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境迁,在看见那一句子,仍觉得触目惊心,仿佛要魂飞魄散。那是一种惶恐,对曾经的惶恐。
梅雨季,上海街头依旧熙攘。从前是人头与人头拥挤,现在是雨伞与雨伞拼命。潮气侵蚀了一砖一瓦一花一草。最戏剧性的是云,灰扑扑的天被无数层灰扑扑的棉花盖上了,然而它还在乐此不疲地加盖,与东方明珠的尖顶仅差咫尺之遥。
十平米大小宛如火柴盒的出租屋里,最贵的电器,一台收音机,重复沙哑哼唱溜冰圆舞曲。我趴在仅有半米高的窗户的窗台上,观望外头形形色色的小腿与鞋袜。白浩回来了。从外面进到这个狭小地下室里,湿漉漉的。他说电费已缴,让我一切放心。接着他走到我身边来,摸着那张勉强挤下的木板床坐下。
“别担心,才第一个年头,以后会更好。”
他还想说什么,但他停止了,抽噎起来。昏暗房间里只能看见他的背,宽、实,涤纶衣服湿透了。我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冰冷充斥了这十平方的空间,但这冰冷绝不是绝望。
“你哭什么?”我拙嘴安慰。他双手抓着自己的短发,忽然笑起来。这笑使他全身抖动,我怕他身体的零件因虚弱不堪而抖落下来。
“我没哭。是洗发水进眼睛了!”
“屁,哪里来的洗发水?”我跟着一起笑起来,在那个地处寸土寸金,墙瓦间涂刷金粉的上海,那个阴冷可怜的地下室,笑得很辛苦。接着我们相拥,我的脊背贴着水泥墙,那上门细小突起的沙砾啮噬我的皮肤,留下它们鲜红的齿痕。
那年我们都是大好的青春年华,做了考研的逃兵,相伴闯荡。不敢用父母的钱,只好租地下室苟活,吃外卖果腹,发工资了就去吃顿肯德基。他深蓝的衬衣经过反复揉洗褪色成浅蓝,我们还可以推搡笑着说沧桑感。我把逛超市当做打仗,挑选最便宜的沐浴液和打折扣的毛巾,在化妆品柜台前假装不屑一顾,实则无力去买。
那时候我是默默文坛的无名作者,受投稿退稿改稿的煎熬。我去二手书摊蹲整个下午,看书。我不愿买,以至于书摊老板对我不大客气。我想起林海音的文章,笑了。
那时候他仍走在自己绘画的道路上,去外滩游客最多的街摆下画板,为人画像。一个心中躁动青春的年轻男人屡次驻足酒吧前,又退回了。有次我拿着稿费买了一打啤酒做他生日礼物,他把我大骂一场,拎着啤酒向老板低声下气地道歉,退回钱。然后在他本该欢愉的生日当夜,独自游走黄浦江边。
我们只有窄小的单人床,所以夜晚水面时抱得很紧很紧,蜷缩在墙角。南方出了名的寒冷冬夜,我们寓居地下三米瑟瑟发抖。我们的日子又空闲又穷,闲暇时间肩并肩趴在窗台看外面的小腿与鞋袜。他偶尔会批评皮鞋糟糕的设计,我则会挑刺过分饱满的小腿。
那时候的生活,又高兴又不高兴。不知道是哭是笑。回想起来,竟然只能叹气。把它当做年老后炫耀的资本,你看,我也是在泸地闯荡过的人。
我已记不明白如何在那地方站稳脚跟的。只知道他不再空闲,变得很忙。周末去外滩画像,工作日去音像店打工。我继续浑浑噩噩写书,写稿子,甚至想写些不切实际的恋爱故事,这些在中小学生那里很受欢迎的。
“白浩,我去商场打工吧,那里缺货架管理员。”
“不,我来工作就好。”
他只让我写书、写文章。他说我一定要走自己的路,他说我是最棒的金子,总有发光之日。
他的父母知道了儿子的处境,旋风一般将他们的钱寄来。他一言不发,租了一间公寓,我们开始新的生活。那公寓很旧很破,墙纸开裂,有乌黑水渍从缝隙里爬出。中间人凑在我们耳边说了无数次,嘿,这是凶宅。她以为我们是年轻气盛求刺激,其实我们是穷。这字眼很吓人,穷。穷让我们在凶宅里恍惚度日,在邻居老人神神叨叨的絮语里昏沉。一年前一个男人被仇家砍死在这公寓里,一年后麻木的年轻情侣入住这公寓里。深夜我仿佛听到了谁临死的求救,但我并不害怕,我不为所动,我手足无措,我很茫然。
我记得最真切的是公寓楼前的一家商店,商店门口的儿童摇摇车。只要一个硬币就能咿咿呀呀唱着儿歌上下颠簸晃动一分钟。我和白浩偶尔下去塞个硬币,然后静静地看它晃动起伏,听它发出儿歌的曲调。当它停止下来,甜甜地告诉我们“小朋友请投币再玩一次”后,我们牵手上楼。
