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梅花吹不尽

沈凝听到楼下客厅大门被人用脚踢开的时候,已是凌晨2点。她披了件披肩下楼,看见司机正用抱歉的眼神看着自己,他的肩头,正扶着酒醉不醒的阮烨。

她熟练地接过醉得不醒人事的人,点点头表示自己没问题,示意司机可以回去了。

阮烨一米八几的个头,压在瘦弱的沈凝肩上,晃得她直踉跄。可是她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硬是将他从楼下背到楼上。

等到将阮烨放到床上,她几乎已经虚脱。恍神间她想起来最开始的时候,她连背他上楼都困难,有一次,直接摔倒在楼梯口。她怕摔到他,本能地用手护住他的头,结果手背破了好大一块皮,火辣辣地疼。

看着直接昏睡在地上的阮烨,沈凝坐在黑暗的楼梯上,无法抑制地哭起来。至于是为什么哭,现在她已经记不真切。或许只是因为当时摔得太疼。

再回过神的时候,却看到黑暗中阮烨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

“阿凝,你愿意嫁给我吗?”

沈凝怔了怔。他们已经结婚四年多了。这栋别墅,便是他父亲当年送他们的结婚礼物。

而黑暗中的阮烨却像中了魔咒,又问了一遍:“阿凝,你愿意嫁给我吗?”

电光火石间沈凝脑海似有隐雷炸开——他竟以为,这还是他们刚结婚的那个晚上!那天他作为新郎官,替她挡了无数酒,喝得酩酊大醉。躺在房间床上的时候,也是这样不依不饶地问着同样的问句。

沈凝的唇动了动,“我……”

阮烨却忽然捂住她的嘴,眼睛里布满红血丝,似是恨得要滴出血,“不,不要听……你这张嘴,只会哄骗我。”

晚秋微凉的薄雾从半开的落地窗沁进来,沈凝微微地蜷成一团,往阮烨的胸前靠过去,空落落的房间响起她沙哑的声音:“不,阮烨,我愿意的……”

当时她没能回答那个问题,现如今她终于能够回答。可是酒醉的人早已熟睡,再也不能听到。

第二天醒来,床边的人早已离开。她起床,发现床头柜上压着一份文件,离婚协议书。她拿起来看,眼泪却毫无预兆地滴落在纸页上。

黑猫Rocky从地上跳上床,温顺地蜷在她怀里。空荡荡的房间里,她的身影寂寂。

1

沈凝十七岁这年的冬天,跟随父亲一同搬进了阮家大宅。这是座港英政府时期修建的别墅,白色的建筑风格,窗户被金属色的栏杆分割成细小的格子,屋顶高高地耸起,还有座极大的花园,花园里种了大片大片的榆叶梅。

沈凝低垂着眉眼,跟着桂嫂从花园往属于她的住处走去,一路谨记父亲的话,不敢随便乱看乱走。

可是却被从天而落的球砸了个正着。她揉揉发痛的额角,看向从不远处跑过来的身影,那人在她面前站定,眉梢带着忍俊不禁的笑意,“你这丫头,怎么只顾闷头走路,路上是铺了金珠银珠吗?”

“对,对不起。”刚来就犯了错,沈凝无措起来。

那人却笑了:“原是我们的错,怎么反倒你道起歉了?”

他伸手拂开她额间的发,低声问:“疼吗?”

沈凝看着他温柔友善的脸,怔怔地摇了摇头。

“傅之愈,你磨蹭什么?”

下一秒,却有另一个好不耐烦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他看了一眼无措的沈凝,“伤到哪儿了吗?”

