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心明道 砥砺前行

刚刚落幕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从4月到7月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需要党员干部学懂弄通《条例》中蕴含的深刻内容要义和时代价值。如今,党纪学习教育虽已收官,但切不可松懈,“路漫漫其修远兮”,广大党员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来“上下求索”。

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党纪教育,在推进学习《条例》制度化、常态化中把握其实质要义。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党纪学习教育能否开展好,能否长期开展,党组织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党纪学习教育并非一朝一夕之举,应避免落入“留于形”而“疏于实”的形式主义窠臼。“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也”,对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意义应高度重视。要将学习《条例》和把握其实质与要义纳入党员管理教育之中,通过借鉴以往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经验,形成一套规范化、常态化的制度体系。

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学习运用《条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遵规守纪自觉。

领导干部是“领头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必须要紧盯重点人群,抓紧“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好“率马以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既不能用来谋求私利,更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要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责任感,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推动普通党员严于律己,加强学习,在服从党和人民利益的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并把握其实质和要义。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进一步完善纪律标尺,强化制度约束,使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明确。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价值取向是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具体利益要服从根本利益。广大党员应在认清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的基础上,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员不仅要坚持个人自学党纪与集中学习党纪相结合,还要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中。党员应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正心明道,做到“不诱于誉,不恐于毁”,才能新时代新征程上,在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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