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件事情可以先于另一件事情,并且不是导致它发生的原因。有些人认为当一个事件先于另一个事件发生时,它一定是另一个原因。大多数迷信植根于这个观念。例如:打破镜子,偶遇黑猫,或者在梯子下行走会被认为造成不幸。你不必迷信犯这个错误。你可能相信你的教授今天做了一个未经证实的测验,是因为前天学生们心不在焉,他可能在学期初就已经计划好了。或者因为新总统上任,你可能相信股市下跌。但其他因素可能会促使下降。
相信这些之前的事件会导致后来的事件这一想法忽略了巧合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相互关系不证明因果关系”的原则的基础。为了建立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有必要排除巧合,或者至少举出有关它说服力的案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