“少爷,不好意思,这小姑娘是跟着她父亲老沈来帮忙打理花园的,不小心扫了您和表少爷的兴了……”桂嫂好心地用手推了推沈凝,偷偷示意她道歉。

阮烨轻轻抬了抬眉,眼角现出一抹嘲弄,“呵,老爷子果真宝贝他那些花草,前一位刚被轰走,后一位就立刻续补上了,倒还真是上心。”

说完便看也不看沈凝一眼,转身径自走开了。

傅之愈看着惴惴不安的沈凝,温和地嘱咐了一句:“额头破了皮,一会儿叫桂嫂拿些药油擦擦。”然后便追着阮烨的身影往球场方向跑回去了。

晚上,沈凝接过桂嫂送的药油,忍不住道:“表少爷心地真善。”

桂嫂叹了口气:“其实少爷心也好的。只不过他不喜欢后面那片花园,也连带着不喜欢照看园子的人了。以后你注意点就是了,别惹他生气。”

夜里,沈凝躺在床上,朦胧月色从窗前的白纱漏进来,似铺了一地水银。额头擦了药油火辣辣地疼,可是她心里却一阵阵发烫。

她终于再见到他了,虽然他并没有认出她来。

她抚摸着脖颈上系着的小福袋,月光洒在她脸上,静谧而柔和。

2

阮家的花园真的很大,沈凝自小跟着做花匠的父亲,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花园,里面还依着地势挖了一条人工湖,刚来的半个月,她很容易迷路,总是认不清回别墅房间该走哪条小径。

这天她又迷了路,她茫然地环顾四周,然后恍惚地想起来,上次似乎就是在这里被他的球砸到的。她抬手轻抚额头,那里的伤口已经结痂,轻轻闭眼,依稀恍惚还能感受到他当时手指温热的触感。

再睁眼时却看到眼前映出阮烨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带着隐忍的怒意。

“Rocky呢?”

沈凝小声回答:“它在花厅的小窝里睡觉。”

阮烨眉头紧皱,似乎忍着好大的脾气:“请你称职一点,它并不在那里。”

沈凝吓了一跳,Rocky是一只猫,她的工作之一是照顾这只猫。第一天的时候桂嫂就强调过,少爷很宝贝这只猫,一定不能马虎。可是现在,它却不见了。

她不住地道着歉,神情里满是惊恐:“我、我现在就去找。”说完就往花园跑去。

他们是在人工湖中心的大石头上发现Rocky的,小猫躲在石头上,可怜地发着抖。阮烨几乎连阻止都来不及,就看见沈凝直接跳下水游过去,将小猫抱了回来。

冬日的寒风里,她发梢都滴着水,瘦弱单薄的身体瑟瑟发抖,眼睛里满是犯了错的惴惴不安。

他忽然发现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qq5557416他想,她真是准确无误地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寻求同情和原谅。明知道那该是她们这种人惯用的讨饶手段,但却无论如何生不起气来了,但嘴上却依旧一副嫌恶的口气:“真是笨死了!”

说完也不理她,抱着Rocky便转身离开了。

没走几步却忍不住回了头,那丫头低着头站在那里,嘴唇都冻得发白,却还不回去换衣裳,真是个笨手笨脚的丫头。

准备回书房看文件的时候却鬼使神差掉了头,拐去了房间,拿了条毛毯在手上又下了楼。经过客厅窗台的时候,看到不远处的草坪上不知何时又多了一个人——那是他那一向温柔善良宽待下人的表哥。

他自嘲地摇摇头,为自己多余的不忍。然后一挥手,将毛毯随手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而草坪那头的沈凝,对此一无所知。

她的心微微发烫,这样狼狈的境况下,傅之愈竟然再次如天神般降临拯救她于窘迫。她披着毛毯,喝着热烫的姜茶。姜茶袅袅的水雾里,她一双眼亮得惊人。

傅之愈忍不住笑:“有没有人跟你讲过,你的眼睛很漂亮。”

沈凝忽然抬眼看他,水雾里那漆黑的瞳仁似藏了无限情绪,再眨一下眼却又恢复了平静无波的样子。

傅之愈看她抖得越发厉害了,以为她还冷:“我还是给你叫来医生看看吧,可不要发了烧。”

沈凝沙哑着开口:“没事,我自己回去换。”

傅之愈望着她缓缓走远的背影,只觉得越发显得单薄瘦弱。

3

沈凝受了冻,被冷风一吹,第二天起床便开始咳嗽。

她出门就听到下人在偷偷议论:“少爷剪碎了阮先生心爱的一件披肩,先生发了好大的火呢!表少爷知情不报还帮着隐瞒,也连带着受了罚。阮先生吩咐下来都不许给晚饭吃呢!”