无论如何,日子好过了,也平庸了。我们游走在藏身地下室和享用鱼肉餐的两个极端之间,身边是上了年纪的和蔼可亲的老人家,大脑的沟裂回里满满堵上金钱、油污、垃圾。房里没有裸露的水泥,只有发黄发潮臭的开裂石灰墙,房间空落落摆着双人床,夜晚我们不必要拥抱着睡,每天楼下都响着儿歌声,一首接着一首,全是小孩脆生生的嗓。
我两耳疼痛,双眼水肿,喉咙充血,脑子荒废,长出了半人高的蒿草。书案前我提笔在纸上摁下一个黑点,便再不知道做什么了。他每天以规律的时刻表上班下班,嚼干巴巴的荞麦面包,每周喝一次牛奶。他在日暮时回来,滔滔不绝地讲所见所闻,但我听不见他的内心所想,只听到落在他视网膜上的繁华的世界。
我们双双躺在床上,一人一个枕头,一人两只眼睛,盯着天花板上裂得像树杈的纹痕,低垂的节能灯泡和一只久居此地的蛾子。
“它也许死了。”他说。
“真恶心。”我回。我们声音都很轻、很低沉,沉到海沟里一般的沉。然后我们合眼睡去。最后一幕是一只灰黄的蛾子,深吻着灯泡。
这种状态持续了两年,两年不变。上海梅雨里好像掺着钱。由金子拼装的车辆在繁华地带一辆辆驶过,边缘的这边,老人排排坐在街边看雨。门外很吵,隔壁那个神神叨叨的老人逝去了,她的儿女来收拾遗物,成筐成筐的黄纸与纸元宝从屋里拖出。有人敲门,是老人黑着长脸的长子,他把一筐金灿灿的元宝塞我怀里。
“我阿姆很喜欢侬的,她要我把这东西给侬,她心悬嘛。”
于是我抱着一筐经老人数日佛经沾唾沫的元宝,坐在凶宅的客厅里,一个人。踌躇移动的太阳将我的影子拉扯变长。他回来推迟了半个小时,他说是晚高峰,出了车祸。我把元宝拿给他看,他笑着丢一边。屋里添置一台二手电脑,方便他投递简历。他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打算另谋出路。
“白浩,我搬出去住。”
“为什么啊?”
我没有回答,他也没有追问。那夜晚如何过去的,记不大清。只记得那筐折叠整齐的元宝被他捏成纸团,一团团丢进纸篓。砸进的砸不进的,和他一起瘫痪在潮湿的空气里。我把衣服稿纸收拾齐全,睡了个好觉。梦见我和白浩结婚,钻戒大得要足足四个汉子搬过来。
离开公寓那天我们又一起去楼下听儿歌,看那机器颠簸起伏,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粉红的一团叫美羊羊。我们看美羊羊唱着歌律动,然后戛然而止,然后再投币,再唱歌律动。直到口袋里没有硬币,商店老板笑开了花。我们就此分手,这次他回公寓,我坐上去机场的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的普通话很令人心痛,我听他无休无止地饶舌,蜷在后座,额头抵着玻璃,默默哭。
“和男朋友分手嘞?莫丧心……”
那天后,我和他再没见面。一年时间里只有他一封邮件寄来,告诉我他回老家和人一起创业去。我不明白创业的风险大不大,我没有回信。切换页面到我的文档里,犹豫着该不该编撰匪夷所思的恋爱故事。我犹豫了两年之久,两年里林林总总写了很多随笔,竟然出版了,卖得很好。
我之所以在人生的大红大紫后的消沉里把我和白浩的往事揭开,不为炒作,只为记录这样一个少年的影子。在离别很久后的同窗会上,我再次看见他。彼此都是三十余的成年人,彼此都各有家庭儿女和自己的存折了。装修奢华的包间让我想起上海,夸张化的大的圆桌,他坐我对面,遥遥远远隔着珍馐佳肴。他梳着背头,戴起金丝眼镜,穿面料很好、裁剪到位的西装。他成了在场半成老同学羡慕嫉妒的对象。他创业成功,住豪宅,有娇妻爱子,生活幸福。饭局开场不久他突然低下头去,他哭了。
那么宽的肩,盖着不菲的西服外套,颤抖着。两手掩面,无名指上的钻戒反射灯光。老同学们不知所以,纷纷过去劝慰,说他重情,多年后的相遇让他触动内心了。他们哄笑着给他劝酒,叫他“白老板”。
“没什么,洗发水进眼睛了。”他放下手,笑着说。大家称赞他幽默风趣。
我坐在他无比遥远的对面,笑不出来。
三十五岁生日那天收到他给我的最后一封电邮,从海外发来,问候我生日快乐。他说他已移民海外,与妻子孩子,他还提到了上海的地下室和冬天,被雨水刷洗油亮的樟树叶和美羊羊儿歌,和我在一起的日日夜夜。这邮件长得离谱,堪称回忆录。
我一字一句认真看完,斟酌半晌,决定回复。寥寥几字。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