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幸拜读了卡普兰的大作,兴趣所至,快手写下一些自己的愚见。权当交流。
当互联网大佬们在谈论AI可能会具有自主意识并最终对人类发起毁灭性打击时,另外一些人正思考着它对未来社会的形态和人类的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这是一个社会科学问题,也是哲学问题。
我们熟悉,每当重大的变革席卷而来的时候,也是社会组织形式和资源配置剧烈重组的高潮。无论是农耕时代黎明前人类对动物的驯化及食物的种植,抑或地理大发现时代对全球贸易轨道的打通,或者工业革命乃至信息革命物质生产/信息传递的巨大飞跃,社会及其中的人都能快速适应,尽管需要一定的过渡期。然而面对来势汹汹的人工智能,人类是否能够再次适应并升级?正如适者生存的残酷规律,一旦我们无法适应由此带来的变革,失去的是整个人类的未来。
科技正在加速发展,换句话说,速率正在陡然上升。技术积累是一个原因(毕竟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有点类似金融领域的复利概念)。从二次大战后世界迎来黄金和平时代,科技、文化等在和平的土壤中迸发出强劲的力量。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人类的目标是加快生产力,满足物质需求,比较简单和直接。第二次工业革命满足了人类对于信息加工、传输的初步需求,第一次真正的缩短了时空。而目前还在持续的信息革命则实现连接所有人的宏愿,从此人类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下一步发展的方向(实际上也已经发生)将是将世界万物也纳入到人类体系中,所谓物联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科技实际上是加速反熵增的过程——从创世的混沌到万物一体。
那么即将进入的AI时代到底这意味着什么?对于我们的生活乃至人类社会有什么影响?在这里我不想讨论机器人产生意识消灭人类的遥远未来,稍微把脑洞收一下,谈谈在他们在叛变前如何重塑我们的社会体系。
首先是对个体的影响。说来很奇怪,一提到机器人(人工智能实体),人类的潜意识里面第一反应就是对我们人类的代替。诚然,每次变革都会带来非结构性失业,如工业革命初期大批手工作坊的工作失业。但这种失业一来可以重新培训来适应新的需要,二来有充分的过渡时间。这一次有什么不一样?最大的不同在于科技的加速发展。这意味着留给我们适应的时间越来越短,以后年轻一代可能更容易经历类似目前父辈正在经历的数字鸿沟。这不意味着我们不会使用相关技术,而是我们无法适应由人工智能带来的冲击。假如以后人类的工作岗位不会完全消失,只是减少到目前的10%,想象一下,剩下的90%将何去何从?如果假设物质充裕,每个人能够得到应有尽有的物质需求,但没有工作(或者说缺乏生活的动力)是否会造成对存在价值的怀疑以及自我的否定(人类作为唯一有高级逻辑的生物将连最后一点尊严都丢失)?如果物质仍然有限制(不能排除政府或者超大型公司限制资源供应),情况更糟,因为意味着这90%的人只能拿着政府一定的生活保证金,其余的跟第一种情况类似,自我迷失。据此卡普兰设计出一套社会制度:如能帮助他人或学习更高级的文化、知识将能获得更多的生活保证金(想想真和谐)。即使是那10%的工作人员,基于我们目前的教育培训体系(大学的普适教育就要用四年,这段时间世界已经翻天覆地),他们又是否能够真的满足工作要求呢?卡普兰德观点挺有趣:未来的培训体系将可以直接绕过学校。由雇主和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对接实现即时供需(可参照VC模式,由雇主为你的培训投资,并以你未来的工作收入作为担保)。
其次是对社会资源的影响。财富不均显然是目前已发生且正在加剧的。之前看过《21世纪资本论》,里面的观点还是挺靠谱,安利一下。关于财富两极分化的加剧我有一个有意思的想法:那就是科技发展加速导致了贫富差距加大。我的逻辑是作为目前社会生产力的主要提供单位:现代化公司竞争门槛正越来越高。之前看过一篇刷屏的朋友圈《为什么宝洁会衰败,且无法逆转》中提到超大型公司在互联网时代将越来越积弊难行,原因是体制不灵活以及长尾市场的大量存在(印象中大概是这个意思)。对于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创立的传统行业的公司来说确实如此,然而对于脱胎于信息革命的科技/互联网公司来说,高技术壁垒是他们最大的优势,而且按照目前的趋势,握有充足现金流的他们正在四处收购新技术公司,技术的整合远比生产线的整合成本要低,且溢出效应更大(知识产权摆在那里),也就是说将外部交易成本转为内部交易成本是十分有益的。从这个意义上,他们每一天都在变的更大。回到主题,作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科技/互联网公司借高技术壁垒使得资源正越来越集中,以前的充分竞争变成寡头竞争,资本的集中无可避免。
第三个是对社会底层制度的影响。看过机械公敌的人都知道整部电影的设定是机器人未来有了意识并开始攻击人类。很难说会不会发展到那一步,在这里先按下不表。这里要说的是里面有一个细节:一个机器人拿着一个袋子飞快奔跑并撞伤了路人,威尔史密斯以为是抢劫出手制服,结果发现该机器人原来是赶去为主人送救命药。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问题,机器人如果涉及犯罪(有可能是基于好的出发点),该如何处理?矛盾之处在于如果要让生产的公司担责,则难以界定(毕竟公司可宣称是瑕疵产品,想一下如果有人拿了菜刀杀人,生产菜刀的公司难道要担责?)如果只是销毁机器人(或者重设),则会令人觉得,相对于一个活生生的人,处罚一堆铁皮确实算不上有威慑。这是关于界定犯罪主体的问题。另外一个例子是有一个抢劫犯要抢劫一个路人,想象这个路人有一个保镖机器人对其进行阻止并伤害了该抢劫犯,现在问题来了,我们是否要允许机器人伤害人类,尽管是在保护主人的时候(因为可能会被人用来借刀杀人)?如果不允许他伤害人类,又岂能让他眼睁睁看到主人被他人侵害?类似的矛盾还有很多,这必然会迫使政府出台一套全新的社会制度(宪法)。
想说的还有很多,无奈语文不好,只能作罢,待下次有机会再记录下来。