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雨还在下,先打湿群山,然后大地,再灌饱河流,并使污浊的河水搅黄,好象枯瘦老人灰白浑浊的眼睛。
平安镇受到雨水洗礼的沉重的躯体也紧缩一团,匍匐在阴暗的天空下一动不动。假如老天的眼睛扫到这片湿意重重的土地,他一定会发出恻隐之心的。他会看到房屋在倒塌,妇女腊黄枯瘦,赤脚的孤儿为找到一只灰色的蘑菇发出久违的尖叫,男人们呢,看不到他们坚实的臂膀在田里甩动,往左移一点,大概两公里左右的坟场,他们在那挥汗洒雨,以便死神召唤自己和亲人时,有个安身之所。大雨持续了一个月,不管人们怎么呼唤,老天仍然没有垂怜这片肮脏的土地。于是大家只有收拾行李。
晨光熹微。老顺在院子里作走远方的准备。他派儿子给弟弟贱生传话。“老天还没有睡醒。带着家人走吧, 走到有花有草有太阳的地方去。”
儿子穿着露出半边屁股的裤子朝叔叔贱生家走的时候,老顺把家里唯一活得滋润的公鸡杀了。等儿子从叔叔家回来,公鸡挂在滑溜溜的竹竿上轻轻摇晃,晃得路人眼皮一眨一眨。
“叔叔说,要走你走,我不走。”儿子回来,咽了半天口水,模仿叔叔的语气说。老顺仿佛看到贱生就站在面前,黑瘦的脸泛出精光,眼神阴郁得让人不想靠近。
“晓得了,你玩去吧。”老顺脸沉下来,象天上的云一样沉,儿子无声无息跑开了。老顺的妻子英莲走了出来。她在喘气。每走几步,她就停下来,喘。等呼吸顺畅些,她又挪动脚步。现在,她终于走到门口,靠在半湿的门框上,看她想看的人,看她的天。
老顺转身看见她。他还在生弟弟贱生的气。所以他只是瞅了老婆一眼,便把目光盯在板车上,表情仍然显得严肃。
“你们丢下我走吧。”脸色苍白的女人有气无力地说。她的身子象晾在竹竿上光溜溜的公鸡,微微颤抖。老旧的门框,湿滑如蛇, 仅仅三天前,洪水光顾,把这苦命的女人逼到房梁上住了三宿。现在,她的身子仿佛仍然呆在那倒霉的房梁上,止不住蜷曲。
老顺回转身,给老婆搬来一张矮凳子,自己在门墩上盘腿坐下,张开缺了门牙的嘴。
“你不说这话会死吗?就是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漏风的词语一个接一个跳进英莲的耳朵。她的身子没用了,可是耳朵灵敏得很。每天,她就是靠这些暖心窝子的话支撑着身体没有倒下。
她伸出骨瘦嶙峋的手,把它放在另一只同样骨瘦嶙峋的手里,嘴巴张开着,似乎要说些什么,最终没有说出来。
很长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各自翻腾心事。
2
一个声音打破了他们的沉默,两人仿佛从梦中惊醒,同时转向那个把院门完全挡住的人。这是个流浪汉,高高的, 宽肩膀,长脸,灰白的胡须,眼窝深陷。“原谅我的打扰,请问你们能给我点吃的吗?什么都行,只要是吃的。”来人庄重而典雅的问话让夫妻俩一时哑口无言。
这是个可怜人,一个同他一样被万恶的洪水逼迫得离乡背井的人。老顺慢慢地站了起来,他在想家里还有什么。还有什么呢?除了那只刚刚宰杀的公鸡,他也是个穷光蛋。不过,他很快想出了办法。他搬来一把椅子,示意流浪汉坐下。没等流浪汉坐稳,他消失在门口,不一会儿,手里拿着葫芦瓢走了出来:“来,喝点水吧”。
伴随着一阵咕咚声,异乡人的半张脸被葫芦瓢挡住,水在喉咙部位凶猛涌动,没灌进口里的水沿着灰白的胡须流下来,滴在看不出颜色的长袍上。过了一会儿,他满意地抹了把嘴巴,好象刚刚喝的不是水,而是什么山珍海味。 “谢谢你,好心人, 老天会保佑你的。”
老顺接过葫芦瓢,询问一身异味的流浪汉:”你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流浪汉没有立即回答,他的胸口仍在起伏不平,水已经顺利到达肚子,发出暌哩哐嚷的声响。待身体安静下来,流浪汉捋着几乎垂到胸口的胡须,“我从砂兴镇来,我可怜的母亲和遭遇不幸的妻子跟着洪水走了,现在我一个人, 走到哪里,算哪里。”说完,他站了起来,似乎准备告辞。
他站起来的时候,头碰到那只随风飘荡的公鸡,先是愕然,然后以一种几乎迷醉的神态看着公鸡,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渴望几乎要把那只失去生命的东西一口吞进肚里。
“不幸的人。多坐一会吧,我们也快活不下去了,今天就要走了。如果你不介意,就在这里坐一会儿吧。”老顺说这些话的时候,有些责怪陌生人突然丢失的礼貌——他还在盯着那只公鸡,仿佛全世界除了它,再没有别的。
