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臻知夏
图/网络(侵删)

中国是讲究人情的社会,小县城出门左拐或许就能见到一两个你认识的人,基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缘故,有些与之相交的事,只要不是关乎生命、健康等头等重要之事,大都秉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理念让它们成为不惹是非的一众群体。
这种事不是个例,在我的身边也是常态,与其说是包容,不如说是让自我不适,让旁人无碍,最后好像事情解决于圆满,但事实却是反感自我的行为。
从小我们受到的教育是做人要诚实、实事求是,做事要有分寸,种什么因结什么果…正面的教导多如牛毛,但真正践行的又有多少呢?
我们往往在知道里明知故犯,虽然明晃晃地让某些正义的东西在脸上表现得一派从容,只不过从来不曾回头看看早已变了质的东西,已不是原来的面貌。
我当然也属于此类。
凡夫俗子也免不了受着区域文化的渗透。
小宝学习舞蹈从幼时就开始,她对舞蹈的认知,那时还只是停留在街上广告招牌上跳舞女孩的美感上。
当时她连接问了几个关于舞蹈的问题,我看出了她的想法,问她要不要去看看练舞的环境,她想了想后愉快地点点头。
到机构试了一节课后,见她从舞蹈室走出的表情,我就知道,她喜欢。也正如我所猜想,小宝没有犹豫地说她想上舞蹈课。
就这样,她从幼时起就报了绘本舞蹈,那时小小的她,对美的遐想也在那一刻开始有了自己的认知。
绘本舞蹈在印象中不记得学了几年,感觉时间挺长的,在这期间由于选择的舞蹈贴合于孩童的年龄,较为有趣,她学得挺好,至少在学习态度上是积极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舞蹈难度也加大,动作需要反复练习才能达到效果。当实际参与进去的枯燥,与想像中的意境不同,所带来的心理变化,对它也不再抱有那么高的关注。
当对舞蹈的热度发生了变化,小宝有过一段不想去上课的阶段,大多是由于某个动作给身体带来了疼痛感,抑或某个老师的教学风格,让她从原有的接受到有些排斥。
特别是每逢周末遇到她想要做的事时,例如做手工、画画,那种天然的倾斜感会让她很快地做出优先的选择。
了解她的小心思,几次沟通过后,虽有过小情绪,但仍能较平稳地度过。接受学习舞蹈不可避免地会对身体产生的不适。对于老师的教学方式可能因性格多有不同,会在某些时刻让她产生某些想法,但老师的出发点都是希望动作规范。
后来,再去上课时她也能欣然前往。
我想:不是因为我的说服,更多的是她吸收了一些她认为的重点。
孩子虽小,但她有自己的想法,并不是唯母言而首,我当然也不会限制她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对学习舞蹈这件事,她目前可以坚持,也并不排斥,为什么要放弃呢?
孩子的判断在引导下其实最主要还是她自愿而为,外力再怎么加强,也只是带着影子跟从。如强迫而为,反而伤了母女间的感情,也伤了孩子的心。
给她报班的初衷,并不指望靠着舞蹈能让小宝有怎么样的提升,只是觉得既是她的喜欢,就让她去尝试。
当喜欢里有了更多的坚持,那也说明她为此努力过。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愿意去体验,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四年级新学年开启,新学期的周末安排舞蹈课,小宝说不去了。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谁想却是认真且坚定。
问她是什么原因。
她只回:“不想去。”
再问。
她说:“没原因。”
…
我告诉她我的想法:学一样东西,就要将它学好,学完。坚持不容易,都学了这么多年,再坚持看看。
她不为所动,就说:“不想学,不想学就不要叫我学了。”
这样的话题也没再提及,想她情绪好些,过些时日再跟她慢慢沟通,如果实在不愿意去,也作罢。在她的意愿下,孩子的童年快乐才是主要,而那些附加其上的东西可删可减。
过了一段时间,小宝主动提及不去学舞蹈的原因是被班上的学员孤立,问她是谁时,她默了口,摇摇头:“这个不说。”
结果就是不去,调班也不去。
之后的几个星期,小宝的同学来找她玩,说到了这事。她的同学讲了小宝遭某个学员孤立的始末。
我问了小宝,“是这样吗?”
