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暑已至,炎炎夏日开始悄悄退场,虽说仍有些不舍之意,总免不了要在正午时分抛头露面刷一刷存在感,但自然规律又怎可违背?该离开的,无论如何舍不得,也是早晚的事。
白昼开始明显变短,还未到下班的点,夜幕就匆匆降临了。不知为何,夜总让人变得情感脆弱,不似白天工作时那么坚强无畏,越发思念,想家是最直接的表现。
望着匆匆的路人,越来越稀疏的车流,他心想,人们都回家了,家里有热乎可口的饭菜,以及等他们回家的亲人。
他不敢再想下去,怕自己成了林妹妹,陷入伤感,多少有些矫情。不过,他马上也要有自己的家了,不用再住单位的集体宿舍。
小月的身体也渐渐好起来了,不似先前那么虚弱,之前他还担心婚礼的程序太过繁重,小月的身体会吃不消,现在好了,因此他决定正式跟小月求婚。
人活在这世上,最怕两件事,一怕穷,二怕病。不幸的是,这两样全让他和小月赶上了,二人原本不多的积蓄,因为小月的突然生病,已经花的所剩无几。
这可真是雪上加霜,他一度陷入茫然和痛苦。如果小月的身体好好的,他虽然会伤心,但他会忍痛割爱,离开小月,让她找个更合适结婚的人,毕竟爱情不能当饭吃。
可现在不一样了,小月突然生了病,他立即打消了这种想法。试问,这世上又有谁最爱小月,无论她好好的还是生病,都爱她就像爱生命呢?当然是他,再没别人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还就不能结婚了?以前是他太胆小了,竟还想着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让给别人,愣把自己打造成圣人,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有责任心的男人,荒唐,荒唐至极。
当然了,他有过离开小月的想法,小月是不知情的,否则肯定是一场暴风雨。倒是小月在生病以后,曾决定离开他,原因当然是不想连累他。
可小月最终还是选择了留下,当小月把自己曾想离开的想法告诉他的时候,平素温润如玉的他,突然大发雷霆。
敢对小月发脾气,他当然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结果自然是被罚,至于惩罚措施,我看也不外乎是跪搓衣板、键盘、方便面之流。
好在,这一切纠结都过去了,最重要的是,经历了这一切浮动之后,他们还在一起。
小月的身体虽然暂时好转,但大病初愈,脸上多少有些憔悴。她不爱化妆,以前只是扎个马尾,至于穿衣,大多是T恤和牛仔裤。
今天不比往日,他提出要去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而且说的郑重其事,小月不知他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因此,一大早便化了淡妆,好使她原本有些憔悴的脸,显得红润、光滑。因为生病,他送她的衣服也一直没有机会穿,那是一件白底蓝花的旗袍,本不敢穿出街去的,生病以后也看开了很多事,也就没有什么介怀。
小月虽然没有傲人的身材,倾城的相貌,但也眉清目秀,亭亭玉立。今天这么一打扮,果然清新脱俗。
他早就在等了,和他一起等的,是他的摩托车“黑马”。这名儿还是小月给起的,因为颜色全黑,又有“不为人知,却有实力”之寓意,便有此名。
小月则一会儿一个再等等啊,马上就好,折腾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风风火火的出来。
他一边担心她摔倒,一边笑着说,“慢点儿,慢点儿,这可和你的着装一点儿也不搭呀!”
“边儿去,少取笑我,还不是怕浪费你的钱,辜负你的心意,要不然我才不穿呢!”小月嘴里虽然在埋怨,心里却得意得很。
他拿过头盔给小月戴上,又从车座里拿出一件外套给她披上,絮絮叨叨地说道,“骑车风大,把这个披上就不怕了。”
小月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紧紧地抱着他。其实,他的车技很一般,根本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拉风,小月第一次坐他车的时候,前面是一袋大米,车身左右晃,一个劲地喊着他的名字,问他,行不行,行不行啊你?
她跟他说过,“你小子要是敢把我摔了,信不信我弄死你/我看啊,全世界再也没有比你车技更烂的人了!”真不敢相信,这个穿着旗袍的动人女子,竟然和说这样话的是同一个人。
当然,结果是她虽然从没停止过指责和质疑,却从没想过要下车。正如父辈们那代人,母亲虽然嫌弃父亲没本事,穷了一辈子,却从没想过离开再找个更好的,你想不感动都不行。
来到目的地的二人,享受着这初秋的美好时光。这时,他从包里掏出一份请柬,递给小月,眼睛看着小月说道,“小月,我要结婚了,这是给你的请柬!”
小月的眼镜瞪的贼拉大,那看着是要把他一口吞下去的架势,她接过那请柬来,封面上写着“吴小月亲启”,然后呼啦一把掀开请柬,只见上面写的是,
“小月:
诚邀你参加“你跟我”的婚礼,于XX年XX月XX日准时到XX地,没有你我就无法赋予婚姻任何意义,因此第一个,也是唯一不同的请柬特发给你。
小月看后笑得前仰后合,随即又翻开背后写的是,“你收了,就代表你答应了!”
小月则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嗔怒地说道,“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