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恋爱像华丽的舞台剧的话,那么邂逅则更倾向于惊心动魄的预谋。
这句话是钱多多说的,说这句话之前,她刚跟我和迷姐姐宣布失恋,与第四任男朋友分手告吹。重新投身单身贵族的行列中,美其名曰不想让我们两个大龄女青年太孤单,尽管她每一次都这样说,我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钱多多是我小学加初中同学,我们认识已经十三年,我看到她从扎着牛角辫活泼可爱一说话就会脸红到现在披着一头长发妩媚动人的蜕变。也见证过她是怎么从一个决心置身于爱情不死不灭到如今精打细算却又疲于现实宁愿将就凑合的婚姻主义者。
总感觉她全身自带闪电系统,她经常跟我说,说话要留一半,欲言又止跟欲语还休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表达方式。这谁谁是我姑妈家的大表姐老公家隔壁的儿子,那谁谁谁是我婶婶的三舅家他大爷的亲戚。事实证明,她跟那些相亲对象几乎都保持着不错的联系,而他们对她的印象也都很不错。逢年过节准时发送红包,虽然没有固定的情侣关系,但是那些男生也总会乐此不疲的坚守“相亲好对象”的阵地。这让我一度陷入崇拜之中,同时让我的三观刷新到史无前例的巅峰。我就不能做到像钱多多一样,游刃有余的地步,我的每一次的相亲对象,在见过一次面或者吃过一顿饭之后就几乎没有了联系。我用几乎这个词,是因为有几个沦落成为了点赞之交。他们从来不会给我发一次信息,虽然我的微信号码他们都知道,也不会给我拨来一个电话,尽管见面也都彼此留下手机号码。我一度都为自己手机出了问题,纵然再怎样,我怎会承认是我的魅力值不够呢。
先来说说钱多多的情感史。虽然她真的很不喜欢我这样描述。
钱多多小姐的初恋诞生于十八岁,青春懵懂,年幼无知,少女怀春总是诗啊。男方绰号就叫猴子吧,个子没有很高,但是特别的瘦。公司同事,属于那种抬头不见低头见,一言不合就日久生情的那种。据钱多多的话说,那会儿喜欢阳光干净爱运动的男孩子,经常会暗地里偷偷观察他,比如猴子喜欢穿白袜子,猴子都穿白色网球网鞋,衣服也是穿的白白净净的,怎么看怎么舒服。在一个落日余晖,夕阳西下的日子,猴子用拥抱征服了我们这位钱多多小姐,在一起的时候猴子也算体贴温柔,早上买好早餐,晚上加班备好宵夜,她也就没怎么再洗过衣服。后来二十四岁的钱多多告诉我,那时候年纪小,单纯的以为白色就是爱干净,后来在一起久了,才发现猴子每天不穿同一件衣服,而是轮流穿着换,不免心里会产生不小的落差,譬如此类的事情就不过多一一阐述了。
我见过猴子是在他们恋爱后的第二年。那会儿他们感情还很好,钱多多充分发挥了矫情中的中通病,就连下楼梯是猴子背着下的,我笑着说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就不长腿了。她龇牙咧嘴说:“那可不是嘛。”我刚去的前两天,猴子请我吃了一顿大烤鱼,四斤重,滋溜溜的直冒烟。我跟钱多多吃了一个狼吞虎咽,在美食这件事情的追求上,她跟我差的不值一星半点。不得不说的是,猴子真的对她挺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外人的眼中是这样觉得的。她以前还是一个比较矫情的人,有次买了两只乌龟,送了一只给猴子,那时候还没有同居。他们俩有一次闹分手,冷战了一个多礼拜。钱多多给猴子打电话,说要把乌龟从五楼丢下去摔死。我觉得这其实就是缓兵之计啊,还好猴子兵不厌诈,一只乌龟让两个人又握手言和了。虽然后来的钱多多跟我说,完全是托了我的福,因为我,让猴子请客吃饭,才能让他们见面说话,化解尴尬的,当然,对于这件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能记得的,除了辣的流泪吃的过瘾的炭火烤鱼外,还有关于一只乌龟的牵线搭桥重归于好的美丽事迹。
钱多多最后和猴子分手的时候,他们刚过恋爱三周年。在国庆节前期,宣告了一段感情的破裂。前面说过猴子是外地的,钱多多爸妈不同意,她家里四兄妹,她是最小的一个。几次的声泪俱下也没能让年迈的父母同意,那阵子是他们感情最紧张的时期,彼此各自都在尽量的避免去谈及未来这个话题。他们开始频繁的吵架,大到社会伦理观念不合,小到柴米油盐穿衣习惯,都足以爆发剧烈的争吵。我有时会收到她给我发来的信息,只字不提只说最近工作比较累,压力有些大。国庆后期我回老家收到电话说分手了。双方父母不同意,看不到希望也很迷茫,彼此都努力过,也争取过,最终还是败给了细节,输给了现实。
钱多多说,分手后她嗨的不行。这是二十四岁的钱多多说的。当然我是不会相信的。事实其实是,她在很多个失眠的夜里,把猴子的聊天工具删了加,加了又删,反反复复的去折腾,聊天聊到再也回不去了,大哭了一场后,喝了个天昏地暗,终于明白要过去。那年,钱多多二十一岁。初恋三年,第一次牵手拥抱接吻,都给了猴子,还有,为他打掉一个未出生的孩子。
