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理的特征,可以成为正法的印志。佛所教的法理,有三法印,它们就是空、无相、和无愿无求。此三特点也就是导致解脱的三门通道,因此,三法印又可称为三解脱门。
空
第一法印是“空”。“空”并不是“不存在”的意思,它是指没有东西可以独立存在的意思。“空”是指空无独立的自性个体。“存在”和“非存在”的两种观念都是有偏差的。一切法因缘而生,此是因为彼是,此非因为彼非,此生因为彼生,此灭因为彼灭。因此,“空”的性体就是互依。观察万法的互依性,便能体会一切法都存在于彼此之内,以及一法之中含藏万法之理。脱离一法,便了无他法。观照十八界的六根、六尘、六识,观照五蕴的色、受、想、行、识,便会发觉没有一法一蕴是可以独立而存的,它们全都互相依赖以能存在。当见到一切法的空性时,便不会再追逐或逃避任何的法,便超越了对一切法的执着、分别和偏见。观照空性,就如开启了自由的第一扇门。“空”是第一解脱门。
无相
第二法印是“无相”。“无相”就是要超越思想意识的分别。当人们不能体悟万法的互依互缘和空性,便误认世法是个别独立存在的现象,以为此与彼各不相关、独立而存。这样观世法,就如同用分别心之利剑,把实相斩成零散的碎片,如此,便无法看得到实相的真面目。一切法都是因缘而生,互依互存,此中有彼,彼中有此,此即是彼,彼即是此,一法蕴藏一切法,相即相入。如果这般观想,便会发觉平常一般的领会是充满错误的。思想意识的眼睛,不能如慧眼般看得清晰准确。所有心智的概念,如存在、不存在、生、死、一、多、起、灭、去、来、垢、净、增、减等,都只是思想上的分别心所形成的。从无为的绝对角度而言,实相的真相是不能只限于这些概念的范畴之内,因此,一切法都是无相的。要这样观想,来破除所有有关存在、不存在、生、死、一、多、起、灭、去、来、垢、净、增、减等念头,这样,才能获得解脱。“无相”就是第二解脱门。
无愿
第三法印是“无愿无求”。“无愿无求”就是不去追逐任何的事物。一般人通常会尽量逃避一法,而又去追逐另一法。许多人都想逃离贫困,追逐富贵。修道者则会抗拒生死,以能获得解脱。但既然一切法都是相间存在,相互融通,那我们又怎可能舍此逐彼?生死之内有涅槃,涅槃之内有生死,生死与涅槃不是个别的实体。如果排斥生死以逐涅槃,便是还未领会到万法互依互缘之性体,便是还未领会到一切法的“无相”与“空”性。观想“无愿无求”才能彻底消除所有的追逐和逃避。
解脱和觉悟不是存在于我们本身之外,我们只需要张开眼睛,便可以看到我们本身就是解脱与觉悟。一切法和一切众生,都潜藏着圆满觉悟之性,不要向外寻求。如果用觉察之光去照亮自己,便会立刻体证觉悟。世间的一切,包括涅槃与解脱,都是离不开心想意识而存在的,不需向外寻求。不再追逐任何的法,这就是“无愿无求”的意思。我们自己,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无愿无求”这妙门,可以带领我们达到自由,这就是第三解脱门。
三解脱门是至高无上的妙法,应全心全力去依法修行,如果依教奉行必定能够证得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