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从百度上浏览到某单位的一信息,发现在介绍某个曾经的同事的简历时,所有任过的职务被非组织性的提了一级,副字全部被简化掉,我的职务几乎被非组织性挪用,有些令人咋舌,更为律师业的诚信问题担忧。法律人一定都知道什么是虚假宣传行为,下沉到实际工作中,单位网站的内容虚假,是否属于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否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律师是法律之师,诚信守规应是本份,律所发展应该通过内提素质、外展形象来实现,因而扎扎实实的从纵深去研究探讨每项业务的规则、规范、流程和标准才是根本。否则,吹的越高,跌的越重,只会影响律师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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