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赌输了。
这一次真的是无力辩白。我用自己的亲身体验再一次的验证了那个四年前汤圆早就告诉过我的道理。
四年前的那个夏天,从我拿到录取通知书开始,我就一直幻想着那个未知的地方,那里一定绿树成荫,一定有着一条梧桐大道,还有假山和凉亭,对于那个自己梦想了很久的地方我总是有着千奇百怪的思绪,有着千丝万缕的情节。
报道的那天,汤圆拉着我的手,我们伫立在月台上,四目相对,竟没有说一句话,列车快要开动的时候,她突然猛的将我抱住,在我耳边喃喃了几句,便转身离开了。等我上车,望向窗外的时候,汤圆早就消失了,四年了,我没有任何关于她的消息。
汤圆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从出生就在一起了,我们喝过同一个母亲的奶水,睡过同一个被窝,甚至穿过同一条裤子,汤圆总是宠着我,惯着我,对我百依百顺,二十年来,我们从没有吵过架,只是四年前,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舍我而去,或许现在我才明白。
四年前,在没有汤圆的情况下,我独自一人,拖着两个24寸的皮箱,从冰城到凤城,整整24个钟头,那时的凤城开满了凤凰木的花,凤凰木一年开两次花,一次是六月,送走毕业生,一次是九月,迎接新生。
刚来到凤大的时候,由于水土不服,没能参加军训,天天只能在校医院待着,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感到孤独,往常总有汤圆陪在身边。只是那时的我依旧固执的相信,总会有熟知的那一天的。
如今四年的时光,常听别人用白驹过隙,光阴荏苒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大学的这几年,而我感受最深的却是漫漫长夜,无人问津。
是啊,大学把我逼成了自闭症,我不知道该怎样与人相处, 我甚至怕见到人,我会脸红,会颤抖,会不知所以。
记得四年前的我,还在社团纳新的舞台上侃侃而谈,我并不是一个内向的人,我喜欢结交朋友,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身边就只有我自己一个了。
四年了,我总是努力的说服自己,只是现实永远不如想象中的那样丰满,我不知道汤圆到底想让我感受到一个怎样的真相,或许,是我不愿意去揭露,那样的赤条条,血淋淋。
四年的时光里仿佛是一个世纪,遇见了太多人,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有人说大学就像是一个小圈子,但于我而言,它却更像是一个故事会。
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多一些,我喜欢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听着属于他们的故事。
记得认识兔子是大一,她有着一颗闪闪发光的小虎牙,笑起来虎牙外露的样子十分的俏皮可爱,印象中兔子总是在笑着的,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这个爱笑的女孩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了。最近一次收到兔子消息是在新闻上,那天在考研自习室,快十一点的时候,也不知是哪位研友突然尖叫了一声,说是某女生在公寓的前身中数刀不幸身亡了,当时大家都十分惊恐,新闻是第二天清晨播出的,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则新闻的主人公会是兔子,那年她才二十岁。
后来听人说,兔子在大二的时候爱上了一个男孩,那男孩是在工地上上班的,个子不大,皮肤却十分的黝黑,我完全无法想象兔子和他在一起的画面会是如何的不匹配,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无关于皮相,只是两个电磁波的吻合。他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那男孩对兔子也是极好的,隔三差五的来学校看她,起初他们一起在街边买两串烤面筋吃,那就是很幸福的了,那男孩总会帮兔子擦掉嘴边残留的辣椒,他们总是对彼此笑着的,兔子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虽然她周围的朋友都不喜欢这个男孩,可是兔子却依旧固执的喜欢着她,不,应该说是爱。她为了这个男孩逃课,学抽烟,她的成绩一落千丈,她和朋友吵架,和家人分裂,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男孩,这个普通的男孩,我记得一个朋友和我说过,有一段时间,他总见兔子买馒头吃,当时她只说自己是在减肥,后来大家才知道,她是为了给那个男孩买单反,听到这里,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在兔子离世的那一个月里,校园的流言不断,甚至有人说那个凶手就是那个男孩,说兔子的移情别恋才为自己招来了那样的杀身之祸,我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只是流言终究是流言,我认识的兔子是一个勤劳,认真,专一,善良的女孩,我不相信那个为了给自己心爱人买单反而省吃俭用的兔子会背叛。然而结局,虽然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真相,但这结局终究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据说那个凶手在几天后也跳河自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到如今,我唯一能记得的关于兔子的,不是这则新闻就而是她笑起来虎牙外露的样子,那样的迷人,自由。