迎面吹来一阵风,呛住了气管,沈凝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几乎将肺都咳出来,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晚上的时候,桂嫂过来了,手里还拿着一碟子榛子糕。

“想来想去也只好拜托你了,先生盯我盯得紧呢。少爷这脾气,就是饿死也不肯道歉的。”桂嫂说起来,脸上满是对小主人的心疼。

夜里,她从阳台的窗户偷偷爬进了书房。阮烨还是和白天相同的姿势跪着,看到她从窗户爬进来有一瞬的错愕。

微风拂开窗纱,月光流泻一地,这个小姑娘踏着月色而来。

“你不必拿这招讨好我,从前也有人用这招,被我父亲发现后就辞退了。”

沈凝的神情平静无波:“这是桂嫂心疼你没晚饭吃偷偷做的,就算阮先生发现,她总是有办法的。”

是的,对于桂嫂,阮老先生总是存着几分敬重的。

他以为她会乘机向他讨好邀功,却没想到她完全是一副受人所托单纯来送吃的样子。

“您先吃完,然后我把碟子带回去,免得明天被阮先生发现。”

阮烨本就饿得厉害了,这又是桂嫂做的他最爱的榛子糕,忍不住狼吞虎咽了起来。

吃剩最后几个的时候,他抬眼看她,她正蜷坐在窗台上,半边脸笼在月色下,长长的睫毛落下沉静的阴影,让他无端想起法国画家油画中的少女。他忽然发现,她其实是个好看的小姑娘。

“那个女人,曾经也是照看那一大片花园的花匠。明知道我父亲当时已经同我母亲订了亲,却还是不要脸地勾引他!花园里种着的,还有她从前最喜爱的榆叶梅,所以老头子这么上心地请了人来照看。”

沈凝忽然为阮烨对自己无端的迁怒找到了原因,“哦,所以少爷才那么不喜欢我。”声音里无悲无喜,只是冷静地陈述。

阮烨发现自己居然差点要反驳这句话,忍了又忍,才最终没有出声。

不知道怎么的,他吃的速度越来越慢,甚至觉得有些舍不得吃完。

吃完了,她应该就立刻走了。

沈凝奇怪地看过来,他别过脸,将那最后一个塞进了嘴里。

果然,她甚至没有多一刻停留,拿起碟子就从窗户爬出去了。

窗纱微微晃动,室内又恢复了寂静。只有嘴里残留的榛子香味,在提醒刚刚确实有人来过。

4

阮烨却没想到,第二天一早阮老先生便对他和傅之愈解了禁。父亲从没有一次消气消得这样快的,更何况这次他剪碎的,是那个女人留给他唯一的遗物。

直到桂嫂来,他才知道,昨晚沈凝问她讨了被弄破的披肩,照着上面的刺绣纹理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给补起来。

桂嫂说:“我都不知道阿凝的手这样巧,一晚上功夫就缝补得跟新的一样。少爷今后可得好好谢谢她,不要再对她没好脸色了,这丫头忙活了一晚上才刚去睡下呢。”

阮烨想起月光下她沉静的侧脸,怔怔地忘了回答。

沈凝这一睡,便睡了整整一天。到了晚上,她便发起了烧。

沈父急得团团转,只好求助桂嫂。桂嫂过来看了情况,一面埋怨他不早说一声,一面急着去打电话叫医生。

阮烨一向浅眠,被这动静吵醒,皱着眉头过来查看。

桂嫂还在前厅打电话叫医生,沈父急着跑去打水准备给她敷额头。房间里静悄悄的,她一张巴掌大的脸微微皱着,嘴唇被高烧热得起了水泡,半长的头发铺散在枕巾上,有几缕被汗濡湿贴在她的脸颊上。