我不知道现在的钱多多想起这段爱恋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虽然我也曾经问过她,跟猴子还有再联系吗,他现在结婚了没有。听说后来猴子家父母有给他安排相亲,或许他现在已经成家立业了吧。去年的时候她在猴子的家乡逗留时发过一条说说,大意是,岁月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她告诉我,既然青春无悔,那便青春无悔。
再来说说迷姐姐。
迷姐姐大我四个月零十二天。大学吉他社区的部长。如果比喻钱多多是颗颗饱满多姿的石榴,那么迷姐姐更像一颗山竹,味道浓郁,有质感。而我则更倾向于喜温暖湿润气候,不耐寒的无花果。
二十出头的女生除了少数以事业为重,化身百毒不侵的女强人外,绝大多数都不外如是的更像是一株株温室的花朵。我自认为活的算很安逸的一类人,当然,迷姐姐和钱多多也这样说我,不懂世界之险恶,还是太天真。我也从来不反驳点头称是。但是周身朋友之中,我独独钦佩迷姐姐。
迷姐姐冷静又决绝。在钱多多宣布分手的时候都告诫我们说,爱情就是一群不会游泳的人,都在拼了命的想往海里游。这种明知山又虎,偏向虎山行的行为简直愚昧至极。钱多多哭的梨花带雨根本听不进去,而我每次也都会反驳问,大智若愚,大智若愚啊迷姐姐,真的鸡汤听多了也觉得还蛮煞有其事,你这么理智的一个人,不知道谈恋爱后会不会是不是也跟钱多多一样。每每我这样问的时候,她都像若有所思,然后冲我笑,但是就是不回答我的问题,每次都是。
在我跟钱多多都开始怀疑迷姐姐是异性绝缘体的时候,迷姐姐带给我们一个重磅信息。她喜欢上了一个人,男生是同年级隔壁班的,自带忧郁属性,简称男生为大白。大白除迷了很多天真烂漫无邪的小学妹外,也让我们冷漠低调的迷姐姐着了迷。她每次一脸花痴的跟我讲起大白的时候,我都感觉她的眼睛在发光,滴溜溜的打转着亮晶晶的,一闪,一闪。原来这就是迷姐姐的爱情啊,原来爱情真的会让人浑身都,额,起鸡皮疙瘩。这反差太大了,钱多多失恋时她句句呕心沥血时说的经典名言我还言犹在耳,转眼她却用行动出卖了我一直以来视以崇高敬意的信仰。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一向冷静淡定的迷姐姐,不淡定了。这让我跟钱多多觉得太匪夷所思了,我们还需要时间去接受,显然,她并没有给我们这个机会。
可惜大白一点都不大白。在迷姐姐明恋暗恋了他一年零三个月又六天,从好追的大二学妹变成大龄落单学姐的时候,大白交女朋友了。迷姐姐讲给我听的时候,发光的眼睛喷满了火,瞬间又熄灭。她牵着我的手,小心翼翼的问我,澜溪,你说是不是因为我太主动了啊,我给他买了大半个学期的早餐,请他喝了无数杯的咖啡。还是说他真的跟别的男生都一样,也只喜欢美丽的外表而感受不到我的真心呢。而大白的态度也从最初迷姐姐有意无意的表白后会笑着说,大家都这么熟了怎么还开这种玩笑,到后来的,你不要开这种玩笑,我们是不可能的。大白一点都不大白。有一次在一个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外校的女生,冬天,裹了一件单衣赶去赴约。路上给迷姐姐打电话,兴致勃勃的跟她讲心情有多激动,我不知道迷姐姐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当她把这些告诉我的时候,我只想一板砖拍在大白的脑袋上,毫不客气的喷他一句,妈的渣男。我也不知道那时的迷姐姐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提醒他怎么不多穿件衣服要是感冒了怎么办难过又心碎的无奈。
后来大白大三辍学了,去了云南某旅行社勾搭更多人生海海的妹子,跟迷姐姐的联系也自然而然中断了。在失去联系前,迷姐姐的周边以及朋友圈也不再有大白的身影出现。大白离开迷姐姐的生活后,她又恢复了那个冷静决绝我们所熟悉的迷姐姐。但是她不再提起大白,仿佛没有这个人出现过的样子,我跟钱多多试图提起过几次,但她都顾左右而言他,实在问的着了急,她也只会说,爱时我奋不顾身,不爱时我头也不回。
我记得有一年,在钱多多还没有认识猴子,迷姐姐的身边也没有大白这个人的出现,我依旧如此年复一年。我们在一个深夜跑到街边撸串喝酒。那时的我们的眼角还没有细纹,我们的脸还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我们点了满满一大桌子的烤翅烤茄子烤鱿鱼烤各种,幻想以后大家的人生,天花乱坠。钱多多咬着茄子时,问我以后的梦想是什么的时候,我拿起酒杯去跟迷姐姐干杯,我觉得她问的这个问题,简直庸俗,但是我没有跟她说。我龇牙咧嘴的抢走了她手上吃剩了一半的茄子喊,我的梦想就是世界和平。说完她俩一人给了我当头一掌,拍了我个七荤八素。我举手投降,我说,你们知道吗,你们千万不要笑我,其实我的梦想是当个自由撰稿者,我的偶像是郭敬明。当然N年前的小四还是个作家,而不是现在,撇除作家这个光环,他更像是一位商人。