“这只公鸡是我们唯一的财产。吃掉它,我们就不知道该吃什么了。所以,我们必须上路,趁还有力气走路。”
这时候,儿子过来了,带着一副畏怯又好奇的神情,看着陌生人。很快,这副神情变成警惕,因为饥饿的男孩发现陌生人对全家最后的食物不怀好意。
警惕很快变成敌意,男孩充满怒气的眼睛毫不掩饰地看着陌生人,后者的身子是他所见过最高的,以至于走近时只能看到那丛乱蓬蓬的胡须如同杂草恣意生长。
流浪汉薄如纸片的身躯重新挨着凳子,脸色忽然红润了些,也许是那只公鸡产生的魔力。这种魔力叫做希望。而希望,是比尊严更珍贵的东西。
3
雨又在下。老顺手脚麻利地把公鸡取下来,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屋内,顺手抄起竹叉,把套住公鸡的绳索往房梁的钉子上送。就是这个时候,一阵突如其来的喊声打破空气中的异样:“顺生,快去看看你老弟吧,跌了一跤,好象很严重哩” 。老顺看了看挤到屋里躲雨的流浪汉,又看了看坐在门口的英莲。
他的心,要往弟弟贱生处飞,可是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后面扯。他读懂了妻子的目光,那目光半是乞求半是恐惧,如同洪水一寸寸逼近房梁的那一刻。他也捕捉到流浪汉脸上洋溢的渴望,与初进门时形容枯槁的神色相反,此时流浪汉仿佛被注入神力,面容霎时被金光轻抚,散发异样光芒。而那只公鸡,仍然晃荡不止,全然不知命运将把自已送进谁的肚子。
顺生还是走了。他把妻子和儿子留在那儿,自已甩着两只蒲扇大的手,慌慌张张朝贱生家跑去。贱生比他晚出生一小时。他一出生就是个坏脾气,把母亲活活折腾死了,才落在席子上哇哇大哭 。母亲死后,父亲也得了间歇性的疯病。正常的时候,枯萎的父亲亲昵地搂抱两个孩子,似乎要把他们揉进心里。一到发病,这个村上公认的好人便一连几天不见踪影。碰到鬼上身,好人还一边打孩子,一边呼叫死去的妻。
老顺在一片低矮的房屋中穿行,这些房屋好象年迈的乌龟,这里一个,那里一个,两眼无神地趴伏在泥地里。灰色的石头缝隙里钻出绿色的杂草,这个时候,只有它们是攒着劲儿,只等洪水退却,便拼了命似探出脑袋, 重新焕发生机。
老顺跑着跑着,脚步缓了下来。他想到那脾气坏透了的弟弟,又冒起火来。 该给他一点教训了。 他以为凭自己的力量,可以不管天,不管地,想骂人就骂,想打人就打,他也不想想, 他骂的是什么人,打的又是什么人。现在好了,因为得罪了村长,除了那身坏脾气,他什么都没有了。还搭进去一条腿。唉,真是造孽啊。 想到这,老顺啐了一口唾沫,唾沫差点啐进村长家里,村长就在家门口坐着。
“顺生,赶着去收尸啊"。村长斜着眼,阴阳怪气的声调一下接一下,拨动着顺生心里那根拉紧的弦。他握紧双手,费了好大的劲,才使那双硬硬的拳头,没有碰到村长发红的鼻头。”快去吧, 趁那狗杂种还有口气。“直到走出一段距离,老顺还听到村长挑畔的声音。
4
一股赶快见到弟弟的念头,在他心里急速升起。他迈开双腿,加速跑动的时候,往事又涌上心头。弟弟的后面出现父亲,骨瘦如柴,粗野,长着可怕的黑指甲。一颗石头带着旋转飞过来,飞过弟弟护挡在前面的双臂,不偏不倚落在躲在背后父亲的太阳穴。父亲只来得及哼一声,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弟弟脸色苍白,发了疯似地把扔石头的男孩撞翻在地,然后拳头如雨如注, 打在那个不断求饶的村长儿子身上。 四面八方的人听到惨叫声聚集一圈,可是没有人能拉动弟弟,就连村长也不能,最后,村长嘶叫着提了一把刀,对准弟弟的大腿一挥,弟弟才停住,双眼茫然地看着地上一滩不断弥漫进土地的鲜血。
老顺摇了摇头。他的目光落在一个熟悉的身影上,死去的父亲又重新潜沉在他的心底深处。
在一座行将倾倒的茅草屋门口,弟弟仰面躺在尚未干透的泥地里,妻子跪在那只空荡荡的裤管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驱赶苍蝇,不叫它们落在丈夫肿胀的脸上。弟弟总是一副忧郁的样子,这次,他倒是没了忧郁,却因为肿胀, 变得慈眉善目。
弟媳看兄长赶来,一会哭,一会骂,一会说,持续了半个小时,老顺才算知道事情大概。原来,弟弟去深山里找吃,发现了马蜂窝。这是异常凶狠的马蜂,也是非常小气的马蜂。若是行人不小心从它那蜂窝下经过,也要被它们挥舞着翅膀威胁一番。更何况贱生想的是直取老窝,这一回,不管贱生如何生猛,也还是败在这群无往不胜的马蜂上,不仅被它们叮了无数口,还从树枝上掉下来。