似乎是热得难受,她蠕动着身子踢了被子。嘴巴里嗫嚅着:“阿妈,我难受……渴……”

阮烨又想起来前一天她瑟瑟发抖的样子,那时候她该是很冷的。可是她居然那样笨,着了凉还要熬夜赶着缝补那件披肩。

他始终背在身后的手紧了紧,终于伸手帮她把踢掉的被子盖回去,小心地捏好被角,然后拿起床头的水杯将她扶起来喂着喝。他向来是被人服侍惯的,少有这样照顾人的,因此一番动作生涩又笨拙。

准备起身离开时却看到了不知何时站在门口的桂嫂,阮烨脸上依旧是惯常的不耐烦的神色:“叫医生快点来,早点治好早点清静。”

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桂嫂再回头看看被小心包在被子里的沈凝,总觉得,今晚少爷似乎有些不一样,至于具体是哪里不一样,她又说不上来。

5

那个晚上,沈凝的烧总算是退了下来,但是并发的感染性肺炎拖拖拉拉地治了很久。

等彻底好起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年的春天。

花园里一片繁盛葳蕤,之前冬天里还光溜溜的榆叶梅开了大片大片胭脂色的花,映着一旁种着的连翘花,远远望去,分外好看。

沈凝蹲在花树下,喂Rocky吃猫粮。影影簇簇的花枝掩住了她的身影,却掩不住不远处传来的小声议论。

“看少爷对那丫头的态度,竟是越来越好了。”

“可不是,真是想攀高枝到不要命了,简直拿命来赌,我们这样没有心机的哪想得到使这些苦肉计……”

声音渐渐远去了,沈凝却依旧怔怔地蹲在那里,不知道想些什么。直到手指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她下意识“啊”了一声。却有一个身影飞快跑过来,然后下一秒手便被温热的大掌握住。沈凝一抬眼,便看到阮烨一张略带关切的脸。

“别怕,Rocky年年打疫苗的。”他顿了顿,然后问,“疼吗?”

沈凝摇了摇头,顺势将手抽回来。

阮烨呆愣了一下,再开口时,却说了不相干的话:“你知道吗?榆叶梅还有个别称,叫鸾枝。”

沈凝奇怪地看了看他,然后点点头,小时候父亲有教过她。

“我母亲是为了商业联姻嫁给我父亲的。刚嫁过来的时候,看到这一大片榆叶梅,欢喜得很,她以为,能从此跟丈夫鸾凤和鸣,白头偕老。她不曾晓得,这一大片榆叶梅他是为了另一个女人栽的。他们曾在这些花树下海誓山盟,他甚至为了她要推掉跟我母亲从小定下的联姻。不过最后因为生病过世了,我父亲才被迫接受同我母亲的婚姻。我从小就知道,我的母亲并不幸福。她的丈夫,眼里心里,都不曾有过她。”

阮烨转头望着她,一片花影里,他目光灼灼,眼神里的温度似要烫到她:“阿凝,如果我要娶一个人,我是一定要给她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的,她会一辈子幸福。”

沈凝的心没来由地开始突突跳了起来,忽然很害怕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只是阮烨却没有再往下说,只是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蛋:“你病好以后怎么都没怎么胖回来,本来脸就小,现在越发显得只剩一双黑眼珠子了。我去叫桂嫂晚上给你多加几个菜。”

说完也不等沈凝反应便跑远了。

沈凝一直紧握的手终于松懈下来,手心里汗涔涔一片。

面对他的时候,她总是无端想要逃离。

6

沈凝在阮家的第二年夏天,顺利拿到了香港中文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等过了八月,她就离开阮家住进学校里去。

傅之愈来的时候,她正在整理行李。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特别整理的,她的行李简单而贫乏。但是有一样东西,即使这么多年随父亲换工作而多次搬家她也始终带在身边。

