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职学习法学专业,有门课程叫《裁判方法论》,导师既有趣又有料,听之很是受用。现将笔记内抽象纳为纯干货,并用思维导图说明,与同好分享。
一、法律职业两阶段四环节的思维特征
第一阶段:学习法律。
1、理解制度。即对各个具体的法律制度,进行解剖分析。模拟建筑民工按图施工修建房屋的过程,解析与建构具体的法律制度。思维特征:结构化思维。
2、熟悉体系。即在理解各个主要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形成法律制度树,掌握法律体系。就像快递小哥一样,熟城市的街巷系统。思维特征:体系化思维。
第二阶段:法律适用。
3、寻找法律。即快速找到适用三段论所需要的大前提。服务对象要的是结果,理由及路径则是由我们提供。我们必须像快递小哥一样,迅速找到目标法律。思维特征:类型化思维。
4、解释法律。法律需经解释,方可适用于具体。寻找法律,是个体力活、通用技术;而解释法律,则是个脑力活、专有技术。解释法律,有点像庖丁解牛。思维特征:结构化思维。
二、解释法律是法律职业的核心竞争力
法律之所以需要解释,是国为法律的内容不具体、不明解,或者有漏洞;法律之所以可以解释,是因为法律有方向。法律解释,就是识别法律的方向。
第一、解释法律的核心:弄清法律的方向。
1、法律有保护对象:对非保护对象,不必适用该法律规范。
2、法律有规制对象:对非规制对象,不应适用该法律规范。
第二,适用法律的核心:具体分析综合考量。
3、在逻辑关系上:坚持多向锁定,避免单向链接。
4、在处理方法上:坚持具体综合,避免机械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