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翻一翻媒体,原本呢是想寻点写作素材和生活素材,和写作灵感的。
但是第一眼映入眼前的全是未婚先孕的女孩子们,各种状况的都有,不禁让我胆战心惊的,好多是未婚的女孩子们先孕,然而在情感上却受阻受羁绊。
其中有三个非常典型的女孩,我就以这三个女孩的场景描述一下,其实也就是有感而发,并没有真正的想去表达什么,就是感觉到为这些女孩子们有一些的心痛和悲悯。
张某,26岁也是,未婚先受孕的,就是结婚的前两天准新郎跑掉了,此时,她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男方不知因为什么却迟迟的不见面,就已经提出分手、退婚了。那女孩子天天拖着双身板,到处寻她的准夫君。
说一下,第2个女孩是结婚才一个多月怀孕7个月了。应该是奉子成婚的那一种,因为一件小事儿,他丈夫骂了她,她用手指着她的丈夫向婆婆哭诉,被婆婆和丈夫一起打的惨不忍睹。
第三个是结婚十几天的样子,已经身怀六甲,其丈夫不知因何就是总是闪躲、避而不见。
对于这三个受孕的女孩来讲,这个三个丈夫都是抱着这种态度,胎儿随她们自己处置,或生或留,随她们。
我所想表达的就是,咱们身为女孩子们,尤其这个上面我所提到的这三位女孩,像这种在未受到伤害的前题下,那本身受孕在正常情况下呢它是一件好事,是大家皆大欢喜的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你基于上面这种不负责任和推卸后果的这些事列来讲,受孕则成了她们的心痛,丈夫们对于她们相对来说也就是一次灾难。
对她们丈夫本身而言,我认为也是没有多大的意义,受伤害的还是受孕的女孩,也不能说往大了说。
首先我想说的就是作为咱们女孩子自己自身来说,其实你结婚的月份和你受孕的月份都是不匹配的,那就是说明咱在婚前咱没有做到自重这一块,如果你不做到你自己自重这一块,如果那么你抽身、转身的时候就会是受伤的,毁其身心、受到心灵重创的女孩子自己。
其中,上面三个女孩中的一个女孩,她就跟她的丈夫提出要索赔100万的赔偿,因为也是怕对堕胎以后,就是将来后半生都没有做母亲的权利,没有做母亲的资格,担心不能够再受孕和生育了,但是男方是拒绝的,后来女孩子看谈不拢谈不成嘛,就坐地削价,又要索赔50万,男方也依旧是不依的。
而我所想表达的,就是作为一个女孩子,尤其是未婚先孕的女孩子们,一定要做到自重,自尊自爱,因为在你整个事件里、未来的你无法预测和预知,你不知道是好是坏,所以我们要事先做好,保护好自己是保全自己,不知惊喜与惊吓谁会先来?咱随时都可以抽身,而且可以潇洒的转身,这是最好的、最佳的方案,也是保护自己和自己家人不受侵害的唯一的法宝。
我觉得现在就是未婚先孕的,已经是存在很久远了,且大部分普遍的现象了。
那这种现象是否正常呢?那有人问你对未婚先孕的这些女孩子们是怎么看的呢?
我的观点就是主张不要未婚先孕,也不要未婚先同居。这是大忌,这是在我的情感认知是这样子的,最起码来说能保全自己,免受伤害。
一次友善的忠告:女孩子们请用点心对待情感,免受皮肉之苦和心灵的双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