那是一件校服,青灰色的底,墨蓝色的条纹,胸前部位依稀可见学校的字样。

傅之愈礼貌地敲了敲门,沈凝放下手中的东西,请他进来。

“恭喜你。”他总是永远那么温和得体,“时间过得真快,你就要离开。”

沈凝看着他,忍了又忍,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也不知道该不该开口。

从前不说,是因为大门大户里,最是会多嘴碎嘴。作为阮先生的外甥,因父母早亡而寄居阮家,他在阮家的境地其实并不多好,若是让人再误会他与她有些什么,旁人怕是更要看轻他。

可是如今她即将离去,那种想要告诉他一切的冲动像小兽啃噬她的理智。

“那个人是你。”就在傅之愈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沈凝忽然开口,说了没头没脑的一句。

“什么?”

“你曾经问过我,有没有人说过我眼睛好看。其实那个说我眼睛好看的人,是你。”沈凝看着他,“三年前的冬夜,你救我的时候。”

傅之愈愣了一下,似乎有些听不明白她在讲些什么。

“三年前的冬夜,在南丫岛码头,我落水了,是你跳下来救的我。我一直记着你。当时你还把衣服脱下来给我穿,我回了家才发现,那是一件校服。校服上印着校名,还绣着你的名字。”

她像是怕他不相信,用颤抖的手拉出颈间的小福袋,福袋里装着一块剪下来的碎布,缎面都已经发旧,似乎曾被人夜夜抚摩。

“你看,这是你的名字。我拼了命地考进你在的高中,虽然你早已毕业,但那不妨碍我追逐你的脚步。从同学那里得知你是阮先生的外甥,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你不知道当我得知要跟随我父亲住进阮家时的欣喜。傅之愈,我终于找到你了。”

那天,她刚从病逝的母亲坟前回来,哭了一整个晚上,昏昏沉沉地一脚踏空栽进水里,黑压压的水从四面八方涌进她的口鼻。天很黑,老旧的路灯昏暗得几乎看不见人影,她的心里充满恐惧。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少年傅之愈像天神般降临,将她从水里拉出来。到了岸上,四周又黑又冷,她冻得浑身发抖,他便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她。她甚至都没来得及好好谢他,他便匆匆地离开了。

她曾心心念念地想着他,想着有朝一日见到他,她要好好地谢谢他。而她再遇见他已有两年,她却要一直努力学习忍耐和掩饰。曾默默在心里念了无数遍的名字,今天终于从齿间叫出口,沈凝觉得自己几乎要落泪。

傅之愈怔忪地看着她手掌心的东西,那的确是属于他的名字。他仿佛是终于记起来的样子,眼角眉梢又溢满沈凝两年来熟悉的温暖笑意:“原来是你呀。”

沈凝看着他的脸,心底溢满热切而又滚烫的欢喜和满足。

她想,真好,原来他并没有忘记我。

7

沈凝的心思简单而明了,那个曾经在寒冬里跳下水救她上岸的少年,她能够再遇见他,同他说说话,她就已十分满足。再有别的什么,那也是她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再过几天,她就将离开这里,她想,或许就这样平平静静地过一生,也是好的。

可是生活,却从来由不得她们这样的人自己做主。

她被叫去阮先生书房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意想到会见到阮烨。他看见她走进来,一副很是高兴的样子。

“阿凝,你愿意跟我去英国吗?”

沈凝的心直直地沉下去。

他以为她没听清楚,又耐着性子解释了一遍:“我拿到了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的研究生资格,你同我一同去吧。”

他其实鲜少有对人这样耐心温柔,从来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只是那一天的沈凝,丝毫没有心留意到这些,她只觉得惊惶。那种想要从他身边逃离的感觉又重新漫上她的心头。

“我、我已经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过几天就去报到。”

阮烨轻轻地笑了,似乎笑她傻气:“香港这边的学校哪有那边的好,你要是一时觉得不习惯,第一年可以先读语言学校。”

“我不能留下我父亲一个人……”

“没关系,我们可以经常回来看看他。更何况他在阮家,会很好。”

沈凝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没什么理由不同意,阮烨看着她惶惑不安的模样,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冷下来,他热切地为他们设想了无数种未来,却从来忘了考虑一个问题。

“你不愿意?”

