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4.3)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日:‘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通译】
陈臻问道:“以前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给您好金一百镒,您不接受;到宋国的时候,家王送给您七十镒,您却接受了;在薛地,薛君送给您五十镒,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正确的,那后来的接受便是错误的;如果后来的接受是正确的,那以前的不接受便是错误的。老师您总有一次做错了吧。”
孟子说:“都是正确的。当在宋国的时候,我准备远行,对远行的人理应送些盘缠。所以宋王说:‘送上一些盘缠。’我怎么不接受呢?当在薛地的时候,我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戒备。薛君说:‘听说您需要戒备,所以送上一点买兵器的钱。’我怎么能不接受呢?至于在齐国,则没有任何理由。没有理由却要送给我一些钱,这等于是用钱来收买我。哪里有君子可以拿钱收买的呢?”
【学究】
陈臻的看法拘泥于形式,不究根源,这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泛概念化行为,不能说起错,只能说其注意点在钱上,而不在用上。孟子的回答就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了,收人之钱必有原因,如果出于钱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话,就收之;如果给钱不明确意图的话,宁愿不要。这就是孟子的精明之处,可见儒家也并不是纯粹的理想主义,理论扎根于生活。
【原文】(4.4)
孟子谓蚳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
蚳蛙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蚳蛙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
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通译】
孟于对蚳蛙说:“您辞去灵丘县长而请求做法官,这似乎有道理,因为可以向齐王进言。可是现在你已经做了好几个月的法官了,还不能向齐王进言吗?”
蚳蛙向齐王进谏,齐王不听。蚳蛙因此辞职而去。齐国人说: “之所以以为蚳蛙的考虑倒是有道理,但是他怎样替自己考虑呢?我们就不知道了。”
公都子把齐国人的议论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我听说过:有官位的人,如果无法尽其职责就应该辞官不干;有进言责任的人,如果言不听计不从,就应该辞职不干。至于我,既无官位,又无进言的责任,那我的进退去留,岂不是非常宽松而有自由的回旋余地吗?”
【学究】
有官有职就有责。在其位而不尽职、不尽责,当什么官呢?
可是尽职尽责又免不了争斗,免不了权术,依然是苦闷与烦恼。
进退维谷。所谓“落入教中”,身不由己啊! 只有无官一身轻。孟子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时代者,不授人于柄,进退自如。
一个人在其位不出力,必定有其他人替他出力,否则如何成其位呢?克现在这样的现象实在不胜枚举,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