大学四年里,我所见到的长着小虎牙的女生,说实话,真的不多,兔子是其中之一,还有就是之若了。
之若是我的一个固执的朋友,女孩子,瓜子脸,五官十分的清秀,一头乌黑的长发,爱发呆,学习成绩很好,衣服永远是干净的,散发着阳光的淡香。第一次遇见之若是在一次社团的聚会上,我们两个不胜酒力的人总会有一些共同的话题,我听之若讲着她的高中生活,高跟鞋,化妆,这些都是离我最近而又最遥远的东西,和之若丰富多彩的生活相比,我的真的是索然无味极了,似乎就只有书籍了。那天和之若说了很多,只记得,她最后一句告诉我的是她希望在大学可以交到一个朋友,一辈子的朋友。
那次聚会后再次看到之若的时候,她的身边确实多了一位朋友,和她一样的眉清目秀,娇小可爱,之若和我介绍,那是她的舍友琳琳,她们两个都是乒乓爱好者,有着相同兴趣的人总会被联系在一起,从那以后,每次看到之若的时候也会看到琳琳,她们就像是连体婴儿一样,总是形影不离。
大三下学期,有一天晚上跑步的时候,之若突然来操场找我,月光下她那双眼睛像桃仁似的,红通通的,我们两个坐在操场上,她抱着我,一边抽噎着说着,把那些断着的字词连在一起的意思大概是她和琳琳绝交了,原因好像是因为一次打架,之若没有在琳琳与隔壁宿舍女孩争吵的时候站出来帮她。我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儿的时候,我突然叹了一口气,那时的之若瞪着她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许是想让我说点什么吧,而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是为了人与人这样脆弱的感情而感到悲哀,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转眼要毕业了,之若和琳琳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我突然想到了汤圆四年前抚在我耳旁说的那句话,“兰萱,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与自己常在。”
四年前,我倔强的以为,我会推翻她的这个荒谬可笑的定理,然而事实却是,事实上,这四年我确实是一个人走过来的。无数次一个人去医务室,被扎针的时候也是一个人强忍着疼痛,其实我是特别特别害怕打针的,我怕极了白大褂,这四年却也似乎渐渐的习惯了;无数次的一个人在深夜中奔跑,即使我害怕黑夜;无数次的一个人在食堂尴尬的坐着,多么希望能有一个人陪陪,像邻座一样;无数次的一个人在走廊徘徊;无数次的……
不过,现在的我也慢慢的习惯了……
昨天我的高中同学大虾来学校找我,带了一个封信给我,信上的字很模糊,信纸也早已泛黄,没有落款。我打开来看,熟悉的字迹一眼便认出来了,是汤圆的,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信封,洋洋洒洒五页纸:
“胖子,真的很舍不得与你分离,然而又不得不分离,我感谢生命中可以有你陪我度过了最美好的十八年……现在你快毕业了吧,大学四年里你一定学会了坚强勇敢,我终于不用再为你担心了,你现在一定有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胖子,不要为我的离开难过,我只是换了一种形式永远的陪伴你……”
读到一半的时候,因为泪水止不住的溢出,眼前的一切都已模糊不清,泪水划过脸颊,打在指尖又落在了信纸上。
大虾说,汤圆是在我走后一个月过世的,高三刚刚开学的时候她被确诊为白血病。
我想过一万种与汤圆再次相见的场景,只是没想到,我再也没有机会了,本想着一毕业就去找她,可是……
高三的时候,汤圆突然告诉我说她喜欢上了我们班的大虾同学,高三那一年她总是要化很浓的妆,而且还隔三差五的逃学,我以为她在追求她的爱情,虽然有提醒过她要好好学习,可还是由于学业太重,并没有再深究下去了。
我突然发现那个冷漠的人原来是我,如果当初我没有那么自私的只想着自己,如果当初我可以好好陪陪她,我记得汤圆说过她想要让我陪着她环游世界的。我无法想象那一年她一个人承受了多少痛苦,而我却没有在她最需要的时候陪在她的身边。
我多么怀念从前,那个她依然短发,不化妆,笑起来很傻,很天真的高中生涯。
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信封的最后写道:“胖子,那个赌注,我希望是我输了,我希望你可以遇到一段没有疼痛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