她侧过头,透过书房的玻璃窗能远远望见她初进阮家时遇到傅之愈的那片草地,彼时他声音温柔,她的心却为能再见到他而骇浪滔天。

而此刻,她只觉得自己像一片落在暴雨汪洋里的孤舟,拼命想逃离,却挣不开命运的漩涡。

她抬头望着阮烨,轻轻地,轻轻地点了点头:“不,我愿意的。”

眼角的余光,看见阮老先生赞许地对她笑了笑。

前一天,这个老人将她叫到这间书房。他有着世上最锐利的眼睛,他说:“对于我的儿子,我一直感到很亏欠。所以,他要的一切,我都会尽量给予。傅之愈,我会给他我所能给最好的待遇。接下去几个月,他被派去内地临时做一个项目,回来之后,他会是阮氏分公司的总经理。”

始终以谦卑之心寄人篱下的傅之愈,他的一生,已够艰难,她不能再害他。

她想,那个当年毫不犹豫跳下水救她的少年,她或许是等不到他回来,和他说再见了。

8

沈凝是在大学毕业的第二年做了阮太太的。香港多家媒体极尽渲染之能事,将那场世纪罕见的豪门婚事做了多天的头版报道。这是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故事,人们总是喜爱这些八卦。

港媒不遗余力地渲染,阮先生是如何宠爱阮太太的。自结婚后,为了陪她推掉一切应酬,从来不予任何旁的女人半点青眼,连商场上的饭局也是能推则推。

那天是沈凝生日,所以阮烨早早下班回家准备接她出去吃饭。他推开房间门,看到她坐在窗前,手里拿着一件衣服,静静地发着呆。

他轻轻地叫了她一声,她却仿佛被吓了一跳,连表情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他被她的反应笑到,随即看到她手里的衣服,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沈凝有些局促地站起来,想将衣服收好。

他说:“这是你的校服吗?看起来有点大呀。你真是念旧,这么多年了还收着高中时的衣服。不过,说起来你还是我和傅之愈的学妹呢。”

“是呀,很旧的衣服了,正准备理一理都收起来呢。”

他对她是真的好,全然没有半分疑虑。所以,她该跟那个心底的少年彻底说再见了。今天忽然想起他来,只是因为当年他救她的时候,也是自己生日的这天。

那天晚上,阮烨为她准备了永生难忘的生日宴,整个餐厅堆满了榆叶梅,影影簇簇,美不胜收,似乎时光又重回那些在阮宅的日子。

他对她说:“阿凝,我很多年前就说过的,我如果娶了一个人,必定会将全世界最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我在努力,让你做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

那晚回到家,她将颈间的小福袋连同那件衣服一起,深深地藏进衣柜最底层。关上衣柜门的一刻,她下定决心,要将一切往事埋葬。

从今天起,要认真地做一个合格的好太太,要开始一点一点尝试爱上阮烨。

9

沈凝没想到,会有一天再和傅之愈遇上。

阮老先生当年所说的分公司,设在深圳,傅之愈自从上任,便甚少回港。听说,他在那边娶了宜室宜家的妻子,两人甚是般配。

她原以为再见到他会觉得伤心难过,可是事实完全不似想象中一样。她竟觉分外平静。

“听说你过得很好。”

“嗯,很幸福。”说这话的时候,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脸上洋溢的那种安静的甜蜜。

