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是父亲培养了我对阅读的兴趣。我小时候所读书目也许与很多人一样,从《格林童话》到《鲁滨逊漂流记》,再到《唐诗》。回顾读书生涯,我读过的书籍类型多样,很难从中找出共同点来将其进行归类划分,但于我而言,它们又确实存在一个共同点,即“给予我对生活的无限遐想”,这深深影响了我对世界的认知。
“腹有诗书气自华”也许听起来很矫情,但它也很真实,它并不仅是文青的口头禅,更不是一个人的自我安慰。它真的体现了一个人的精气神,它是一种美。这也正是为何有那么多人坚信此话的原因。为了追求自身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阅读。然而,从我自身来看,阅读带给我的最大改变,就是从一个阅读者,变成了一个喜欢创作的人。
曾经我不能理解“弃医从文”的鲁迅,为何认为以笔为戎可以“救民救国”,大学时我方能理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坦率与真诚,是的,鲁迅企图用自己的文字唤起人们最基本的爱与善良;我自知没有那么大的魄力,我自认为我的写作更倾向于内心情感的释放,我不求我的创作能够影响到别人,更多的是希望将自己的所思所感诸于笔下,使文字成为我的情感器皿,储存、培养、发酵我的情感。
我的脑海中有很多“幻想”,愧于现实的平乏,我只能将其诉诸文字,通过一个个文字的落笔,我构筑了自己的王国。在这个王国里,有我的阴暗,也有我的善良,在这里,我能更自在的做好自己。于我而言,这是创作最大的魅力。写作是一个很好的释放方式,记录我的悲伤,写下我的幸福,铭记我的青春。
我虽不才,却一直有一个文学梦。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我时常幻想,等我摆脱了柴米油盐的束缚,我便会到一个喜欢的地方,在那里随遇而安地过小日子:读书、写作,翻译;看花开、听鸟叫、仰望蓝天俯瞰大地,寥度余生。我当然梦想有朝一日能写出一部得到学界关注的长篇小说,拿个诺贝尔文学奖,最好再加多一个和平奖,为世界文明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但人生很多时候总是事与愿违,能力抛弃理想绝尘而去。不仅仅是因为仍未达到所谓的财富自由,而且美金恐怕也永远都挣不够;更是因为直到今天我仍没有展现出丝毫作家天赋,哪怕是专栏的。此外,对文学有所了解的读者都知道: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几乎囊括了所有文学题材和技法,说一句无新可创怕也不为过吧。
可以说,我写作既有理想的照耀,也有个人的喜好。所以我一直保持着读书的良好习惯,多看别人的文字以储备知识,说不定遍观百家之后我也能自成一家呢。我深知:对于每一位写作者而言,输出文字就是为了表达,即便动机各有不同。而写作这件事,高明能高到见思想,朴实则如缺了盐调味,虽淡也有力量。
我写作不是因为我有才,而是因为我有情。我愿意做一个忠实的生活记录者~本文原载于个人微信公众号——修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