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再次明确一下,对于JS这门语言的认识:
“JavaScript ( JS ) 是一种“具有头等函数的”轻量级解释型或即时编译型的编程语言。JavaScript是一种“基于原型编程”、多范式的动态脚本语言,并且“支持面向对象”、命令式和声明式(如函数式编程)风格。”
这里记录两条新的认识:
1.具有头等函数的:一种编程语言被称为具有头等函数时,语言中的函数将会像任何其他变量一样被对待。例如, 在这样的语言中, 一个函数可以作为参数传递给其他函数,可以被当作返回值被另一个函数返回,可以当作值指定给一个变量。显然这是JS的一个显著特征;
2.原型编程与面向对象:原型编程是面向对象的一种风格。它的类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是通过向其它类中添加属性和方法来得到类,偶尔甚至使用空对象来创建类。简单来讲,就是允许没有定义类,就可以创建一个对象。
然后是关于原型链的理解:
1.原型链的基本原理:JS中的对象实际上就是动态的属性“包”。其中有个特殊的属性是用来指向它的原型的,这种执行关系是一层层向上的,最后直到Object,而Object的原型指向null。JS中规定null没有原型。
2.对象属性的访问顺序,这里会涉及到一个概念“属性遮蔽”,所谓属性遮蔽,就是对象的自身属性覆盖了,原型链中的属性,下面是例子:
3.关于继承,下面的例子是继承方法的一个例子:
4.初始化对象有四种方式,从四种方式来理解原型链的生成,例子在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JavaScript/Inheritance_and_the_prototype_chain
另外需要加强理解的是初始化对象的四种方法:
1)语法结构创建的对象,平时最常用的直接{}来创建
2)构造器创建的对象,就是直接new的方式,关于new的进一步理解可以看这里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JavaScript/Reference/Operators/new
3)使用Object.create方法
4)class关键字,ES6中新引入的语法。
一些重要的扩展
1.Object内置对象,是一个构造函数,用于创建对象包装器,它的两个重要属性:Object.length=1,Object.prototype可以为所有Object类型的对象添加属性,对象之间的继承关系也是通过prototype来实现的。还有一些重要的方法可以看这里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JavaScript/Reference/Global_Objects/Object
2.get、set是设置和获取属性时需要执行的方法,属性与这两个方法是绑定的,可以单独使用,即使没有get也可以用set,只是获取对应的属性时,值为undefined
3.call、apply是函数调用的,可以改变this的指向。在不改变的情况下,函数调用时,this指向的就是它自己,当需要改变是,用call或apply,两者的唯一的区别是从第二个参数开始的,call可以有2、3、4、5一系列的参数列表,但是appl必须把参数放在一i个数组中,然后作为第二个参数传入
to do:
关于链接的地方,以后用到还需仔细研究
参考: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JavaScript/Inheritance_and_the_prototype_ch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