分别的时候,沈凝说:“也祝你幸福。”这是由衷的祝福。

头一次,傅之愈脸上带着沈凝所看不懂的情绪,似乎欲言又止。良久,他的脸上露出了她熟悉的温柔神色。

“祝你能永远幸福。”他笑着说。

转身的瞬间,傅之愈脸上的温柔便一寸一寸慢慢褪去,剩下的是无尽的空茫。

这个女孩是他卑微小心的前半生唯一的暖色,虽然那些善意只是因为将他误认作另一个人,却足够他独自回忆一生。她不知道,很多年前跳下水救她的人不是自己,而是阮烨。

那个晚上阮烨又被舅父罚跪书房,他是偷换了自己的衣服跑出去的。阮烨那天其实并没有跟他说过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只是某天路过南丫岛,阮烨忽然没头没脑来一句:在这里,我救了个小姑娘,眼睛亮亮的很漂亮。

傅之愈一直奇怪,阮烨记得那个女孩子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却在再见到她的时候始终没有认出她来。

那年盛夏,他看着沈凝站在自己身前,小心翼翼讲述她想念了那么多年的男孩,他很想告诉她,她认错人了。可是,看到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盛着的暖意,他鬼使神差地撒了谎。

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告诉她实情。而如今,她似乎过得很幸福。那就让那个秘密永远地深埋心底吧。

皇后大道街头,他们背向而行,渐行渐远。

沈凝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冬天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别墅里静悄悄的,男主人似乎还没回家。

沈凝拍开玄关的顶灯,小猫Rocky安静地走过来,蜷在她的脚下。她刚打算弯腰抱起它,客厅的落地灯亮了。

阮烨安静地坐在那里。

他抬头看着她:“去哪了?怎么回来这么晚?”

沈凝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可又说不出来。

“去逛街准备买点东西晚上做给你吃,路上碰到个熟人,聊了几句。”

“熟人?”阮烨临忽地笑了,“是啊!其实细想想你没有一次是明确地骗我的,从来都是我自作多情……”

“沈凝,这么多年,就算是一块石头也要捂热了!你简直没有良心!”他忽然将团东西甩在她脸上,“如果不是Rocky咬出来,你是不是打算瞒我一辈子!”

“我早该想到的,很多年前你顶着风寒咳嗽也要熬夜将披肩补好,那不是因为我,而是为了他!”他捂着脸,无力地坐在那里,“原来全是为了他。”

她沉默地走过去,跪坐在他跟前,仰着小小的脸孔,眉眼间满是哀戚的恳求:“我可以解释的。”

阮烨狠狠地甩开她:“你从来就擅长用这招!我不会再上你的当!”

沈凝知道,今天不说清楚,她以后永远没有机会,她忍着被摔痛的膝盖,重新回到他跟前:“阮烨,我发誓,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阮烨忽然笑出了声,似乎她的话无限讽刺:“你是因为爱才嫁给我的吗?你当年和我父亲做了什么交易要我提醒你吗!”

他似乎连多看她一眼都觉厌恶,转身走得毫不犹豫。房间里寂寂无声,外头淅淅沥沥地落起了雨,让人无端觉得发冷。

沈凝跪坐在柔软的地毯上,恍然间想起刚结婚时所有的房间都被他命人铺上了羊绒地毯,只因怕她体弱,吸了地板的寒气容易着凉感冒。

不知道什么时候泪水淌了满脸,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竟如此恐慌失去他。而如今,她已经失去了他。

他的母亲,死于对爱无穷无尽的等待。他从小目睹一颗真心如何残忍地被不爱自己的人践踏摧毁,所以他所求所想不过一颗纯粹爱他的心。而她当时嫁给他,却是为了另一个人。

她曾经以为,她是带着一颗枯萎的心嫁给他,她以为这么多年她一直在逃离他的爱,却从不曾发现,他对她点点滴滴的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在她心间浇灌出一片繁盛的花园。

原来他的心,已不知什么时候起变成她逃离的终点。

她正在一点一点爱上他,可是他却不会相信了。

谁也不会相信自己了。

夜雨淅沥,晚来风寒。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对她那样好,她终于捂着脸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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