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达群律师的2015
1、2015年1月3日在法律博客发表《从“严打”到“打虎拍蝇”》文章,对中央反腐寄予厚望的同时,更希望对待领导干部腐败问题要依法进行,不能走极端,严禁刑讯逼供,做到制度反腐,不能牺牲法治来反腐。从后来发生的南昌大学前校长周文斌案来看,似乎不容乐观。
2、 2015年1月4日通过程达群律师微信公号推送的《那些年法庭经历的另类语言》文章被“法治境界”、“法律博客”、“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各类法律公号转载,阅读量突破十万次。
3、2015年1月9日,收到了中国法律教育协会寄来的“建设工程纠纷中的司法鉴定操作实践及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风险防范”的课题研讨会培训合格证书及《工程合同管理师》专业能力证书。通过不断的自学和培训,加上先前的法律基础和实践经验,已经具备了处理建设施工领域各种纠纷处理的能力,成为今后为建设施工领域当事人服务的重磅砝码。
4、 2015年1月16日,接受一起介绍卖淫案刘某亲属的委托为其辩护,后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5、2015年1月22日,通过各种方式为屯溪一中患病女学生捐款26200元,在黄山日报社记者的监督下,将该款全部汇入学生父亲账户。
6、2015年3月24日,接受张某亲属委托为其涉嫌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进行辩护,在协助其亲属赔偿被害人,并指出其系未成年人,且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后,被判处缓刑。
7、2015年4月2日,到歙县桂林学校为江所以同学捐款。
8、2015年4月3日,接受徽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崔某进行辩护,依法指出其不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只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部分观点为法庭所采纳。
9、 2015年4月23日,本人自创歌词《我叫王老五》被音乐人谱曲后在网络上进行传唱。
10、2015年4月27日,代理的杭州一名原告诉某建筑公司及以四个自然人标的额人民币150万的案件历经两年一审全部胜诉,目前被告正在省高院上诉中。
11、 2015年5月13日,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检察日报主办的《方圆律政》2015年4月中刊杂志,在生活栏目发表了本人撰写的《大洪古道游记》。该文章系杂志编辑在正义网“法律博客”上看到本人的博文后,经本人同意刊发的。
12、2015年5月23日、24日前往江苏省南京市参加中华律师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江 苏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商业地产与城乡统一建设用地研讨会”,见到了建筑法律领域标杆建纬律师实务所朱树英主任以及曹珊副主任等。此次会议,进一步加深了对建筑行业法律服务的理解,增强了办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能力。
13、2015年5月31日,以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名义召集全所律师前往歙县街口镇中小幼儿园(巨川)看望这里的留守儿童,并送去了六一的节日礼物。下午全所律师前往蜈蚣岭参观六十年代的建设风貌。
14、2015年6月10日开庭审理完毕故意伤害罪(重伤)被告人付某,本人为付某进行罪轻辩护获得支持,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15、2015年6月25日到28日,参加了在合肥市银瑞林大酒店举办的“破产案件审理与重整、清算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
16、2015年8月13日,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检察日报主办的《方圆律政》2015年7月中刊杂志,在生活栏目发表了本人撰写的关于韩国电影《素媛》的影评文章《什么都不能阻挡她的笑容》。该文章系杂志编辑在正义网“法律博客”上看到本人的博文后,经本人同意刊发的。
17、 2015年8月21日,本人辩护的一起盗窃案进行宣判。其中本人提出的被告人有三起被指控的犯罪行为由于缺乏作案时间,不能予以认定的辩护意见被大部分采纳,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判决。辩护人除了明确提出缺乏作案时间外,还提交了证人证言、当庭询问了同案犯得出了被告人不可能在场的结论、指出笔录的矛盾之处,法庭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并充分合议后,依法支持了两起盗窃事实不能认定。
18、2015年9月17日下午,作为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在所会议室接受了黄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春风对所党建工作的指导。此次到访是其作为非公社会组织联络员的身份进行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非公党建工作,陪同的有律协秘书长汪建华同志。
19、2015年9月28日、2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世纪金源大酒店参加了安徽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安徽省第八届律师论坛”活动,会上提交的论文《论刑事诉讼中确保控辩平衡关键在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被评为“优秀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会后,专门去全国专业刑辩律师标杆事务所----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参观,收到了王亚林主任的热情接待,律所负责人为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体会到刑辩的独到价值。