趁着说话的空儿,老顺把弟弟背到床上,虽然那床比泥地也好不了多少,但多少让弟弟有了些尊严。请过来的医生随后也赶来,拿出一种叶子,吩咐女人捣成汁,给男人敷上。
老顺心不在焉地看着女人用木槌一下一下槌打叶子,心里对弟弟的担心很快被光着身子的公鸡取代。不过,他还是问了这个可怜的女人,愿不愿同他一起逃难。女人耸耸尖尖的鼻子, 两只没有神采的眼睛里淌出泪来,”问你老弟,我作不得主。"
老顺陪着伤心了一会。雨水四处飞散,乌云匆匆变换身形,扮演永不落幕的角色。好奇的人群早就散去,各自捉摸应该怎么发表一番演说,将灰暗的日子过得波澜四起。
5
从离开贱生家那一刻起,老顺脚底下象踩了油似地,风一样地朝家里走去。那只鸡还挂在房梁上吧?那个流浪汉走了没有?妻子没有生他的气吧?还有儿子,那个精明得要死的儿子,也该让他尝一尝肉味了。他是我唯一的希望,有他在,我什么都不怕。他这样想着,生活骤然显得美妙起来。
他仿佛看到儿子长成一个健壮俊美的男子汉,象他一样生着两撇黑黑硬硬的胡须。两只臂膀甩起来呼呼生风,脚步迈开的时候,两只长长的双腿仿佛上了发条,不知疲倦地走啊、走啊。
啊,雨水快些停吧,日子快些过吧,让这个小男孩快些长大,让他脸上带着父母的印记,血管里流动着家族的血脉,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如同那些在石头缝里生长的野草一样,活下去。
正当他看到自家房子的时候,从那里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喊。老顺熟悉这个声音,他几乎是跑着过去,妻子瘦弱的身子出现在眼前。
这个还有半条命的女人没有坐在凳子上,而是跌坐在泥地里,口里还在发出不甚清楚的话语。流浪汉不见了,儿子不见了,就连那只鸡也不见了。
“人呢?鸡呢?”老顺扶住妻子,轻轻摇晃她的身体。他害怕稍一用力,妻子就会承受不住,一命归西。妻子硬撑着身子, 用手指着北方,口里一个字也吐不出。老顺放下妻子,沿着手指的方向,奔跑。他听到风在耳边呼呼直叫,也好象听到儿子的喊叫,那声音并不真切,但又确乎存在。
光秃秃的树木齐齐后退,四处飞溅的泥水毫无生气地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这是老顺。一个过路人这样喊着,另一大家子人扛着满满当当的行李,停住脚步,张口结舌,诧异不已。
不知道跑了多久,老顺在一处乱石堆里找到了儿子。孩子双目紧闭,气息奄奄,全身无一处完好。
6
二十年之后,老顺一想到此事,仍然气得全身发抖。他是个小个子,和气、善良,即便是父亲遭人欺侮,弟弟被人辱骂,他仍想着自已的过错,原谅别人的鲁莽。可是,这一回。这一回,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忍受了。他要把那个流浪汉找出来,用刀在他身上划上千万遍,就象他曾经在儿子身上做过的那样。
他还不停地忏悔,至死都在问自己怎么会做出如此不正确的决定。每当儿子敞露着上身在院子里乘凉,他都要惊一下,害怕地打量着那副地图般的身子。从哪里开始呀?第一刀划在哪儿?第二刀呢?第三刀?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心不在颤抖吗? 他没有孩子吗?
他找到了流浪汉。就在儿子昏迷后的第三天。儿子伤势稍好,他就扛着把尖嘴锄,四处寻找那个忘恩负义的人。他在一个桥洞下找到了他。高高的,瘦瘦的,脸色发紫,嘴里叼着一根鸡骨头。他死了。不知道是噎死,还是中毒而死。
他叹了口气,握住尖嘴锄的手松了下来。
他在旁边挖了个坑,一个长长的,窄窄的坑, 正好容纳住流浪汉身体。纷飞的泥土一点点抹杀了那人在世上的痕迹,却抹杀不去那人留下的罪恶。那罪恶在另一个人身上存在, 只要看到它,老顺就会不可原谅自己犯下的过错。
他们最终没有逃难。就在儿子受伤后一个星期,太阳从东边爬了出来,它披带霞光,象个迟来的慈母,把光影带到这片灰蒙蒙的土地。他们活了下来,如同石头缝间柔弱而强劲的杂草,熬过洪水,便拼了命似地探出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