放出就中的。”我不习惯为他这样的小人驾车,请您让我辞去这个差事。’驾车的人尚且羞于与不好的射手合作,即便合作可以打到堆集如山的猎物也不干。如果我现在却扭曲自己去追随那些诸侯,那又是为了什么呢?况且,你的看法是错误的: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让别人正直的。”
【学究】
陈代为孟子提出以屈求伸的主意。“枉尺而直寻”,先弯曲自己,哪怕显得只有一尺长,有朝一日实现抱负,伸展开来,就可以有八尺长了。
陈代所说的,其实正是苏秦、张仪等纵横家的做法。先顺着诸侯们的口味来,然后再慢慢实施自己的思想主张,这就是机会主义。孟子坚决不同意,而以“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的方正刚直为行为主张.
同时拿齐景公时的猎场管理员和赵简子时的优秀驾驶员王良为范例,来说明了君子在立身出处上不能搞机会主义。把自己弄得弯曲起来,扭曲了人格,怎么还可能去让别人正直呢? “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孟子的出发点是反对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孔、孟在立身处世方面,却是非常认真而不可苟且的。因为,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这段文字要说明的就是立场和原则问题,在世界观和价值观上难以苟同,不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