20、 2015年10月4日、5日,在安徽省安庆市参加了安庆师范学院(大学)历史系91本20年同学纪念活动。此次同学集会恰逢学院升格为大学的喜悦时刻,大家邀请了原来授课的老师和辅导员,齐聚一堂,加深了师生情、同学情。
21、2015年10月14日,收到了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寄来的《浙江大学高级研修班证书》,确认本人自2013年12月21日到2015年7月26日在浙江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109期,应为112期)学习合格,予以结业。为期一年半的浙大学习,结识了浙江省内外的各行业企业家,学习到了企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对于今后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更增加了亲和的因素。
22、2015年11月6日下午,以律师所负责人身份参加了黄山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的“黄山市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会上本人就法律援助的意义、范围、要求、成就、不足、提升、展望七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3、2015年11月14日、15日参加了在福建省福州市西湖大酒店召开的“第十三届华东律师论坛”活动。会上目睹了华东各界刑辩名流的专业风采,听到了最高院法官、法学博士何帆就司法改革对律师业影响的精彩讲解,学习了厦大教授关于“一带一路法律保障”的知识,并与安徽省律师协会张晓健副会长、省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王亚林律师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对刑辩有了新的认识。
24、 2015年11月21日、22日参加了在黄山市屯溪区阳光大酒店举办为期两天的“2015全市律师集中教育培训暨第四届黄山律师论坛”,学习了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和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关于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和体会。会后,黄山市律师协会对本人发表的论文进行了现金奖励。
25、2015年11月,接受黄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高某(女)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走访了被告人亲属,查看了现场,会见了被告人,进行了阅卷,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认为此案事关城市文明建设,应予批捕,以强化依法治市的力度,不予同意不准批捕,此案一审并未终结。
26、2015年12月12日、13日在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参加“2015刑事法律论坛暨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开业”活动,会前提交的论文《略论如何进行有效的庭前辩护》汇编成集。会议中间与我国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前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紫光达律所主任倪泽仁律师、台湾大学法学博士、律师公会理事彭国能律师、行仕律师所主任陈海洋、副主任姜曙滨律师亲切合影。
27、2015年12月1日,接受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被告人亲属委托,为其做罪轻或无罪辩护。目前此案尚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程序中。
28、2015年12月中旬,为一涉嫌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律师意见。由于该被告人涉嫌贩毒多达300多克,应该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及无期、死刑。律师意见着重指出检察院不仅应收集其有罪罪轻证据、也应当收集其无罪或罪轻证据,并提醒检察院注意其立功情节,尽力尽到一个辩护人为被告人做从轻减轻辩护的职责。
29、2015年12月下旬,接到黄山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某实际施工人诉某业主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胜诉,并取得优先权,案涉标的人民币600多万。
30、2015年12月底,接受黄山市法律援助一个涉嫌贩毒案件,被告人胡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多打600多克,目前正在积极阅卷中。
31、2015年12月29日,在合肥市巢湖市中庙碧桂园参加安徽省法官协会、省检察官协会、省警察协会、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会议,提交的论文获得主题征文优秀奖,并将结集出书。会上本人就律师提出的从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不予起诉意见书、审查起诉期间律师意见书到辩护词等书面材料应入卷并应得到公安司法机关回应的问题,引起会议重视。
看好了上面的流水账,可以稍作进一步的总结:我是谁:律师。时间都去哪了:办案、培训、爱心活动。专业:刑辩、建设施工纠纷。爱好:写作、旅游。展望:更加有力精准的刑辩。
程达群于2015年12月31日晚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