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

在读余华《活着》这本书时,我不禁把自己想象到书里面,如果是我面临那样的境况,我是否还有勇气活下去。我不知道,却迷迷糊糊带着伤感,带着对生命的尊重,读完了整本书。

福贵,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的一生虽说悲惨,虽然看到最后我可怜他,心疼他。但若想到他年轻时做过的伤害家人、伤害亲人、尤其伤害妻子的种种,那种心疼便成为了他罪有应得。

书里面,我时而觉得死了也许算是一种解脱,死是去往一个极乐的世界,那里没有饥饿,没有痛苦。可人有为什么那么苦还要勇敢的活着呢。

福贵亲手送走了所有与他有关的人,他的家人都在他之前离世,难道这是老天对他的惩罚吗?他气死了老爹,家暴了怀孕中的妻子,败光了所有家产。吃喝嫖赌无一不占。如果说他罪有应当,那他的妻子家珍呢?一个那么善良、通情达理的女人。

书中我最心疼的人当属家珍,可能是因为同样都是女人的缘故。如果家珍没有嫁给他会不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会不会累出治不了的软骨病,会不会病后没钱医治,是否要承受失去一双儿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又或者说,在娘家人接走自己后不再回来,是否会翻开新的人生呢。一切都是未知的。只知道家珍选择了回到福贵身边,也许福贵这一生最大的福分就是迎娶家珍了。

家珍是自己走回来的,我猜,也许家珍和家里发生过激烈的争执,最后毅然决然的放弃城里的好生活,来到福贵身边,和他一起吃苦。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却不长。福贵进城给母亲请大夫时,被抓去当了壮丁,整整两年没有回来。家珍一人挑起了所有的家庭重担。我不知道家珍需要多大的勇气面对所发生的所有事,也不清楚,家珍刚强的背后留下了多少心碎的眼泪。更不敢想象,家珍在面对福贵带给她的一次次伤害后,她如何说服自己大度的原谅。我不相信这是爱,这样的爱好可怕,爱的遍体鳞伤。

到底是什么让家珍这样努力的活着,也许我是家珍,我可能早早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但我不是家珍。家珍努力的拼命的活着,在她病的连针都拿不动的时候,却还在为了一家人吃饭挖野菜,剥树皮。还独自一人爬到城里,向家里要了一把米。也许,家珍从离开家后,这是第一次回城里的家,也是最后一次。那样的日子真是太苦了。有几次家珍病重,我以为家珍就要去了,终于不会受折磨了。却不想造化弄人,非要家珍送走她的两个孩子,老天才收了她。

死也许是一种解脱,而活着也许是最大的惩罚,眼看着身边的亲人离开,却无能为力,这何尝不是一种痛苦。是的,福贵是唯一一个活着的人,最后一个离开他的,是他的外孙苦根,因他生来他娘就大出血死了,所以取名苦根。苦根那年才七岁。

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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