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能控制另外一个人
一个人不能改变另外一个人,只能改变自己,每个人的信念、价值观、规条系统只对本人有效,不应强迫别人接受,改变自己,才有可能改变别人。一个人不能推动另外一个人。每个人都只可以自己推动自己。找出对方的价值观,创造,增大或转移对方在乎的价值,对方便会产生推动自己的行为。一个人因此不能“教导”另外一个人。一个人只能引导另外一个人去学习。因此,一个人不能希望另外一个人放弃自己的一套信念、价值观和规条,而去接受另外的一套。好的动机只给一个人去做某件事的原因,但是不能控制别人或使事情恰如他所愿发生的权利。不强逼别人跟随自己的一套信念、价值观和规条,别人不会抗拒。同样的,我们只能自己推动自己。
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
只强调做法正确或者有道理而不顾是否有效果,是在自欺欺人。在三赢( 我好、你好,世界好)的原则基础上追求效果,坚持什么是对的更有意义。“讲道理”往往把焦点放在过去的事上,注重效果则容易把注意力放在未来。效果是计划的基础,也是所有行动的指针。因为没有两个人的信念、价值观和规条一样,所以,没有两个人的“道理”是一样的。那么,坚持道理,只不过坚持一套不能放在另一个人身上的信念、价值观和规条。真正推动一个人的力量是在感性的一边,更有效果而加上理性方面的认同。因此,有效果需要一个理性和感性的共鸣。没有效果的道理,是背弃了信念和价值观的规条,需要加以检讨。有效果和有道理往往可以并存,但必先从相信有这个可能的信念开始。只追求有道理但无效果的人生,难以有成功和快乐的体验。
凡事必有至少三个解决方法
陷入困境的人,就是处理事情只用一种做法,并固执地认定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对事情有两个人做法的人也会陷入困境,因为自己制造第左右两难丶进退维谷的局面。有了第三个做法的人,很快便找到第四、第五,甚至更多的做法。有更多的做法,就会有更多的选择,有选择就是有能力。现在不成功,只是说明现在用过的方法都得不到想要的效果。没有办法,只是说明已知的办法行不通。世界上尚有很多我们过去没有想过,或者尚未认识的方法。只有相信尚未有知的有效方法,才会有机会找到它并使事情改变。不论什么事情,我们总有选择的权利。“没有办法”使事情画上句号,“总有办法”则使事情有突破的可能。“没有办法”对你既然没有有好处,应停止想它;应停止想它;“总有办法”你有好处,应坚持这样想。为何不使自已成为第一个找出办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