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支口红。不是我买的,也非爱人所送,而是有一段故事。
虽为女儿身,常年以女汉子自居的我,从来没有女性的那些化妆品。以前的我,连做到每天洗脸都很难,更不用说让我每天化妆了。
年轻的时候还好说,颜值不够,青春来凑,年龄大了,整天面对着越来越年轻的小姑娘们,素面朝天的年过30的80后们就越发像个大妈了。
我们的总经理是一个长相特别帅气的年轻人,年龄比我还要小一岁。他热爱生活,擅长摄影、文学、唱歌、舞蹈等一切艺术,也能在绿茵场上飞奔一个多小时不带喊累的。因此,他是公司太多女生们心中的男神。
我们公司属于IT公司,女生本来就少,大家基本也都不化妆打扮,所以,用总经理的话说就是颜值低,不打扮,穿着也太休闲,不职业,来个客户的话,根本就找不出一个能接待的人。
总经理常常很惆怅。无论来的客户是男是女,总经理只好自己上,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征服客户。时间一长,仅靠美男计支撑的总经理难免心累。
去年年会上,总经理喝大了,大家去KTV唱歌的时候,借着酒劲,总经理对在场的7位女生许下承诺,让大家都买口红,300以内的他都给报销。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大家都化妆来上班,穿着也尽量职业化,体现专业公司的素质。
7个女生商量一番, 在某天下班后直奔赛格购物中心的迪奥专柜,就开始各种试色,最终,大家都买了适合自己色号的口红。我选的是665色号烈焰,为当年蓝金唇膏的主打广告色,是深浅豆沙红,带闪,感觉很神秘,还有点小性感。还有俩人选了唇彩,颜色比较浅淡。价格都是300。
回来后,领导全部报销了。但是选了唇彩的其中一人,突然就对自己的唇彩不满意了,开始借我们其他人的口红来试,全部试过一遍之后,她看上了我的,要给我换。我当时虽然还没有开始使用,但是心里想的是:大家都是选的最适合自己的,你的并不适合我,我为什么要换呢?
我当场就拒绝了她的请求,后来,她又三番五次的来磨,用各种她看来划算的条件来换。但是我始终没有松口,她也只好作罢。
口红终于是保住了。但是,我把它装进我的办公抽屉里,冷落了7个月之多,完全没有使用过。偶尔打开抽屉来看看,却没有动起来使用的心思。
时间一晃,到了国庆节。在外界环境的刺激下,也在某位高人的建议下,终于又买了粉底液和气垫,于是,我的口红终于不再束之高阁。每天洗完脸擦完脸,再抹上粉底液和气垫,就是涂唇膏和口红了。
整套程序下来,觉得自己光鲜了不少,渐渐也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晚上再用卸妆水卸妆后洗脸,也算是彻底改掉了以前睡前不洗脸的恶习。
脸上光鲜了之后,穿着也不好太随意了,被动的也注意起穿着起来。整个人的面貌焕然一新,心情为舒畅了不少。
以前看《杜拉拉升职记》的时候,叶童饰演的薇薇安说过一句话:女孩子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是给谁看的,是为了自己开心。仅以此话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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