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床,想起昨晚女性朋友关于婚姻财产的咨询。从对方话中知道以下信息:有一孩子已满17岁,男女双方已经分居好几年,男方在此期间陆续地将房产和其它固定资产全部抵押贷款,并将所有贷款以弥补生意亏本据花费或据为己有。除了申请贷款时,和女方商量,贷款一下来,男方电话都不听。并且,男方强烈要求女方用自己的保单作抵押贷款出来。女方对男方的经济财产状况已一无所知。
我问她:综合来看,你觉得男方的所作所为目的是什么?她说:他每次回来都显得很可怜,被生意欠款弄得坐立不安,也不像是装的。我怀疑他已有了外遇,但没有证据,也不太愿意相信他那么老实的人,最终会对我怎么样。
在与她的继续对话中,我开始有了情绪,我看到的是,男方很具有策略地在半哄半骗中,让女方共同签字将所有固定财产基本已转为债务,男方的财务收入对女方建立一堵墙。这时候,我能做的已经很少。很可能面临的是:男方出轨,女方净身出户并背负共同债务。
在婚姻中,拥有事先预防的法律观念比事后去弥补要来得有用的多,等木已成舟一切都为时已晚。懂得基本法律常识,并不是为了害人,也不是为了追求婚姻破裂,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在遭遇感情创伤时,不会因为对方财产转移而雪上加霜。
我觉察自己情绪的根源在于:有一种被人欺负时的屈辱,我将这份屈辱投射到女方身上,自己有很强的代入感。当在这一刻,能为她争取的权利有限,我内心开始波涛汹涌地对她进行攻击,也是在自我攻击。仿佛眼睁睁看着被人刺了一刀,对方还一脸得意忘形的奸笑,而我无力反击和动弹。当我奈何不了他时,我便进行自我攻击:“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无法抗衡他。都是因为自己不够聪明,不能用计谋去对付他。”
而与这份感受最相似的一幕便是:小时候,一放学就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同龄小朋友给我起绰号,嘲笑与戏弄,我那时天天被欺负,有很强烈的屈辱感。后来我将一个带头的男同学打倒在地,拖了好几米,至此他们没敢再欺负我。但儿时那个屈辱的感受一直都在,每每想起这一幕,都历历在目,成了我儿时记忆最深的影像。
现在因为这样一个咨询,我的这份情绪被再次勾出来,依然疼痛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