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用了三个月读完《战争与和平》,这个过程对我来说挺煎熬,而且备受打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的阅读能力。经典名著也看过不少,纯文学的作品也接触很多,但没有一本如《战争与和平》这样如此乏力。在阅读《卡拉马佐夫兄弟》、《红楼梦》这些被誉为难啃的书时,我也没遇到这么严重的阅读障碍。《战争与和平》无论是情节还是思想,都没有震撼我的能量。于是,我在不断怀疑中,找了很多托尔斯泰相关资料。
知乎有一个帖子是关于讨论这本书是否太啰嗦,这个问题我反复看了几次,大多数人对作品给予很高的肯定。一直有一个问题在困扰我,到底这本书的伟大在哪里?不是简单的标语似的“伟大”,必须自己能够分析的出来的伟大。
首先,缺乏阅读的快感。大多数人刚接触一本书的时候,读的第一遍是情节,之后再读的二、三遍才是各种角度深入分析。因此,对于第一次阅读的我来说作家太多的画外音,情节的拖沓,严重影响第一次的阅读体验。印象比较深是罗斯托夫与妹妹打猎那一段,像一个控制不住倾诉欲的人,篇幅长得让人心惊。
其次,大量的画外音。托尔斯泰运用了大量的独白与画外音来表达他的历史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过是史学家们从结果反推过程中的自圆其说,人们群众才是推动历史的力量。小说中拿破仑、沙皇、库图佐夫等从神坛走下,托尔斯泰对于个人英雄偶像的贬斥,我个人是不太认同的。而他又毫不吝啬地猛烈抨击这种偶像崇拜,车轱辘话来回说,故事情节被抛到一边,洗脑式灌输给读者,很大程度上影响阅读流畅性。
这本书的魅力,对我的震撼很明显不如《复活》,《战争与和平》是托尔斯泰40岁左右的作品,如果单独就这个作品,我不会着迷与崇拜他。但是,后来我重新整理托尔斯泰的一生资料,问题忽然豁然开朗。从《战争与和平》(1863年)到《安娜》(1877年)再到《复活》(1889年),他的伟大就能很明显突显出来。我错把《战争与和平》独立看待,而忽略了他不断思索的生命追求,在20多年的创作上,他的思想不断转变,如果说《战争与和平》中充满紧张与曲折的故事描写带有积极的思考,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的话,那么《复活》就是一种精神的救赎,对于良心的责问和信仰的坚定。可能是我阅读的顺序错误了,若我能顺着他的思想变化去阅读他的作品,应该不会对《战争与和平》产生这么大的无力感。
托尔斯泰的魅力除了表现在作品上,他更加希望能够身体力行,在他老年的生活,他开始耕种、吃素、麻衣赤脚、努力成为一个道德完善的人。即使没有看过他的长篇作品,人们也知道他在生命最后的决裂与死亡,离家出走并死在一个小火车站里。他的伟大不单表现在一本或几本作品上,还包括他不断去寻找答案,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阅读是一件很个性化的事情,没有经典是必须读的,但是起码你在读完后可以理直气壮地评论它,无论观点是多么苍白无力,但至少是通过自己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