二十五之后,我经常会想一个问题,为什么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而当我开始会琢磨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又再次的深刻发觉我已经不再年轻的这个残酷的事实。当发现身边的同事都几乎是九五后小鲜肉和萌妹子,当出门小朋友不再唤作唤姐姐而是叫我阿姨,当身边三姑六婆八大姨开始到处介绍相亲催促结婚的时候,我们就从青春无敌美少女变成了大龄单身怪阿姨。有时候走在街上,看到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男生女生,也有青涩面庞的小情侣牵着手,我开始怀念我的十八二十岁。怀念我青春的时光,怀念那些在我生命中停驻过的人。
我经常跟迷姐姐说起,也许是我当时太不知好歹,丢掉了对我很好的人。如果真的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方威就是我的因果,而朋克就是我的报应。我跟方威在一起之前,我们同事了挺长一段时间,彼此之间并无太多交集。后来方威调离到我的部门,我们开始逐渐变的熟络起来。贤宝是我当时玩的挺好的一个男同事,我什么事都爱跟他吐槽,他总说我,就我这样子的性格,咋咋呼呼的,跟个男孩子似的,就算有人喜欢都不敢来表白。这句话我听的太多,都快麻木了。我总是在心里执拗的认为一定会有人发掘出我内心柔软的一部分,他像春风般的走来,他对我温暖的笑朝我伸出手,我也义无反顾的走向他。
我已经想不起是因为什么跟方威在一起,只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情人节的前两天。贤宝那时老在我耳边喋喋不休都是夸方威的话,我骂他:是不是几顿酒饭就把你收买和打发了,你可真没出息。我对方威的感情并不浓烈,他脾气其实挺大的,但是跟我在一起之后对我很好。基本我说什么那就是什么,我就是女王,就是他的缪斯。我们还是同事关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爱抽烟也爱喝酒,我们刚在一起时我就告诉他,当着我的面不准抽,不然他抽一根我抽两根。之后再当着我的面他再也没抽过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方威带给我很多很多的感动,在我脚伤时给我捏脚,下雨天接我下班,甚至,在我姨妈期间给我煮红糖姜茶。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他这样对待过我,但是我不爱他。我跟方威的感情只短短两个半月,我很诚实的告诉了他我并不爱他的这个事实,虽然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难过。我只记得那个晚上,他一直都在问我,澜溪,澜溪,你真的没有爱过我吗。我做了一晚上的梦,我梦到我跟方威站在一座桥上,背靠背牵着手,他宠溺的问我我以后要生几个宝宝,我笑的很幸福。后来突然下起了雨,方威向远处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朝我挥手。越来越模糊,我听见他在喊:澜溪,你一定要幸福啊,你一定要幸福···
与朋克认识是跟方威分手后的第三年,经朋友介绍认识。朋克很优秀。耍浪漫时弹吉他唱情歌,把我迷的分不清东南西北。我想我爱死了他声嘶力竭唱情歌的样子,也爱他皱眉抽烟时,烟雾在我的身边环绕,我有些呛鼻却看着他有些模糊的面孔在我眼前,那么真实的存在的时刻。在后来无数个睡不着的深夜里,我都在反复的重温这个画面,记忆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它将所有印象影像都印刻在大脑里,会有很多个未发生的时刻似曾相识。可惜的是,我深刻的爱着朋克,而朋克却离我远去的这个事实。我也深刻的记得朋克第一次说爱我时的样子,依旧酷的没边,我傻的没边。我们短暂的爱情撑不到我们说好结婚的哪天。太匆匆。
热情是很多细微的小事堆积而成的,总是会有消耗殆尽的一天。钱多多评论我与朋克的分离是一根稻草压死了一头骆驼。我觉得说的很对。朋克也是爱过我的,这点我不想去怀疑。可是热情到后面变成了无所谓,我爱你变成我不爱你是一个过程的,没有人知道后来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没有任何一份感情是不需要维持的,就像一场拔河比赛。双方都使出吃奶的劲憋得脸通红,后退后退。最后一方终于疲惫不堪选择放弃。赢的人内心在耀武扬威吗?输的那方一定伤心失落吧。分手后我一直在想,朋克改变了我什么。后来我找到答案了,我变得更加的理性。以前我总觉得,和另一个人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我的人生就能重新开始了。但其实不是这样,人生都是靠自己的,人生本来就是孤独的。
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离开是一时兴起的,所有的不告而别都是蓄谋已久。当失望已经攒够,理智回到原点,我想对你的爱统统收回。
---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