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演戏,我天资卓越。甚至我都觉得我够资格拿上那奥斯卡奖。
我的第一个导演,是我的妈妈。好像在印象中,她教我说的第一句话并不是“妈妈”。而是“要讨别人喜欢”。
我也照着做了。我总是能顺从父母的安排,即便他们让我做的事我觉得枯燥无味,也不会从我脸上表现出来。如果他们夸我,我会假装感谢着回应,如果他们批评我,我会假装后悔的哭泣。我从不会让他们在众人面前难堪,甚至他们在街坊邻里满是漏洞的吹牛,我也不会拆穿,时不时的还能见缝插针的附和。
那时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我怕那只喜欢亲吻我屁股的拖鞋。
我数学成绩很好,是班上的“榜样”。老师让我把学习的经验分享给同学,我随口脱出一大堆鸡汤——在学校不学习干嘛?还在虚度你的大好青春吗?你拿什么回报你的父母?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要为社会做贡献的!等等。我的声音慷慨激昂,我的神情正义凛然,像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似如正襟危坐的大师。
我其实最讨厌数学了!每天看那密密麻麻的数字和烧脑的方程式简直让我崩溃!而我这么做的理由是,我喜欢被女孩们围在身边,听我讲解难题,不时投来崇拜的眼光。
我篮球打的超级棒!她经常会看到我在烈阳下把汗慷慨的挥洒在球场,我的眼神刚毅,我的动作行云流水,接球,假动作,越人,跳跃,手往上轻轻一送,优美的弧线在篮板划过,进球!一气呵成,落地,但我的姿势还是保持着不变,似乎沉浸在那精彩的瞬间,擦一擦汗,甩一甩刘海,看见她在注视着我,心底暗暗的欢。
我还是一个每天早起的人,在还没几个人的操场上小跑。我步伐稳健,速度均匀,我看起来已经晨练了多年,仍然坚持不懈;我面露微笑,姿态收放自如,像是在跑步中享受今日初来乍到的晨风。我又看见她来了。原来你也经常来这里跑步啊?我面不改色,语气轻松又诙谐。她只是笑了笑,低了头随意我超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