她点点头,说:“我不去。”
小宝虽是个慢热的女生,但并不是特别内向的孩子,班上的同学和小区的孩子都爱跟她玩。
作为母亲,听了孩子说的这些不快的经过,看着她闷闷的神情,我很难过。年少时我也曾经历过大同小异的事,所以对“人性本善”这个观点从来都是抱有怀疑态度。
我知道她蛮喜欢舞蹈的,回到家里,还跟着小红书挑她喜欢的舞蹈段子,跟着她们一起跳,看着她脸上洋溢着欢畅的笑容,当妈的心也跟着她一起乐。
她那又跳又唱的模样,现在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
有了孩子后,孩子的身心、身体但凡有一点什么问题,当妈的都会跟着焦虑。
也想等她的这些负面情绪消解了之后,再谈上舞蹈课的事。或许换个班级或是换个校区。
问小宝的最后意思,她还是坚持不去。
换机构呢?
她摇摇头,“不去。”
我也不知道是那里的环境对她造成的影响,以至于她认为所有的机构里的学员都是差不多,还是真的不喜欢了。
如果是后者,我还能说服自己接受。但如是后者,那真的是罪过。
阴影这事,看不到摸不清,一旦注入心里,很难连根拔起。
最后,我找到前台老师,咨询退费的事,直到找她时,也并没提不学的原因,只说是孩子自身不想上。
前台明确地告知不能费。
问其原因。她给的回答是机构这样规定,并说可以将未学的课程转给其他学生家长。
我想,交了一年的费用,还有大半课程没上,一千多的费用不能退这实属没道理。
虽然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想着不能退就不能退吧,小宝在机构也学了多年,和老师都这么熟了,那就算了。
但这个决定一旦在脑子形成后,就觉得不舒服。
我什么时候能这样随随便便被别人一句话给退了回去,学法学到哪去了?连基本的日常合理退费都没了说法?
多年前开店时,为了不足一千元的货款也把对方告上了法庭,不是嫌精力多,而是看着对方理所当然欠款不还的气焰,他觉得一千不到,你能拿我怎么样?你还会为了这么一点小钱上法院?
但就有人宁愿花大时间,费力去做这件事,告诉他生而为人,人的诚信不容许这样被践踏。
一纸判决生效,你不想履行义务也得履行。
而此次,我竟是轻飘飘的选择“算了吧。”
如此反差,也确是因是“熟人。”
但最终说服不了自己。
既然前台说按规定来,那就找校区的负责人。
和机构负责人沟通,负责人问了不学的原因,我也告诉她受到某个学员的孤立。并没想因为这个原因而有什么好的结果。
机构坚持他们的规定,我也向他表明自己的意愿。
其与前台示明,给我的回复是,按未上课程的60%退,理由当然又是机构规定。简而言之,其实相对于其他要求退费的家长,一般都是不能退,要退也是退未上课程的60%。
如此坚持之下,在退费60%基础上加之一百算是已经很圆满了,而还有余下的费用对方并不松口。
机构规定的是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本不利,又未在交费用时出示此合同,更别提签合同,这会在要求退费时又把机构规定放到台面上说。
他们或许认为小县城的人法律意识淡漠,不会想到还有因退费而产生的后续,毕竟从他们的口吻中,已知未学的课程基本没退是惯例,退60%是极少数,可能遇到较真的也是属于我这种。
都知道他的理由拿到法律层面上站不住脚,但我会为了余下未能退回的几百元和他们诉至法院吗?
不会。
明知而不会,才是最为狼狈的。
“算了算了,”不是耗不起精力,也不是觉得几百元少,无所谓。
主要是“熟人社会”里的半熟不熟,说熟也熟,小宝在机构学了多年。又处在小县城,地方小,或许今天不见明天看到,诉上法院也觉得没必要。
如果是遇到我之前的客户,亦或不认识的某某,为了五十我也能提上诉状。
理由是,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即便是小钱,也是自己辛苦赚来的,为何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很多年前就听说过有一位男士,为了“一块钱”状告某通信公司,即使诉状的成本和精力远比“一块钱”值太多,但他也乐意。
为的就是那一口气,那一个本来就是自己没错的理。
所以,熟人社会,你不能说它好,也不能说它不好。
毕竟有人因为熟人的关系,得到了许多的便利,且不说在物质利益之下的各方关卡皆能打通,成年人的世界,大家都懂。
但因为我这种因为熟人而不想抗争的人其实多有其在,当然结果也各中其一,有人不差钱;有人觉得没必要,某一天在某个角落遇到了,甚是尴尬;当然也有人觉得机构规定就是正确的,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这种不加思考的也不在少数;还有一些不想花精力去做这种不好看的事。
毕竟当费用满满交到对方手上时,和要求退费时的模样,当是不同。
我应是那种又差钱又要理的人,可是最终还是因为不能维真正的权而让自己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