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欠感真是让人十分不自在的事情

要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自己走路、说话变得很拘谨,大概就是亏欠感了吧。

借亲戚的房子住了一年半,也就欠了亲戚水电费一年半,虽明里暗里都有向她表示等明年搬家就一起结算给她,但心里总怕亲戚并没有完全信任自己,在心里责怪自己打扰到她们的生活,于是下楼买菜、拿快递都怕碰见她,碰见了让她看见自己手中的商品,怕她在心里会不会想“买菜买吃的有钱,还总是拿快递,怎么就没点水电费给自己呢?”

要是碰见了,我的眼神便左顾右盼,不敢正眼看她,脑袋微微低垂,走路不敢发出太大声,行为动作很拘谨,整个心理活动大概都可以用四个字形容:“做贼心虚”。

背后原因都是因为这烦人的亏欠感哪 。

不过亏欠感除了会使自己的心理变得不舒服,从而可能引发行为上的奇奇怪怪之外,它其实对那个施予自己帮助的人也有好处,因为受益者强烈的还债义务感,当那位施予自己帮助的人比如这位亲戚哪天向我寻求任何帮助时,恐怕再难我都不敢拒绝,做到真正的依其言行其事。

亲戚多了一个亏欠她的人,其实也意味着多了一个将来会真正全力帮助她、顺从她要求的人。

互惠互利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独有特征,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被教育要遵循这一原则,不能辜负了它,它也是社会体制的重要方面,所以一个人若长时间单方面索取或者不回报,除了亏欠感,更多的是心灵深处会怕被别人嘲笑自己是个忘恩负义、不劳而获的人,所以我们一旦欠了“债”就会条件反射般的不舒服,为了消除这种不舒服,就总会去做点什么,顺从对方的要求甚至报以比先前所受更大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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